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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等收入群體達3億?!月收入最高2萬最低2千,相差10倍!

“我國形成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體”在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被提出。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 在總結回顧5年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取得的歷史性成就時, 也使用了“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體”的說法。

那麼, 這個“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到底有多大?國家發改委主任何立峰曾在今年全國兩會上透露, 中國現在有近14億人口, 迅速成長的中等收入群體, 不完全統計有4億多人口, 按國別來算, 位居世界第一, 而且還在迅速增長中。

《中國經濟週刊》也對此專訪了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

他表示, 據保守測算, 目前我國中等收入群體超過3億人。

超過3億人的中等收入人群是如何測算出來的?作出“中國形成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群體”判斷的依據是什麼?這個判斷對未來中國經濟發展將起什麼作用?

3億多人的中等收入人群是如何測算出來的?

目前, 學界對中等收入群體有多種定義。 因此, 不同的劃分標準下, 中國中等收入群體的人數也有所差異。

如果按照“日收入在20美元到100美元之間”的絕對標準測算, 中國有2億多人屬於中等收入群體;如果按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到3倍之間”的相對標準來測算, 中國有3億多人屬於中等收入群體。

而世界銀行對中等收入給出的標準是:成年人每天收入在10~100美元, 也即年收入3650~36500美元。 如果按照美元兌人民幣1∶7的匯率保守計算, 世界銀行的中等收入標準即為年收入2.5萬~25萬元人民幣。

據此標準, 國家統計局綜合司副司長毛盛勇曾做過測算。 他以2016年的國家統計局資料說明:按全國居民五等份(人數各占20%)收入分組,

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529元, 中等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2899元, 中等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0924元, 中等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31990元, 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9259元。

照此計算, 中高收入組和高收入組合計40%的人口落入了世界銀行中等收入群體的標準。 即使在高收入組內部把25萬元以上群體擴大到10%, 所剩下的10%的人口加上中高收入組的20%人口, 合計我國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也達到30%。

不過相比之下, 蘇海南的看法有所不同。 他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鑒於我國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各方面情況與發達國家有很大不同, 因而不宜簡單套用國際通行標準。 ”

基於多年研究, 蘇海南對中國中產階層做了嚴格界定:家庭人均收入和財產處於社會平均收入水準與較高水準之間、生活水準達到小康與比較富裕之間、從事職業和所受教育程度多數居於社會中等層級及其附近的社會群體。

按照此定義的量化標準是: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全國或當地城鎮居民家計調查折算的勞動者平均收入水準為下限, 以高於平均收入2.5倍為上限, 其個人全部收入比較穩定處於此區間且家庭住房問題已基本解決並另有一定數量金融資產者即為中等收入者。

蘇海南在幾年前以國家統計局2013年調查公佈的當年城鎮家庭人均收入平均值並乘以2.5倍得出中等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上下限區間, 再分別按照每個家庭平均2.86人、1.49人就業的家庭結構,

分別計算出每位中等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年收入上下限區間。

以此測算出來的結果是:

2013年勞動者個人年收入在6萬至15萬元或家庭收入在8.5萬至22.5萬元, 家庭人均住房達到全國平均水準及以上且另有一定數量金融資產者, 就可以認為進入了中產階層;

而在北上廣深, 收入則須達到全國平均值的兩倍, 即2013年個人年收入12萬至30萬元或家庭年收入17萬至45萬元, 且其住房問題基本解決並另有一定金融資產者, 才能在當地稱為中產階層。

那麼按此計算, 我國的中等收入群體有多大規模呢?

蘇海南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資料並參考一些研究機構對居民家庭收入調查資料測算得出:2013年底我國中等收入勞動者有1.6億多, 約占全國從業人員總數7.7億的20%;加上其贍養人口合計約為2.4億人以上,約占全國人口總數13.6億的18%。

“今年已經進入2018年,上述收入和財產標準區間也應適當提高,中產階層人數和比重會有所變化。考慮到近幾年來城鄉居民收入水準又有較大提高,中等收入群體也會有所擴大,估計2017年底總數約達3.3億人,占同年全國人口總數13.9億的約24%。”蘇海南說。

加強中等收入群體的認同感,避免“被中產”和“偽中產”

事實上,學者在劃分中等收入群體時是用“收入”這個客觀標準,但是,社會上關於中產階層的界定一直頗有爭議。幾年前“年收入12萬元以上被定為高收入群體”引發“中產階層”的集體吐槽言猶在耳,甚至還衍生出很多如“被中產”“偽中產”和“超中產”等詞彙。

