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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直各部門:

現將《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及其配套制度予以印發, 請認真貫徹落實。

定襄縣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於支持山西省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國發〔2017〕42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西省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晉政發〔2017〕51號)精神,為做好全縣推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九大關於深化改革的重要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以企業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改革為突破口, 創新“政府靠前服務+企業信用承諾+事中事後監管”為核心的企業投資專案審批管理模式, 打造審批最少、流程最優、體制最順、機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務最好的“六最”營商環境。

(二)目的意義

開展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是激發市場活力、提高投資項目審批效率、促進有效投資快速落地、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重大舉措, 對優化全縣營商環境、開創轉型綜改新局面、促進“放管服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三)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與依法行政相統一。

試行承諾制既要有敢為人先、探索創新的精神, 又要依法行政, 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尋找最大的改革空間, 確保改革於法有據。

堅持放權和履責相統一。 堅持政府靠前服務, 在簡化、優化審批流程的同時, 將重點放到履行好事中事後監管職責上, 為企業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堅持企業享受改革紅利和加強監管約束相統一。 在企業享受紅利的同時, 政府建立部門協同監管體系, 以信用為基礎, 倒逼企業嚴守承諾, 落實企業作為投資主體承諾的責任和義務。

(四)主要目標

到2018年底, 改革試點工作初見成效, 在企業投資專案報建階段的重點事項和關鍵環節取得重大突破, 形成一批典型經驗。

到2020年, 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重大進展,

實現報建階段事項簡化和流程優化, 高效精准的政府靠前服務機制基本完善, 雙向約束的信用體系基本建立, 有效、透明、協同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基本形成, 全縣“六最”營商環境全面創優。

二、試點範圍

(一)試點區域

在全縣全面開展試點。

(二)試點專案

《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和《忻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

二、試點內容

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內容的重點是將企業投資項目報建階段即開工前需要完成的28項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優化再造, 在全縣推行“7678”承諾制管理模式(第一個“7”指政府統一服務事項7項、“6”指企業信用承諾事項6項、第二個“7”指簡化合併事項7項、“8”指保留審批事項8項)。

鼓勵縣直各有關部門結合工作實踐, 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進行探索創新, 重大事項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一)政府統一服務事項

共7項, 包括:①工程建設涉及綠地、樹木審批(包括涉及臨時佔用城市綠地、涉及砍伐城市樹木、移植古樹名木), ②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③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排水與污水設施審核, ④農業灌排影響意見書審批, ⑤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⑥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⑦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

(二)企業信用承諾事項

共6項, 包括:①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②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③取水許可, ④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 ⑤防雷裝置設計審核,

⑥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專案報建審批。

(三)簡化合併事項

共7項, 包括:用地預審、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徵收審批、供地方案審批4項改革為政府內部流轉審批, 選址意見書核發1項取消,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風景名勝區內建設活動審批2項併入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四)保留審批事項

共8項, 包括:①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②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③建設專案使用林地審批, ④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 ⑤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⑥建設工程規劃類許可證核發, 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審批(含發生重大變化或超過5年的重新審批), ⑧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

四、主要任務

(一)實施“五統一”事項辦理

1.統一清單告知。政府有關部門將企業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的條件、標準和許可權,以清單形式在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政務服務網站公開發佈,體現政府靠前服務,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對政府統一服務事項,明確政府服務的內容和範圍。對企業信用承諾事項,明確事項准入條件和標準、監管及驗收的要求和依據。對簡化合併事項和保留審批事項,制定辦事指南,明確前置要件、辦理流程、審批時限。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要在政務大廳設立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服務綜合視窗,負責組織政府有關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研究確定需辦理的報建審批事項,加蓋公章,以清單形式正式告知企業。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統一平臺辦理。統一使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網上申報、平臺賦碼、並聯審批、限時辦結、資訊共用、協同監管。企業經平臺獲取代碼,根據清單提交所需的申報材料。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受理申請,限時並聯辦結,並通過平臺及時交換審批事項的收件、受理、辦理、辦結等資訊。政府有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需委託仲介服務的,辦理過程要納入線上平臺,接受監督。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各關部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統一流程再造。對報建審批事項進行分類和流程再造,按照政府統一服務、企業承諾的方式對部分報建審批事項流程予以優化,以供地、開工、竣工驗收為節點進行流程再造。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4.統一多圖聯審。建設多圖聯審數字平臺,整合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部門的圖審環節。平臺建成前,在政務大廳設立多圖聯審統一受理視窗,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同步聯合審查,審查意見在規定時限內由綜合視窗統一回復。

牽頭單位: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縣公安消防支隊、縣氣象局等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5.統一收費管理。清理、規範涉及企業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變多頭多次繳費為統一收費事項、統一收費標準,實行“一費制”清單管理,實現清單之外無收費。企業可一次性繳納,也可按照規定的節點分次繳納。政府統一服務涉及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二)建立改革試點配套制度

