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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超10億!十八大後因貪腐被判死刑並立即執行第一案 網事熱評

隨著近日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西省呂梁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張中生的一審宣判。 落馬近四年的張中生終於迎來了對他的審判結果:死刑。

張中生作為一名副廳級官員, 卻在他的人生履歷中創下兩個並不光彩的記錄:新中國成立以來涉及貪腐受賄額度最高的官員, 中共十八大後首個未涉命案而被判死刑的貪腐官員。

通過相關資料可以查詢到, 張中生從政後雖對呂梁的發展有一定的貢獻, 但其性格貪婪、大膽、蠻橫, 通過插手其長期主管的煤炭領域大肆斂財, 編制了一張龐大而複雜的政商關係網, 破壞了當地營商環境。 從臨汾中院的判決中我們瞭解到, 張中生通過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專案審批等事項上提供説明的方式,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4億餘元。 在該案的十八起受賄犯罪事實中, 有兩起受賄數額均在2億元以上。

如此巨額的貪污數字不禁讓人瞠目結舌。

家人助貪把他推向罪惡的深淵。 在張中生的犯罪記錄中, 身後的那位“貪內助”也不是簡單角色。 其妻不但沒有對丈夫的貪腐行為進行勸阻, 還夥同他人幫助張中生洗錢。 張中生自覺受賄細節做得天衣無縫, 所以落馬後拒不配合調查, 無認罪悔罪表現。 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其受賄事實還是被調查了出來。

看著這位曾經躊躇滿志的領導幹部現今身陷囹圄, 甚至搭上身家性命, 不僅讓人深感惋惜。 貪腐之念起於心。 面對誘惑能否清白做人、守住底線, 在複雜環境中永葆共產黨員的政治本色, 考驗著每一名黨員幹部。 一些黨員幹部由於缺乏政治定力, 在利益面前無法自持,

在慎初慎獨上放鬆了要求, 權力被金錢腐蝕, 欲望不斷膨脹, 思想異化、變質, 最終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淵。

有的黨員幹部沒有管好自己的親屬, 讓他們甚至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腐敗。 作為貪官背後的人, 這樣的貪腐行為更加具有隱蔽性,

加大了發現和查處的難度。 面對反腐敗工作如此嚴峻形勢, 必須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 常抓不懈, 不斷探索反腐新手段, 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落馬官員的行為給每位黨員幹部敲響了警鐘。 身處高位更應謹記落馬官員的慘痛教訓, 築牢政治定力這項黨員幹部的基本功, 遵守政治紀律, 堅守理想信念, 加強黨性修養。 只有常修為政之德, 常思貪欲之害, 常懷律己之心, 才能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 做防微杜漸的明白人。

古語有雲:以約失之者鮮矣。 意思是說, 內心有所約束、敬畏的人是很少犯錯誤的。 敬畏是杆尺規, 能告知善惡、是非。 廣大黨員幹部應時時自省, 築牢信仰之基,

補足精神之“鈣”, 把穩思想之舵, 築就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 (央視網評論員李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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