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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首開共用單車罰單,三家各罰20000元

問:

共用單車應該怎麼騎?

確認過眼神

以後惡意損壞單車等行為

將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單

同一天16日

雲南開出了首張共用單車罰單

4月16日下午,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五華區擬採取分色管理共用單車辦法

對於下一步針對共用單車的管理, 五華區有了一些規劃。

據介紹, 五華區擬採取分色管理辦法, 每週由網格化五華分中心和各街道辦事處對共用單車企業管理工作進行打分一次,

按照共用單車管理的分色評比標準以量化指標扣分方式進行評分, 加強屬地管理。 季冬介紹, 紅、黃、綠將是一個顏色標準。 每個考核期過後, 會按照扣分後的分數進行公示, 綠色則鼓勵企業繼續保持, 黃色僅為及格, 會進行約談並下達整改指令, 紅色就會進行處罰, 並上報昆明市城管綜治局。 據瞭解, ofo表示支持和配合主管部門的管理規定, 下一步也計畫與各地政府攜手, 推廣電子圍欄。

(網路圖片)

昆明共用單車年內將建用戶黑名單制度

為了在給市民方便的同時, 解決共用單車帶來的許多衍生問題。 4月16日, 昆明交警在規範管理的前提下, 與摩拜、ofo、哈羅、昆明公共自行車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聯合, 共同推進和宣導綠色出行, 開展以共用單車出行交通安全為主題的系列宣傳活動。

此外, 昆明交警與共用單車運營企業將共同建立信用資訊通報機制, 建立“昆明交警共用單車用戶誠信平臺”, 將共用單車使用者是否遵守交通規則等資訊納入到平臺當中。 下一步, 昆明交警將與企業共同研究, 建立相應的共用單車交通事故處理機制, 保護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實名註冊制

運營企業應當與使用者採用實名簽訂服務協定, 採集使用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有效聯繫電話, 同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規範對使用者在騎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 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

實現使用者及使用情況資訊的互聯互通

昆明交警因交通違法或者交通事故需要運營企業提供使用者以及使用情況等資訊的, 運營企業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向昆明交警提供, 昆明交警應當在資訊使用過程中, 依法保障資訊安全。

建立使用者交通違法情況通報機制

昆明交警將每月向社會公佈各共用單車用戶交通違法總量及事故情況, 對交通違法總量及事故情況突出的運營企業, 昆明交警將約談企業, 督促其加強管理。

建立用戶黑名單制度

各運營企業應當建立用戶黑名單制度, 以下用戶禁止使用共用單車:對發生交通違法拒不接受罰款處罰棄車離去的、在30天內被昆明交警依法處罰3次以上的、阻礙昆明交警依法執行職務的、惡意損壞共用單車的及其他惡劣行為的。

建立車輛日常巡檢和維修機制

運營企業應當加強對所屬共用單車的巡檢、維修力度,對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維修,同時加強日常調度工作,確保上路行駛的共用單車部件齊全、性能完好、分佈合理。

建立車輛日常巡檢和維修機制

運營企業應當加強對所屬共用單車的巡檢、維修力度,對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及時維修,同時加強日常調度工作,確保上路行駛的共用單車部件齊全、性能完好、分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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