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中央一號檔《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正式發佈,
檔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全面規劃部署。
提高土地政策是今年一號檔最引人注目的熱點之一。
特別是明確提出“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這一表述,
更是給人以無限想像空間,
檔從提升農業發展品質、推進鄉村綠色發展、繁榮興盛農村文化、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農村民生保障水準、打好精准脫貧攻堅戰、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等方面進行安排部署。
文件強調,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
把實現鄉村振興作為全黨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動,
做到認識統一、步調一致,
在幹部配備上優先考慮,
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
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
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
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
同時一號檔同時提出: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放活的目的是支援農民創業就業,
促進農民市場增收,
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
對廣大農民而言,
適度放活農民宅基地的意思就是說可以和城裡人合作用宅基地做更多的事情,
做一些副業,
有利於增加財產性收入,
增加就業機會。
國土資源部下發《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
要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閒農房及宅基地,
就透露了相關信號!
2,
真對於土地市場來說,
尤為突出的就是可以都用宅基地發展民宿,
農莊農家樂,
到農村電商,
農副產品加工等。
城裡人或企業可以對農民房屋進行改造建設。
這也是在同上面一個檔中提出的。
城裡人在農村土地上建房是不可以的,
但可以改造建設,
用以發展民宿民俗、創意辦公、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等農業農村體驗活動場所。
3,
可長期租用農村的宅基地和房產。
先前有住房政策的“租授同權”,
後來又有農村宅基地的“三權分置”,
以及國家不再壟斷住房用地市場,
允許開發企業與直接對接農村集體建設租賃住房等等,
這可使租用農村住房由以前的偷偷摸摸變為大力鼓勵。
2018中央1號檔,
是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第一次全面深入地推動農村深層改革的綱領性檔。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部署了許多重大改革任務。
“比如,
部署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
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改革。
”中央農辦主任韓俊對此解讀,
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不是讓城裡人到農村買房置地,
而是吸引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流向農村,
使農民閒置住房成為發展鄉村旅遊、養老等產業的有效載體全方位的將宅基地放活,
讓農民充分想像發展基地增加農民財富和就業途徑。
主要表現在旅遊觀光,
休閒康養,
綠色無公害採摘,
簡約自然度假村,
還有正在醞釀發展的會員專屬瓜果蔬菜指定,
就是城市有錢人在定制綠色無公害瓜果蔬菜,由農民栽培,管理,城裡人不定期,或者定期採摘,體驗鄉下風土人情。這些市場不僅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同時更加明顯的改善農村面貌,這也將成為三農發展的一個亮點轉折。
就是城市有錢人在定制綠色無公害瓜果蔬菜,由農民栽培,管理,城裡人不定期,或者定期採摘,體驗鄉下風土人情。這些市場不僅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同時更加明顯的改善農村面貌,這也將成為三農發展的一個亮點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