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內飛入一隻貓頭鷹, 心生愛憐之心的植女士見它受傷了, 打算讓它暫時“住”上幾天。 順德區公安局樂從派出所民警在清查出租屋行動期間, 查出了這位特殊的“住客”, 並於今日(17日)移交佛山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處理。
順德警方提醒, 發現貓頭鷹等這類國家保護動物需要救助, 市民不要擅自“保管”, 應聯繫有專業資質的部門進行處置。
▌“不速之客”飛入屋裡
昨晚, 樂從派出所大墩社區民警中隊民警對轄區內大型出租屋開展統一清查行動。 晚上20時30分許, 民警在樂從岳步村仁和裡街六巷某出租房內核查資訊時, 發現出租屋房間的蚊帳頂上, 一隻站在蚊帳杆上的小鳥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上前一看, 民警很是驚訝——這是一隻非一般的鳥類, 而是一隻貓頭鷹。
據住戶植女士反映稱, 這只貓頭鷹是日前它自己從窗戶飛闖進屋裡的, 後來發覺它好像受了傷,
▌市民救助動物要講究方法
據觀察, 這只住在出租屋的貓頭鷹只有拳頭般大小, 很可能是受傷或者迷路的幼鳥誤闖入居民區。 但由於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民警隨即將貓頭鷹帶回派出所, 並於今日移交佛山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處理。
順德警方提醒大家, 貓頭鷹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一般生活在野外的樹林中, 如果市民發現貓頭鷹等這類國家保護動物需要救助, 應聯繫有專業資質的部門處置。
文/圖: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曾毅、王名潤 通訊員 梁曉茵、何錦華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