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理所應當”, 但如債權人採取暴力討債、堵門要債、入室逼債、非法拘禁等違法方式索取債務, 會使簡單的債權債務關係惡化升級, 由主動變為被動, 受到刑事處罰。 近日, 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一起因討債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
張某與王某系親屬, 二人因合夥做生意發生經濟糾紛。 2018年1月21日, 犯罪嫌疑人張某以王某尚欠其錢財數萬元, 邀約他人在楓香崗辦事處附近攔截王某車輛, 將王某帶至後坪鎮張某家中。 張某為防止王某逃脫, 用繩子將其雙手捆綁。 隨後, 張某要求王某將衣物脫掉,
經審核, 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檢察院以張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
檢察官提醒:
公民須採取合法、合理、正當的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如雙方協商、訴訟等途徑, 切勿盲目衝動, “劍走偏鋒”, 選擇暴力等非法、過激行為, 不僅得不償失, 還會受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