1.建立事項容缺處置制度。對建設專案報建審批事項實行容缺管理。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部分非主要申請材料暫不能提供的情況,允許企業在規定期限內補交,綜合視窗可先予以受理,審批部門同步開展審查。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2.建立規範的仲介服務管理制度。放開仲介服務市場,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管理。對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相關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的,應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對企業委託仲介服務的,由企業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自主選擇仲介機構,政府有關部門不得干預。仲介服務機構要規範收費標準、服務流程、辦結時限等,促進仲介市場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縣審改辦、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建立部門協同監管制度。健全“互聯網十監管”模式,充分運用企業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資訊共用,建立透明、規範、高效的投資專案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全過程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並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責任部門: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建立部門聯合懲戒制度。充分運用省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加強監管資訊錄入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價機制和“紅黑名單”制度,實現部門間信用資訊互聯共用,對守信者開通優先辦理等“綠色通道”,對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強化企業作為投資主體守信踐諾的約束作用。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工商局、人行定襄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的統籌、組織、協調作用,扎實推進改革試點各項任務和措施的落實。領導小組綜合協調、政務服務部門集中受理、縣級相關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各項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

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對照職責分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完善制度設計,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同時繼續深化改革,結合試點實踐動態提出調整建議。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要認真貫徹落實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召開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動員會,解讀工作方案、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全面部署。要強化專案台賬管理,每月18日前將試點進展及專案資訊報送至縣發改局辦公室(聯繫電話:6022308;電子郵箱:dxfgj@sina.com),各部門要圍繞企業需求,定期梳理工作建議,總結創新做法,對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即時解決。

(三)強化督查調研

縣政府辦公室對各部門承諾制改革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專項督查,嚴肅問責不落實的人和事,對未按照承諾制流程實施的專案,納入“13710”督辦平臺,進行跟蹤督辦。同時,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調研,聽取意見、挖掘典型、發現問題、及時總結。

(四)加強獎懲考核

將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情況和成效列入縣直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任務中,進行專項考核,切實增強抓承諾制改革試點的責任感和主動性。

(五)加強試點評估

適時引入協力廠商評估機構,對承諾制改革試點進展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和跟蹤分析,總結創新性經驗做法,發現和解決問題,不斷調整優化改革舉措,降低改革風險,最大程度釋放改革紅利。

(六)強化宣傳培訓

各鄉(鎮)、各部門要多管道、多方式大力宣傳推介我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的創新做法,做好政策解讀,回應企業關切,努力營造優化“六最”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吸引更多的客商來定襄投資。同時,要大力開展新一輪的政策和業務培訓,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強化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準,真正使每一名工作人員吃准吃透、熟練掌握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各項流程、要求和做法,避免出現因工作人員不熟悉流程造成企業準備手續多次跑腿的現象,為試點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員保障。

附件:

1.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改革試點政府統一服務實施細則(試行)

2.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企業承諾事項實施細則(試行)

3.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清單式告知管理辦法(試行)

4.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仲介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5.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辦法(試行)

6.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事項容缺處置管理辦法(試行)

7.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監管服務辦法(試行)

8.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

9.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信用資訊管理辦法(試行)

10.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一費制”清單管理辦法(試行)

11.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審批流程圖

附件1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政府統一服務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政府統一服務,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政府統一服務即對原來由企業辦理的事項,調整為政府提供統一服務,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在供地前並聯完成。

第三條 政府統一服務涉及事項包括:

(一)工程建設涉及綠地、樹木審批(包括涉及臨時佔用城市綠地、涉及砍伐城市樹木、移植古樹名木);

(二)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三)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排水與污水設施審核;

(四)農業灌排影響意見書審批;

(五)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六)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七)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

第四條 政府統一服務管理流程:

土地來源為收儲土地的,國土局負責核驗土地權屬資料後,通知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由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辦理政府統一服務。土地來源為新增建設用地的,國土局在收到省人民政府批准檔後,負責核驗土地批准檔及資料並通知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由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辦理政府統一服務

第八條 農業灌排影響意見書審批。整體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後,對佔用國有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供地前由水利局負責組織興建與被佔用的農業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設施效益相當的替代工程,辦理行政許可。

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在氣象網站探測範圍內的地塊,供地前由氣象局會同住建局,在住建局出具規劃設計條件時,綜合考慮氣象網站分佈。

