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倪偉)今天(4月16日)上午, 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國家電影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正式掛牌。
根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不再保留。 中央宣傳部加掛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國家電影局牌子, 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 其職責是, 擬訂新聞出版業的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 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 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 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品質, 監督管理印刷業, 管理著作權, 管理出版物進口等;管理電影行政事務,
同時, 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擬訂廣播電視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督促落實, 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 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與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品質, 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等。
2013年,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職責整合, 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至此次機構改革,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共存在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