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車位費太貴了?
水費又漲了?
電梯出事故了?
家裡又無緣無故停電停水停氣了?
社區裡有人隨便亂丟東西了?
......
很多人都遇到過這些問題,
事件重播
15日下午, 家住巴 城江北一社區的唐先生致電晚報熱線反映, 因對社區物業公司的管理服務不滿意, 便以拒繳物管費的方式“ 對抗”, 結果物業公司從4月9日開始陸續對他家停水。
“我家是從4月9日開始陸續停水的, 沒水時只能用桶裝水洗漱或者從鄰居家借水用。 ” 唐先生說, 家裡有70歲的老人, 還有一位孕婦, 停水給一家人生活造成很大困擾。
唐先生說, 物業公司從2016年8月開始收費,
唐先生說, 他去找過物業公司反映, 但雙方就收費問題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因此, 唐先生從2016年9月入住至今未繳納物管費, 近日, 物業公司便通過停水的方式“催繳”。
對此, 該社區物業公司副總經理毛先生說, 社區每年僅抽水泵使用的電費就很多, 加上社區綠化、保潔等工作, 一年開銷非常大, 每個月虧損嚴重。 截至目前, 該社區還有170 余戶業主入住以來沒有繳物管費, 讓公司很難運營。
“一些業主拒不繳物管費, 我們只好停止自來水加壓。 ”毛先生說, “2016 年公司剛接過社區管理, 初期確實有服務不到位的地方, 我們也跟業主反復溝通過, 面對業主指責服務不到位, 拒繳物管費, 我 們也是有苦難言。 ”
進展:與物業公司協商後 業主已繳納物管費
巴州區房管局房管科工作人員徐茗嘉。 他介紹, 業主從接房開 始, 就應該繳納物管費。 任何情況下, 物業公司不得以業主未按時足額繳納物管費,
“這件事上, 雙方都有錯。 物業提供的是公共服務, 業主如果不滿意, 在有社區業主委員會的情況下, 可向業委會或相關主管部門反映, 但不能拒繳物管費。 ”本報法律顧問董海軍說, 物業公司也不應該通過停止自來水加壓的方式進行 “催繳”。 若業主拒繳物管費, 物業可通過法院起訴解決。
昨日下午, 唐先生電話告訴晚報記者, 他與物業公司協商後已繳納物管費。
本報記者 柳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