第十條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在《忻州市文物古跡保護規劃(2016—2030)》劃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地塊,供地前由文管所會同住建局,在住建局出具規劃設計條件時,綜合考慮文物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同時,由文管所組織開展專案占地範圍內的文物調查、勘探工作,形成文物調查勘探報告。如專案占地範圍內涉及不可移動文物,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關許可事宜。如文物勘探未發現地下文物埋藏且不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由文管所出具行政許可;發現地下文物埋藏,文管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開展考古發掘,根據發掘情況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由國土局對土地提前統一開展調查,形成壓覆礦床評估報告,如無礦床,企業辦理行政許可;如涉及礦床,由國土局、鄉(鎮)人民政府協調企業與礦業權主體達成補償協議,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二條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供地前由水利局組織編制區域總體水土保持方案,供地後由企業根據事項相關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組織編制專案水土保持方案,結合專案具體情況承諾並報送水利局,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審批。供地前由水利局組織開展區域總體規劃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供地後由企業根據事項相關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編制專案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結合專案具體情況承諾並報送水利局,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四條 取水許可審批。供地前由水利局根據區域水資源規劃,組織開展區域總體規劃,組織開展區域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編制。供地後由企業根據事項相關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組織編制專案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結合專案具體情況承諾並報送水利局,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五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嚴格按照政府統一服務事項、管理流程、實施內容做好統一服務。縣政府對各部門政府統一服務進行評價考核,將部門嚴重失信資訊推送至省信用資訊共用平臺,記入政府失信記錄。

第十六條 辦理政府統一服務事項所需費用(包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取水許可3項供地前政府統一服務事項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統一支付。

附件2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企業信用承諾事項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企業信用承諾事項,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縣直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範明確承諾事項的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依照准入條件和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書,政府有關部門簡化審查環節和內容,並辦理行政許可。

第三條 企業承諾事項包括生產建設專案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審批、取水許可審批、施工許可證核發的部分前置條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築專案報建等。

第四條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取水許可審批等事項,在政府有關部門完成統一服務的基礎上,企業作出書面承諾,政府有關部門完成行政許可。

第五條 施工許可證核發的部分前置條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築項目報建等事項,企業作出書面承諾,政府有關部門完成行政許可。

第六條 承諾書應明確守信義務和失信責任,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第七條 承諾書需經政府有關部門預審,預審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第八條 預審通過後,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行政許可。預審未通過的,政府有關部門及時告知企業調整完善承諾內容。

第九條 承諾書內容及樣本由縣直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政府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發現企業未履行承諾的,責令整改,對嚴重失信行為,納入省信用資訊平臺“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

附件3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清單式告知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清單式告知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企業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實行清單事前告知制度。

第三條 清單包括兩類:第一類清單列明企業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的條件、標準和許可權;第二類清單列明具體專案需辦理的報建審批事項。

第四條 第一類清單由縣直有關部門制定。對政府統一服務事項,需明確政府服務的內容和範圍;對企業承諾事項,需明確事項准入條件和標準、監管及驗收的要求和依據;對保留審批事項,制定辦事指南,明確前置要件、辦理流程、審批時限等。清單在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各級政務服務網站公開發佈。

第五條 第二類清單由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研究確定。縣政務大廳設立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綜合服務視窗(簡稱綜合視窗),負責組織政府有關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研究確定該專案需辦理的報建審批事項,加蓋公章,在3個工作日內正式告知企業。

附件4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仲介服務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是指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委託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及企業委託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諮詢等。

第三條 對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相關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的,應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並納入部門預算。

第四條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企業應當委託仲介服務的,由其自主選擇仲介機構,未明確規定的,由企業自主決定是否選擇仲介機構,政府有關部門不得干預。

第五條 放開仲介服務市場。對國家已明確取消仲介機構資格資質認定的,政府有關部門不得以資格資質作為企業選擇仲介機構的條件。

打破區域壟斷,對保留資格資質認定管理的,認定部門不得通過限額管理控制仲介服務機構數量。

第六條 切斷仲介服務利益關聯。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作為本部門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仲介服務。

第七條 規範仲介服務機構執業行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仲介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仲介服務機構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一次性告知、執業記錄等制度,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品質。

第八條 加強仲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管。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嚴格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牟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完善仲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相關信用狀況和考核情況定期向社會公示。

附件5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是指施工圖設計檔審查機構(以下簡稱審查機構)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檔的審查以及國家安全部門對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專案施工圖設計的審查、消防主管部門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審核。

第三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包括: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檔審查、審核和備案服務管理。

第四條 對應當進行施工圖設計檔審查的專案範圍及辦理許可權,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主管部門以清單形式在政務大廳及門戶網站公開發佈。

第五條 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負責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及備案的受理、督辦、送達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氣象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別負責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備案屬告知性備案,不得變相審批或附加任何條件。項目類別如涉及到國家安全事項,由安全部門根據職責範圍內進行審查。

第六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要求:

(一)統一受理。企業將施工圖審查合同、建設工程涉及消防設計審核的規定申請材料,提交綜合視窗統一受理。

(二)同步審查。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氣象等部門認定的審查機構以及消防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檔同步進行審查(審核)。

