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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我有很“毒”的話對你說!

鴻茅藥酒, 我有很“毒”的話對你說 —兼談公案機關坐實損害商業信譽罪的疑問

首先, 進行個預測, 本案很大可能會引起公安部、最高檢的重視, 被抓的醫生譚秦東不久後會被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再來一個預測, 鴻茅藥酒的廣告將很大可能被主管部門在全國下架, 企業也將遭受更大的經濟利益損失甚至倒閉。

因為, 這次的輿論聚焦, 不是公關能夠解決的, 是法律的底線決定的。

曾有著這樣的傳言, 無論什麼地方, 一個小小的派出所長就能夠定一個企業家涉嫌的犯罪。

但是, 公權力永不可任性, 當權者若任性,

必將承受比之更重的的法律責任。 正所謂, 出來混還是要還的, 法律必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想必此時某些始作俑者會睡不著覺了。

2017年12月, 畢業于中南大學的廣州碩士、醫生譚秦東在“美篇”發表了《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 該文從中老年人心肌、血管等角度出發, 從醫學科學的角度認為常喝鴻茅藥酒會對老年人造成健康損害, 因此譚醫生使用了毒酒的標題。

醫學知識豐富的譚醫生打破腦袋也想不到, 自己的一篇因使用“毒藥”為標題的、博取眼球的文章, 竟然惹怒了“鴻茅藥酒”, 竟然會被內蒙古涼城縣警方跨省抓捕。

“鴻茅藥酒”的廣告, 類似王老吉的家喻戶曉, 但是價格卻是王老吉不能比擬的。

在本次事件發酵前, 我對“鴻茅藥酒”的概念僅停留在禮品的層面, 家裡人也喝過這種藥酒, 現在想想有點後怕它的副作用, 真是對不起這昂貴的價格, 以後再也不買了。

鴻茅藥酒, 是藥還是酒, 還是保健品?

很多中國人喜歡喝藥酒, 對於酒中泡人參、枸杞等情有獨鍾, 尤其是愛中醫的人士。

鴻茅藥酒的做法也正是迎合了國人的這種需求, 且採取了在各種電視劇、電影、地方電視臺等方式全方位進行廣告轟炸式的行銷, 不得不說在市場行銷方面, 我們要給“鴻茅藥酒”的成功點個贊, 但是與之而伴隨的是因對於產品的誇大療效、明星代言等被全國各地的工商查處達2630次以上, 對於這個數字真是驚呆了。

要論違法廣告哪家強,

內蒙古鴻茅藥酒當仁不讓。

若是從法律上對鴻茅藥酒進行定性, 其本質上是一種藥, 理由是鴻茅藥酒在1992年就被批准為國藥准字紅色OTC, 具體批文號是國藥准字Z15020795, 也即是說鴻茅藥酒是一種十足的藥品, 其號稱採取 “融數方為一方, 合數法為一法”的大方複治法原則, “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數法並用, 67味藥材珠聯璧合, 藥借酒力, 酒助藥勢, 適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及婦女氣虛血虧等病症。

因此, 從形式上看, 鴻茅藥酒取得國家正式批文即為藥品。 而關於它的組方包含了67味藥材, 其中的部分藥材明確被世界衛生組織和我國食藥部門公認的I級致癌物, 其中的部分藥材配伍也違反了中醫的十八反原則,

從實質上看, 該種藥品的安全性很大程度上有待商榷, 希望藥監部門好好審核和複查, 看一看到底能否為藥?

說“鴻茅藥酒是毒酒”, 可能涉嫌什麼犯罪?公安機關能否坐實犯罪?

回看偉大的內蒙古涼城縣公安局的官方通報, 《中國神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在網上進行大量傳播, 譚某的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從刑事案件的程式看, 從報案到立案, 10天;從偵查到抓捕, 8天;從刑拘到逮捕, 15天。 這速度簡直了, 辦案效率很高, 不服不行。

看了上述通報, 不得不說, 2630次的違法廣告無人能管, 是誰在保駕護航?跨省抓人輕輕鬆松, 有關部門兢兢業業。

鴻茅藥酒和公安機關均認為譚某一句話的事兒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犯罪,

那麼這種犯罪到底是什麼?