對中等收入群體者個人而言,目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一部分人還不認同自己是中等收入群體。

按照一般理解,家庭年入20多萬元,應該算是中產了。但張鑫卻不這樣認為:“不說家庭和孩子的日常開銷。雙方家裡都有老人,總擔心若是遭遇到什麼變故該怎麼應對。因為一旦家裡老人得上重病,我們這點錢根本不夠用。”

“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這樣的案例在現實生活中不時上演,而破解這個難題,並非一蹴而就。如何提升像張鑫這樣充滿焦慮的所謂的中產者的認同感,是當下面臨的一個問題。

對此,蘇海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使他們有更多的自我認同感,這就要求繼續努力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繼續增加居民收入,同時合理提升社會保障水準,尤其要解決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不健全、不夠公平的問題,比如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之間的社保標準,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人員之間的退休待遇差別明顯、保障水準差異大等問題。此外,要提供更多優質的公共服務,消除中等收入群體的後顧之憂,也要讓他們看到自己在整個社會中仍有不斷上升的通道。”

如何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據統計,2016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2012年增長了44.3%,實際年均增長7.4%。這意味著,隨著我國經濟持續較快增長,特別是經濟運行品質不斷提升,將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中等收入群體行列。

但是,從比重分析,無論是根據蘇海南推算出的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占全國人口總數的比例為約24%,還是按照毛盛勇推算的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占全國人口的30%,距離歐美發達國家,還有一定差距。

在20世紀80年代的社會調查中,在美國就有66.7%的居民認為自己屬於“中產階級”,在瑞典這一比例是75%。平均下來,歐美等發達國家已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編者注:如果一個國家中等收入群體占的比重最大,那麼社會將呈現出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中等收入群體的比重達到60%以上。

而中等收入群體占人口的60%~70%時,形成的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對於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民福利的提高都是最有利的。

因此當下來看,“擴中”是現在及未來進一步努力的方向。對此,蘇海南提出了四點建議。

首先,要保持經濟穩定增長,提升經濟發展品質,為“擴中”夯實物質基礎。“這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基本前提。”蘇海南表示,為此,“十三五”期間及其後,要繼續在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發力,保持我國經濟長期中速及以上穩定增長;同時,通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加快產業升級換代,增加白領、灰領崗位數量,繼續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科技創新,大力提升我國經濟發展品質,繼續做大做好社會財富蛋糕,為我國“擴中”夯實物質基礎。

其次,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這是“擴中”的直接措施。“包括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和居民財產收益分配制度的完善。改革薪酬制度一是要進一步改革完善企業薪酬制度,建立健全薪酬分配激勵約束機制;二是要改進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完善居民財產收益分配制度包括完善農民土地轉讓收益制度,規範城鎮居民房產出租出售收益制度,改進完善股市交易制度等。”蘇海南如是說。

第三,要改進完善財政稅收制度,增加居民轉移性收入。蘇海南進一步說:“要進一步減輕中小微企業的稅費負擔,促進低收入行業、創業創新企業員工薪酬和個體戶經營收入的提高。此外,還要繼續改進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逐步實行分項和綜合相結合的徵收辦法,建立根據家庭負擔情況相應豁免費用的制度,適時調整起征點,合理降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體的個人所得稅稅負,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第四,要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與就業、創業體系。這是保持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直接措施。一方面,要加快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化解中等收入群體後顧之憂;另一方面,健全就業創業扶持體系,促進更多勞動者進入中等收入群體。

如果上述措施落實到位,蘇海南估計,在保持經濟持續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基礎上,2020年底,我國中等收入群體人數、占全國人口比例可望分別上升到4億人以上和28%以上;到2030年,預計可擴大到6億人和提高到40%以上。如能全面深入實施黨的十九大作出的第一、第二階段戰略部署,到2050年新中國成立100周年時,中等收入群體人數有望達到9億以上,占屆時我國人口總數的60%以上。

約占全國從業人員總數7.7億的20%;加上其贍養人口合計約為2.4億人以上,約占全國人口總數13.6億的18%。

“今年已經進入2018年,上述收入和財產標準區間也應適當提高,中產階層人數和比重會有所變化。考慮到近幾年來城鄉居民收入水準又有較大提高,中等收入群體也會有所擴大,估計2017年底總數約達3.3億人,占同年全國人口總數13.9億的約24%。”蘇海南說。

