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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功利兩境界

王乾榮

把為別人服務視作“資本”, “儲存”於一個機構裡, 以待未來支取——這就是近年興起的“道德銀行”活動。 這個活動有意義, 但是所謂“道德銀行”的叫法,

不大合適。

馮友蘭在名著《新原人》裡, 講了一個關於道德和非道德的故事。 他說例如有兩個軍人, 都去衝鋒陷陣。 其一人如此做, 為的是得到上峰獎賞, 或同伴的稱譽。 另一人則以為, 這是盡軍人天職, 此外別無所求。 此二人之行為, 表面相同, 裡面卻有很大不同。 道德歸於“義”, 是不求回報的;而以待獲利, 不屬於道德範疇。

志願者被稱為“義工”。 所謂“義”, 即是說志願者做事, 不但是心甘情願的, 更是不求一己之利的。 但“道德銀行”的理念和做法, 是叫人以“求別人的利”為手段, 從而獲得“自己預期的利”。 為他人做事, 不能說不道德;然而對“求回報”, 卻不能作為道德準則去評價。 因為咱們知道, 純然利他行為的境界, 是道德境界;而通過利他以利己,

則是功利境界。 道德功利兩重天, 不可同日而語。

處於道德境界之人, 不但求別人的利, 而且對於別人, 有著快樂痛癢休戚與共的情感。 比如有人自願照顧孤寡老人, 他純然出於同情、憐憫, 他會顯得慈悲, 頗有耐心, 毫無怨言。 他要讓老人健康、快樂, 並且以此為自己內心的、絕不張揚的、不求回報和表揚的快樂。 而處於功利境界之人, 難有如此感情——他既然想著日後所得的回報, 則他遇到艱難、難堪, 比如要給老人端屎端尿, 就可能捏著鼻子, 無法忍受。 他會覺得做這些事“不值”, 就不幹了。 道德原則, 是單向的——它是“無怨和無酬付出”的選擇, 所謂義無反顧是也。 功利原則, 是雙向的, 也是等價的, 或者是帶利息的,

所謂不做賠本的買賣是也。 所以, 前者溫情脈脈, 後者則難免冷冰。 功利行為也可能伴著熱情, 但出發點帶有色彩, 因而有時頗不自然。

以道德為追求之人, 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盡倫、盡職。 所謂盡倫盡職, 舉例來說, 你是父親, 你就要“養兒”, 這是必須的;所謂“養兒防老”之說, 是不對的——你儘管盡你“養兒”的義務, 當你老了, 兒子也必須盡其“養父”的義務, 就無所謂像“道德銀行”那樣具有“防”的意味了。 而一個具有更高層次道德的公民, 自願照顧一位鰥寡孤獨者, 那也是為社會奉獻, 即是說他在利別人的同時, 也必然想到了此舉有利於社會, 他把這視作義務。 孟子所雲“義, 利也”, 是說舉大義者並不是不為利, 不過他為的是“公利”, 而非一己之私利。

一個富有道德之人, 為了公利, 甚至可以做到不顧毀譽, 不計刑賞——這才是真正地以道德為圭臬。

所以, 道德是一個旗號, 但不是一個可以隨便打的幌子, 比如說“道德銀行”。 道德是一種觀念, 它可以儲存在思想庫裡。 道德又可以轉化成行為, 而行為是無法儲蓄的。 行為產生的能量已經作用於社會, 銀行的利息則鐵定歸於儲蓄者腰包, 將此二者捏合在一起, 不是很不合邏輯嗎?

當然營造一個“勞動力期貨市場”, 其原則是商業上的等價交換——弄好了投資者也許還有賺頭。 其中有美好願望, 或許不無溫情, 至少出發點是求實的;只是, 無意中拔高, 混淆了概念, 甚至作驚人語, 就“盛名之下, 其實難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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