根據《刑法》關於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規定, 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 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從公安機關的通報看, 譚某貌似能構成這個罪, 但是確定是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公安機關只管偵查, 公訴是檢察院的事, 而定罪是法院決定的, 本案的後兩道防線能否守住, 直接考驗著涼城縣的司法環境, 這個山芋真是足夠燙手。 疑問如下:

關鍵字1:捏造。 一般是指無中生有、憑空編造與真實情況不符、對別人不利的事實。 捏造的主觀上是故意為之, 明知是假的,仍然編造,且必須以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

本案譚醫生是無中生有、憑空編造嗎?鴻茅藥酒中的藥品成分是不是含有被世界衛生組織和我國食藥部門公認的I級致癌物,難道無人清楚?譚醫生的寫作方式、目的是科普還是打擊對手信譽,公安你說呢?

關鍵字2:虛假事實。本案譚醫生說了什麼虛假事實呢?只不過說是毒酒,標題党,文章的內容說鴻茅藥酒含有一般的毒物嗎?醫學知識的論述,且有一定科學依據,能被認定為虛假嗎?這需不需要權威專家來個鑒定呢?

關鍵字3:直接造成的重大損失。鴻茅藥酒聲稱因譚醫生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資訊,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首先,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是多少,轉發、引用、分享、收藏量都查清楚了嗎?這與網上的而其他2603次違法廣告等的不良資訊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嗎?到底哪個能降低信譽?

其次,該罪的重大損失要求必須達到50萬元以上,也就是說經銷商們是因為譚醫生的文章覺得鴻茅藥酒不好,因此退貨必須達到50萬以上。這就必須有書面證據、退貨單、貨款損失、證人證言等,且要逐一逐筆核實,不能有虛假和炮製,否則是偽證,這些都清楚了嗎?

針對跨省抓醫生這事,光明網評“吐槽藥酒遭跨省抓捕”:警惕民事糾紛刑事化。

鴻茅藥酒你自己悟悟什麼意思吧,刑事手段是一把利器,用不好就砸到自己的腳了,且無迴旋餘地。

明知是假的,仍然編造,且必須以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為目的,間接故意與過失不構成本罪。

本案譚醫生是無中生有、憑空編造嗎?鴻茅藥酒中的藥品成分是不是含有被世界衛生組織和我國食藥部門公認的I級致癌物,難道無人清楚?譚醫生的寫作方式、目的是科普還是打擊對手信譽,公安你說呢?

關鍵字2:虛假事實。本案譚醫生說了什麼虛假事實呢?只不過說是毒酒,標題党,文章的內容說鴻茅藥酒含有一般的毒物嗎?醫學知識的論述,且有一定科學依據,能被認定為虛假嗎?這需不需要權威專家來個鑒定呢?

關鍵字3:直接造成的重大損失。鴻茅藥酒聲稱因譚醫生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和虛假資訊,致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首先,網上的大量不實言論是多少,轉發、引用、分享、收藏量都查清楚了嗎?這與網上的而其他2603次違法廣告等的不良資訊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嗎?到底哪個能降低信譽?

其次,該罪的重大損失要求必須達到50萬元以上,也就是說經銷商們是因為譚醫生的文章覺得鴻茅藥酒不好,因此退貨必須達到50萬以上。這就必須有書面證據、退貨單、貨款損失、證人證言等,且要逐一逐筆核實,不能有虛假和炮製,否則是偽證,這些都清楚了嗎?

針對跨省抓醫生這事,光明網評“吐槽藥酒遭跨省抓捕”:警惕民事糾紛刑事化。

鴻茅藥酒你自己悟悟什麼意思吧,刑事手段是一把利器,用不好就砸到自己的腳了,且無迴旋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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