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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異地新生兒落地險問題

提問部門:市人社局信息編號:7881 提問人:雷某某提問時間:2018-04-16

我是湖北人, 一家都生活在株洲好多年了, 買了房, 戶口沒有遷過來。 一家人都參加了株洲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也辦理了暫住證。 2018年4月11日寶寶33周早產, 住進了保溫箱, 株洲市中心醫院醫生建議我們買個新生兒落地險, 保溫箱費用太高, 而且之前住院保胎花費了很多錢, 實在無力承擔。 諮詢了株洲市醫保局, 告訴我們, 因為不是株洲戶口, 所以無法辦理新生兒落地險。 我們打電話回老家醫保局, 告訴我們, 因為我們沒有在家鄉辦理醫保, 所以也無法辦理新生兒落地險。

現在不知道該何去何從?作為一個在株洲住了好多年的一家人, 為株洲奉獻了二十多年的公婆, 僅僅只是因為沒有株洲戶口, 新出生的寶寶就什麼保障也沒有, 有點寒心

株洲“馬上就辦”網路問政平臺:謝謝您對株洲“馬上就辦”網路問政平臺的支援, 您的問題已經提交至 市人社局, 請耐心等待。 查詢問題回復情況, 輸入問題編號或者關鍵字即可。

雷婷女士: 您好! 來信收悉, 你所反映的關於“異地新生兒落地險”問題, 現就有關政策答覆如下: 根據《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號)規定, 新生兒在出生28天內(含28天)取得本省戶籍並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若新生兒為湖北戶籍, 可參加戶籍地城鄉居民醫保, 在株洲市住院同樣能享受醫保報銷。 感謝來信! 經辦人:羅岸勳 聯繫方式:0731-2868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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