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恒都律師事務所 智慧財產權事業部
作者|專利無效專業組 唐雯
編者|恒都微信運營團隊
本案亮點:
1、在口審準備階段進行全組案件討論,
2、根據討論會內容, 及時檢索公知常識證據, 以增加我方的說理依據;結合案件討論會時相關意見, 考慮到口審時僅能夠再提供公知常識性證據, 我方積極開展相關檢索工作, 最終獲得一定的公知常識證據, 並在口審時提交合議組。
3、口審過程中以PPT形式向合議組介紹我方對涉案專利和證據的理解, 使合議組充分理解涉案專利和證據的發明構思。
由於我方口審準備非常充分, 對於合議組對對方專利和證據中的技術細節的疑問都做了清楚完整的說理, 並且準備了充分的公知常識證據來說服合議組,
近日, 複審委對由恒都代理的洛陽智達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請求人)無效專利“從烷基化產物中除去有機硫化合物的方法(ZL200510091993.9)”案件做出決定, 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
案件介紹
美國催化蒸餾技術公司、魯姆斯技術有限公司以侵害發明專利權、侵害商業秘密起訴我方客戶洛陽智達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要求賠償損失1億元, 其中涉及包括本次無效專利在內的三項專利。 恒都專利團隊在接到洛陽智達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侵權訴訟的委託之後就積極開展了針對相關專利的無效工作。
本次無效的專利涉及“一種從烴物流中除去有機硫化合物的方法”, 主要包括三組權利要求。 恒都專利團隊對各組權利要求所涉及的技術特徵都進行了細緻的拆分和分析之後確定了無效證據的檢索策略, 並最終通過檢索確定了核心證據1“公開號為US2859260的美國專利文獻”。
在2017年8月30日提交的無效請求中, 恒都專利團隊基於核心證據1組織了多種證據組合方式詳細闡述了對方專利不具備創造性的理由。 並在確定口審日期為2018年1月12日之後, 積極開展了針對口審的案件討論, 在案件焦點、口審中可能遇到的技術問題、對方的答辯點等方面集思廣益, 最終形成了全面細緻的口審策略。
由於準備充分, 口審過程中我方律師對於對方專利和證據在發明構思和技術方案上進行的說明直接確定了口審過程中的焦點, 對於對方代理人的不同意見給出了反駁, 很好地把握了口審節奏, 有效說服合議組全面接受了我方律師的觀點。
口審的良好效果也在最終的決定中得到了直接體現——合議組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做出了對方專利全部無效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