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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普法責任清單制度 全面履行普法責任制

南海網、南海網用戶端海口4月1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莊曉珊 通訊員馮蘭田)4月17日, 南海網記者從海南省司法廳獲悉, 近日, 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印發《關於貫徹落實瓊辦發〔2017〕60號檔全面實行普法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 對海南各級國家機關共同承擔和相應承擔的普法工作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積極推動各市縣、各部門全面履行普法責任制。

《通知》中以清單的形式對海南省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進行規定。 《通知》指出, 在全省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

是全面提高海南省執法公信力、不斷增強全體公民法治意識的迫切需要。

《通知》強調, 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 圍繞建設平安海南、法治海南的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 認真履行國家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職責。

《通知》要求, 各市縣、各部門要以此作為國家機關法治宣傳教育的工作指南, 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為總目標, 以深入開展憲法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教育為重點工作,

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為抓手, 推進國家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目標精准化、工作舉措專案化、工作考核體系化、工作指導專業化, 切實加大國家機關法治宣傳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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