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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國家標準公開徵求意見

本報訊 從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獲悉, 由全國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管理、中國報關協會等單位起草的《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國家標準已形成徵求意見稿, 4月13日起開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5月15日。

據瞭解, 2011年實施的海關行業標準《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和《報關服務品質要求》提高了報關行業的服務品質, 但是, 隨著近年來海關業務改革的不斷深入, 一系列新的管理規定頒佈實施, 使得原《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和《報關服務品質要求》的部分內容已不適用於現行的通關模式和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報關服務作業流程和提高報關品質,

實現報關行業的標準化管理, 2016年, 中國報關協會申請的《報關服務作業規範》被國家標準委批准立項為國家標準。

據介紹, 報關服務通常指代理報關作業, 即專業代報關企業應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託, 以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以自己的名義, 辦理海關手續的行為, 屬於國際公認的服務貿易第12項範疇。 我國的報關服務與改革開放和對外貿易相伴發展, 2016年全年的報關單量已經達到了7350萬票。 截至2016年底, 全國報關企業達到14608家, 其代理報關單量占報關單總量的90%以上, 有些口岸達到了當地總量的98%, 這表明整個報關市場以代理報關為主要形式, 代理報關服務的標準化程度代表著中國報關行業專業化水準。

就目前報關服務而言, 由於沒有國家標準, 缺乏規範化、標準化的操作指導, 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報關行業整體發展水準的進一步提高。

《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國家標準共6章, 明確了適用範圍, 對容易產生歧義的術語進行了定義, 對報關服務作業的內容進行了描述, 提出了報關服務的基本要求, 按作業流程對作業環節提出了詳細的規範要求, 通過外部客戶的評價和內部的管理對服務品質提出了監督和改進。 值得注意的是, 為適應新型外貿業態的變化, 調整了不同貿易方式下的作業流程圖, 更清晰直觀地展現出各種報關服務的作業流程。

業內人士認為, 《報關服務作業規範》國家標準的制定將有利於推動行業自律,

促進企業守法經營和規範操作, 改善和淨化市場環境;有利於提升行業整體的服務水準, 提高報關品質和通關效率;有利於協助海關加強對報關市場、報關企業、報關人員的有效管理;同時, 有利於推進報關立法工作的進程。

《中國品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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