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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龍華法院利用微信質證 提升審判質效

南海網、南海網用戶端海口4月1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劉麥 通訊員毛雨佳 蔡莉)案件當事人一方在北京一方在海口, 雙方因合同糾紛訴至法院。 4月17日, 南海網記者從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獲悉, 近日, 龍華區法院以資訊技術手段為依託, 對一宗當事人不能當庭質證的案件, 採取微信視頻方式順利完成質證。 既減輕了當事人來回奔波的勞累, 又提高了辦案效率。

案件開庭前, 需要就案件標的物進行確認, 考慮到被告人遠在北京, 不便到庭質證。 承辦法官為減少當事人訴累, 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 決定採用微信視頻方式對標的物進行質證。

原告代理律師提交案件標的物, 法官核對原件, 書記員添加被告微信, 淘寶公司代理律師在旁全程參與質證, 被告通過微信進行質證, 法官助理手持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 質證過程中, 被告通過手錶錶盤背面隱蔽處一行獨特的英文字母標記, 確認該手錶為寶某通公司所出售。 質證完畢後, 書記員將案件標的物當場封存, 並將案件雙方當事人的微信質證筆錄在卷存證。 質證結束後的第三天, 龍華區法院收到了被告關於標的物的確認函。

該案是龍華區法院首次利用微信視頻完成質證, 既是一次積極的嘗試, 也是一項新的便民舉措。 在將來的審判工作中, 龍華區法院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院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干意見》,

積極探索電子送達、網路質證、網路調解等方面的工作, 加大司法為民的力度, 提升審判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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