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市政府出臺《2018年駐馬店市政府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獎懲辦法(試行)》

在全市上下大力踐行“行動迅速、善抓落實、勇爭一流、廉政為民”的工作準則下, 市政府研究出臺了《2018年駐馬店市政府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獎懲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為進一步壓實各單位工作責任、科學評價工作實績提供了政策依據, 是駐馬店市全面落實“責任落實到位, 任務高效完成, 爭當全省先進”工作要求邁出的重要一步。

《辦法》對涉及2018年市政府確定的240項重點目標任務的12個縣區政府(管委會)、40個市政府工作部門及直屬單位、7個駐駐單位、7個其他單位進行考核, 明確了任務完成、加減分事項的認定標準及依據。

《辦法》以資料定業績、以積分定優劣、以實績論英雄、以落實成效定獎懲, 明確了4項獎勵設置和5項懲罰設置;並且半年考核結果、年度考核結果予以全市公開通報, 抄送市委組織部門, 作為各縣區、市直各單位及其領導幹部履職評價、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辦法》的出臺和實施, 將進一步調動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工作部門等單位的工作主動性, 加速開展並不斷創新工作, 狠抓工作落實, 為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