加強中等收入群體的認同感,避免“被中產”和“偽中產”

事實上,學者在劃分中等收入群體時是用“收入”這個客觀標準,但是,社會上關於中產階層的界定一直頗有爭議。幾年前“年收入12萬元以上被定為高收入群體”引發“中產階層”的集體吐槽言猶在耳,甚至還衍生出很多如“被中產”“偽中產”和“超中產”等詞彙。

對中等收入群體者個人而言,目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一部分人還不認同自己是中等收入群體。

按照一般理解,家庭年入20多萬元,應該算是中產了。但張鑫卻不這樣認為:“不說家庭和孩子的日常開銷。雙方家裡都有老人,總擔心若是遭遇到什麼變故該怎麼應對。因為一旦家裡老人得上重病,我們這點錢根本不夠用。”

“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這樣的案例在現實生活中不時上演,而破解這個難題,並非一蹴而就。如何提升像張鑫這樣充滿焦慮的所謂的中產者的認同感,是當下面臨的一個問題。

對此,蘇海南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要使他們有更多的自我認同感,這就要求繼續努力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繼續增加居民收入,同時合理提升社會保障水準,尤其要解決社會保障制度體系不健全、不夠公平的問題,比如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之間的社保標準,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人員之間的退休待遇差別明顯、保障水準差異大等問題。此外,要提供更多優質的公共服務,消除中等收入群體的後顧之憂,也要讓他們看到自己在整個社會中仍有不斷上升的通道。”

如何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據統計,2016年,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2012年增長了44.3%,實際年均增長7.4%。這意味著,隨著我國經濟持續較快增長,特別是經濟運行品質不斷提升,將有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到中等收入群體行列。

但是,從比重分析,無論是根據蘇海南推算出的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占全國人口總數的比例為約24%,還是按照毛盛勇推算的我國中等收入群體占全國人口的30%,距離歐美發達國家,還有一定差距。

在20世紀80年代的社會調查中,在美國就有66.7%的居民認為自己屬於“中產階級”,在瑞典這一比例是75%。平均下來,歐美等發達國家已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編者注:如果一個國家中等收入群體占的比重最大,那麼社會將呈現出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中等收入群體的比重達到60%以上。

而中等收入群體占人口的60%~70%時,形成的橄欖型收入分配格局,對於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國民福利的提高都是最有利的。

因此當下來看,“擴中”是現在及未來進一步努力的方向。對此,蘇海南提出了四點建議。

首先,要保持經濟穩定增長,提升經濟發展品質,為“擴中”夯實物質基礎。“這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基本前提。”蘇海南表示,為此,“十三五”期間及其後,要繼續在供給側和需求側兩端發力,保持我國經濟長期中速及以上穩定增長;同時,通過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加快產業升級換代,增加白領、灰領崗位數量,繼續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科技創新,大力提升我國經濟發展品質,繼續做大做好社會財富蛋糕,為我國“擴中”夯實物質基礎。

其次,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這是“擴中”的直接措施。“包括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和居民財產收益分配制度的完善。改革薪酬制度一是要進一步改革完善企業薪酬制度,建立健全薪酬分配激勵約束機制;二是要改進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完善居民財產收益分配制度包括完善農民土地轉讓收益制度,規範城鎮居民房產出租出售收益制度,改進完善股市交易制度等。”蘇海南如是說。

第三,要改進完善財政稅收制度,增加居民轉移性收入。蘇海南進一步說:“要進一步減輕中小微企業的稅費負擔,促進低收入行業、創業創新企業員工薪酬和個體戶經營收入的提高。此外,還要繼續改進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逐步實行分項和綜合相結合的徵收辦法,建立根據家庭負擔情況相應豁免費用的制度,適時調整起征點,合理降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群體的個人所得稅稅負,促進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第四,要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與就業、創業體系。這是保持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直接措施。一方面,要加快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化解中等收入群體後顧之憂;另一方面,健全就業創業扶持體系,促進更多勞動者進入中等收入群體。

如果上述措施落實到位,蘇海南估計,在保持經濟持續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基礎上,2020年底,我國中等收入群體人數、占全國人口比例可望分別上升到4億人以上和28%以上;到2030年,預計可擴大到6億人和提高到40%以上。如能全面深入實施黨的十九大作出的第一、第二階段戰略部署,到2050年新中國成立100周年時,中等收入群體人數有望達到9億以上,占屆時我國人口總數的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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