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時刻訊(通訊員 夏芸)“我真沒想到檢察官會在這麼短的時間對我作出了不起訴處理, 真的很感謝你們!”日前, 在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 被不起訴人李某向檢察官真誠致謝。 據悉, 這是市檢察院適用“輕案快辦”機制辦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2018年4月2日, 汨羅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承辦檢察官收到公安機關移送受理審查起訴的李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2017年9月16日17時許, 李某駕車在川山坪鎮鄉村公路三姊村路段與周某駕駛的未懸掛號牌摩托車相撞, 造成周某經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結合案件情況, 承辦檢察官迅速啟動了“輕案快辦”程式:首先, 在及時訊問犯罪嫌疑人的同時向其告知該案符合“輕案快辦”適用條件, 征其同意後由其簽署具結書;隨後, 依法聽取與徵詢了被害人意見;最後, 公開宣佈對李某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該案從受理到審結, 用時僅7個工作日, 有效節約了司法成本, 節省了司法資源, 及時化解了社會矛盾, 進一步提高了辦案質效。
據悉, 該院將進一步推進和完善“輕案快辦”機制的適用, 明確“輕案快辦”適用範圍, 將輕微刑事案件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範圍內犯罪嫌疑人納入快辦範圍;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