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4日晚20時50分許, 東莞高速公路大隊值班室接報莞深高速北行寮步路段發生一宗交通事故, 值班民警趕到現場時發現一輛懸掛湘K5SSxx牌照的事故小客車停放在應急車道, 卻不見駕駛人和乘客, 民警對現場進行勘查, 發現這是一宗單方碰撞中間護欄的交通事故, 未造成人員傷亡。
民警通過車輛登記資訊聯繫到車主陳某, 而陳某告知民警當晚車輛由其妻子袁某娉和妻弟袁某文駕駛, 民警遂讓陳某通知袁某娉姐弟到東莞高速公路大隊接受處理。
3月15日淩晨1時許, 袁某娉和弟弟袁某文來到東莞高速公路大隊, 向辦案民警描述了事故經過:3月14日晚, 袁某文開車送姐姐去塘廈吃飯, 飯後返回東城途經莞深高速寮步路段時, 因變道操作不當造成車輛與中間護欄相撞, 袁某文由於踏入社會不久又初到東莞, 見撞壞了車輛和護欄, 心中十分害怕,
可在隨後兩天的調查取證中, 辦案民警發現袁姓姐弟二人的陳述與事故現場勘查有明顯出入, 通過對車主陳某和袁姓姐弟進一步調查,
袁某文接到電話後, 於當晚趕到事發現場附近與姐姐袁某娉會合, 上演“狸貓換太子”, 於是就有了第二天淩晨姐弟二人來交警隊投案的一幕, 本以為能夠神不知鬼不覺躲過這一關。
目前, 姐姐袁某娉因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繼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以及肇事逃逸,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 其被處以罰款3500元並處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弟弟袁某文因在公安機關辦案過程中故意提供虛假證言, 影響辦案,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 將被處以罰款500元並處1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此外, 姐姐袁某娉將承擔該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