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上午, 柳州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對我院偵查監督科進行案件品質評查。 這是我院偵查監督科繼柳州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出臺最新案件品質評查工作方案後, 根據新方案提出的新要求、嚴標準, 首次開展的案件品質評查活動。
新方案從評查時間、評查組織、評查方式、評查內容及評查結果與回饋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並根據不同的案件類型, 詳細制定出不同的嚴格的評查標準:
一、評查時間將每月評查一次改成每季度評查一次;
二、評查組織由原來的偵查監督部門單獨開展變成偵查監督部門與案件管理部門共同組織開展;
三、評查方式一改以往單一的紙質檢查為紙質檢查與系統檢查相結合的方式並附上被評查案件名稱清單;
四、評查內容從實體和程式等方面詳細列舉了評查標準;
五、評查結果與回饋在原來當面向被評查單位回饋的基礎上加上評查結果通報制度, 以利於相互交流、借鑒和共同提高。
此次案件品質評查活動, 評查組對我院偵查監督科的案件品質評查結果作出評價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了解決和改進的具體建議。 我院偵查監督科也表示今後將按照案件品質評查的新要求、嚴標準來辦理案件, 好的地方將繼續發揚, 不足之處要加以完善改正, 以新方案提出的新要求、嚴標準為依託, 加強偵查監督工作“規範化”、“精細化”建設, 促進提升案件品質。
文字:黃花蘭
圖片:韋連珍 部分來自網路
編輯 :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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