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 郎溪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了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 法院判決, 被告郝某支付原告胡某工程款43000元及相應利息。 然而, 履行期限屆滿後, 被告郝某並未主動履行, 申請人胡某遂向郎溪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 該案執行法官發現申請人胡某與被執行人郝某均住外地, 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電話、短信聯繫, 並將執行通知書送達給被執行人郝某, 郝某均以目前沒有錢為由,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2017年12月, 執行法官將郝某的多個銀行帳戶進行網路凍結。 郝某因銀行帳戶均被凍結,
執行法官考慮到申請人胡某住在外地, 路途遙遠, 若通知申請人來法院領款, 將增添不少的費用, 遂將郝某交到法院的款項通過轉帳方式匯款到申請人胡某的帳戶, 胡某對執行法官的辛勤工作表達了謝意。 該案雙方達成執行和解。 (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