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
漳州龍文消防責令三停並重罰31000元
為切實加強轄區火災防控工作, 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發生, 確保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近日, 龍文消防大隊防火監督員深入轄區開展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時, 發現龍文區一KTV違規設置員工宿舍, 被龍文消防大隊責令停產停業並重罰31000元。
近日, 龍文大隊防火監督員對龍文區一KTV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 發現該經營場所內四層設置住宿場所, 且住宿場所與經營場所未採取防火分隔措施, 無獨立的疏散設施, 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十九條第二款規定。 該場所屬於人員密集場所, 一旦發生火災事故, 後果不堪設想。
因該KTV經營面積為2500平方米左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之規定及《福建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行政處罰裁量規定》第十六條、《福建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標準》表格007-1處罰階次4規定,
期間, 大隊監防火監督員, 耐心講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要求該單位負責人對存在的違法行為一定要認識深刻, 引起重視, 按照要求迅速進行整改。 該娛樂場所負責人表示, 沒想到由於自己消防安全意識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