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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建立海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加快推進舟山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進一步鞏固和深化舟山“平安海區”創建工作, 結合當前舟山海域管理現狀,

加快形成快速打擊、精准打擊海上違法犯罪行為機制, 形成合力、震懾犯罪, 經市檢察院和市海洋與漁業局商議, 市委市政府批准, 4月18日下午, 兩家單位在市海洋與漁業局舉行市海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儀式。

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戴登祿, 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王良軍共同為市檢察院駐市海洋與漁業局檢察官辦公室揭牌, 海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正式建立。 聯動機制確立了聯絡員制度, 由市檢察院偵查監督部、民事行政檢察部和市海洋行政執法大隊具體負責聯絡事宜。 市檢察院將定期派一名檢察官駐市海洋與漁業局檢察官辦公室, 具體負責刑事、涉海公益訴訟、行政執法等方面資訊溝通、重大案件會商等事宜。

此次海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的建立將實現我市海洋行政執法系統與檢察系統之間的資訊共用, 情報互通, 促進海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緊密銜接, 形成依法打擊的合力, 切實高效有力打擊非法捕撈、違反伏休管理規定、非法圍填海、破壞海洋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 確保舟山市海洋漁業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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