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檢察法律文書說理工作的意見》, 打造陽光檢察, 增強工作透明度, 4月13日, 錫林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部門依法對一起涉嫌故意傷害犯罪嫌疑人作出依法不批准逮捕決定並在新建宣告場所進行公開宣告。 本次宣告是自該院探索建立檢察宣告制度以來開展的首例檢察宣告案件, 也是全盟首例檢察宣告案件。
本案分別邀請了偵查機關代表、犯罪嫌疑人家屬代表參加,
檢察宣告制度重點將不批准逮捕決定、不起訴決定、刑事不抗訴決定、刑事申訴複查結論、公益訴訟決定、檢察建議等檢察決定事項列入檢察宣告範圍。 由檢察官當面宣告決定內容,送達法律文書並進行釋法說理。
下一步, 該院檢察宣告場所將與檢務大廳、情緒疏導室、遠端視頻接訪室進行資源整合, 利用現有設備, 探索開展遠端視頻宣告、宣告情緒疏導等工作, 實現集約化管理和 “一站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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