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人, 一家都生活在株洲好多年了, 買了房, 戶口沒有遷過來。 一家人都參加了株洲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也辦理了暫住證。 2018年4月11日寶寶33周早產, 住進了保溫箱, 株洲市中心醫院醫生建議我們買個新生兒落地險, 保溫箱費用太高, 而且之前住院保胎花費了很多錢, 實在無力承擔。 諮詢了株洲市醫保局, 告訴我們, 因為不是株洲戶口, 所以無法辦理新生兒落地險。 我們打電話回老家醫保局, 告訴我們, 因為我們沒有在家鄉辦理醫保, 所以也無法辦理新生兒落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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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婷女士: 您好! 來信收悉, 你所反映的關於“異地新生兒落地險”問題, 現就有關政策答覆如下: 根據《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號)規定, 新生兒在出生28天內(含28天)取得本省戶籍並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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