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贛州訊 記者郭家淩報導:定南縣一男子趁女友睡著, 偷偷拿其手機通過支付寶給自己轉帳8000餘元, 近日, 定南縣人民法院審理這起案件, 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並處罰金2000元, 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 贛州中院經審理後駁回其上訴, 維持原判。
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韓某與被害人繆某系男女朋友關係, 被告人韓某與朋友杜某從泉州來定南找繆某玩。 韓某、杜某、繆某及繆某兩個朋友共5人在酒店入住, 韓某與繆某二人同住一房間。 韓某無意中看見繆某的手機短信提醒, 發現繆某銀行卡內有14000餘元,
原審法院認為, 被告人韓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秘密竊取他人財物, 數額較大, 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結合其認罪態度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遂作出如上判決, 被告人韓某以量刑過重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 量刑恰當, 遂作出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