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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說事】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漲了!已核定為727920元

日前, 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印發《關於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核定基數的通知》。 《通知》明確, 核定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727920元, 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1 什麼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的規定, 職工因工死亡, 其近親屬不僅能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還能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是指在職工因工死亡的情況下, 按照規定的標準,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對其直系親屬支付的一次性賠償。 職工的死亡使其親屬喪失了重要的生活來源, 導致其生活水準的下降,

這是工傷事故的後果之一, 因此應當予以賠償。

2 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漲為727920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第3款的規定,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因此, 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倍=727920元。

我國2016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 那麼2017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3616元×20倍=672320元。

由此看來, 2018年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比去年上漲了55600元。

3 已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是否能要求補發?

工傷發生時間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727920元計發。 2018年1月1日後至調整前發生工亡事故且已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將按新標準補發差額。

另外,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 工亡勞動者的近親屬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前述工亡賠償。

責編 | 楊古月

來源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法律快車(轉載請注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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