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來自全國的160家校外培訓機構在河南鄭州共同簽署了《校外培訓機構自律公約》, 承諾依法、誠信、規範辦學, 避免“超綱教學”“強化應試”, 絕不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等。 《自律公約》提出, 誠信招生、合理收費、接受監督, 切實保障受教育者的權益。 不通過誇大宣傳、虛假承諾、捆綁誘導、隱瞞欺詐等方式誤導學生及家長參與培訓, 不進行跨年度收費。 堅決抵制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堅決抵制與中小學校及其教師建立不正當經濟利益關係等。 (4月9日新華社)
近年來, 校外培訓市場魚龍混雜,
近日, 來自全國的160家校外培訓機構在河南鄭州共同簽署了《校外培訓機構自律公約》, 簽署就意味著公開承諾且一諾千金。 校外培訓機構別無選擇, 惟有嚴格自律、自查自糾、規範辦班行為,
然而, 一紙自律公約雖然具有一定的約束力, 如果指望簽署公約就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治理效果, 那只能說期望越高, 失望就越大。 試想, 在整頓校外培訓機構的高壓態勢下, 培訓機構簽署的自律公約真的是他們心中所想的嗎?那些問題不少的培訓機構真能夠自醒、自律, 且通過刮骨療傷規範辦班行為嗎?簽約容易, 自律難, 要想解決校外培訓這一難題, 不能只依靠培訓機構的自醒、自覺, 還要依靠制度的約束力, 以及長效機制下綜合治理與評價的震懾力。
在綜合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時, 在簽署自律公約的基礎上, 還有必要建立誠信評價和懲戒機制。
更為關鍵的是, 對培訓機構進行誠信評價時, 要提防有的培訓機構一面簽署自律公約, 一面通過製造焦慮的捆綁銷售和饑餓行銷, 讓教育成為一種商品, 製造出類似于“拼爹拼媽, 我們只能拼孩子”的煽風點火的口號。 還要提防有的培訓機構見風使舵, 在整治風聲緊的時候簽署自律公約, 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 可一旦風聲過後, 便將自律公約置於腦後, 又開始違規辦班,
【精彩回顧, 大家都在看】
點擊上圖查看:
《互聯網教育分岔口:既懂教學又懂產品又懂技術的人才最稀缺》
點擊上圖查看:
《2018高考召集令!“機器人工程”專業成為熱門印證了什麼?》
點擊上圖查看:
《教育部發話啦!取締勞民傷財、變相收費的創建示範活動》
點擊上圖查看:
《教育部發話啦!取締勞民傷財、變相收費的創建示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