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發佈消息:
今年全市有八類中考生在錄取時可獲得按招生考試成績加5分至20分不等的照顧政策, 還有部分考生可享受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
侯繼慶攝 千龍網發
加20分
烈士子女考生
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 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加10分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見義勇為人員本人, 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 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加5分
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臺灣省籍考生。
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北京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優先錄取
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
張金華攝 千龍網發
特別提醒
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 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
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 則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回戶籍報考考生的加分資格認定和審核由學籍所在區中招辦負責。
享受照顧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考生資訊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