(三)一次告知。審查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書面告知企業。

(四)限時辦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督促審查機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查、複審工作。消防部門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五)自主選擇。企業自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七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基本流程:

(一)企業將施工圖審查合同、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的申請材料以及審查單位收到施工圖設計檔的回執報送綜合視窗。視窗向審查機構和消防部門告知限時辦結要求。

(二)審查機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施工圖設 計檔審查,並一次性告知企業施工圖設計檔中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強制性條文規定內容,同時將告知情況報綜合視窗。

消防部門在規定時限完成消防設計檔審核工作,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並送達企業,同時送綜合視窗。

(三)施工圖設計檔修改完成後,企業向綜合視窗提交複審申請,綜合視窗告知施工圖審查機構複審限時辦結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複審。

(四)審查合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審查合格書後,將審查合格書報送綜合視窗,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八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時限要求: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

1.審查時限:大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為15個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為10個工作日。工程勘察檔,甲級專案為7個工作日,乙級及以下項目為5個工作日。以上時限不包括施工圖修改時間和審查機構的複審時間。

2.複審時限:5個工作日。

3.出具審查合格書、加蓋審查專用章時間計入初審或複審時限。審查和複審之間的設計檔修改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限內。

(二)消防設計審核時限為15個工作日,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間內。

第九條 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建設多圖聯審數字平臺,整合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部門的圖審環節。平臺建成後,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附件6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事項容缺處置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事項容缺處置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容缺處置是對主要申報材料(主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副件)有欠缺的審批事項,綜合視窗可先予受理,並轉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審查。

第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對審批事項所需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梳理,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需企業提供的申報材料按主件、副件進行分類,形成的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容缺處置目錄,作為容缺處置管理的依據。

第四條 受理審批事項時,工作人員需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報材料,企業申報材料主件齊全,僅缺副件材料的,視窗先予受理,並出具《容缺處置通知單》(一式3份,1份交申請人,2份存檔備查)。

第五條 企業補充副件的時限最長不超過該事項對外公佈的辦結時限。

第六條 政府有關部門受理容缺事項後,要在規定時限內進行實質性審查。

第七條 企業在辦結時限內補齊容缺材料,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辦結髮證;在辦理時限內未能補齊容缺材料的,不予辦結髮證。

附件7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監管服務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監管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投資專案監管服務應當堅持依法合規、服務優先、減少流程、提高效能的原則。

第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企業投資專案報建階段,提供全過程技術指導及諮詢服務。

第四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託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加強專案建設全過程動態監督。

第五條 政府有關部門間要即時交換共用監管資訊,實現協同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監督留痕、責任可究。

第六條 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如發現有違法、違規、失信行為,政府有關部門應向企業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接到整改通知書後,應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 政府有關部門依託“信用山西”網路平臺,完善信用資訊徵集、存儲、共用與應用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資訊檔案和交換共用機制,對守信主體予以支持和激勵,對失信主體在市場准入、經營、工程招投標、政府釆購、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聯合懲戒。

第八條 政府有關部門要通過設立舉報信箱,公開舉報電話等方式受理企業反映行政審批有關問題。完善投訴受理和督辦機制,及時回復並公佈處理結果。

附件8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竣工驗收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竣工驗收事項包括企業自主驗收事項和政府有關部門驗收事項兩類,事項驗收合格後,驗收組織者應出具竣工驗收報告。

第三條 企業自主驗收事項,由企業組織完成並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備。包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驗收、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工程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政府有關部門驗收事項包括文物保護工程驗收、開發建設專案防洪設施驗收、取水工程驗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節能驗收、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專案驗收。

第五條 政府有關部門驗收事項,企業向綜合視窗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組織協調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分別或聯合完成現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驗收合格後即可投入運行。

附件9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信用資訊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推動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實施,規範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信用資訊徵集、披露和使用行為,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體制,進一步營造良好信用市場環境,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山西省企業投資專案試行承諾制實行無審批管理的決定》和《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等檔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信用資訊管理,是指以促進企業守信踐諾、推進專案建設有效開展為目的,記錄、歸集、共用和應用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活動。

第二條 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信用資訊管理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縣發改局負責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全過程信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監督管理。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信用資訊記錄建設及共用工作,做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日常信用監督管理。

第四條 試行投資專案承諾制的企業要建立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強自律,依法誠信經營。

第二章 信用承諾

第五條 政府相關部門制定企業投資專案承諾事項清單,明確承諾事項內容、准入條件和標準,指導企業做好信用承諾工作。

第六條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後,應依據承諾事項清單向相關部門報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書,相關部門對承諾書預審並公示。

第三章 信用資訊歸集及共用

第七條 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試行承諾制的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記錄建設,包括企業信用承諾資訊、專案監管資訊、“紅黑名單”資訊等有關信用資訊。

第八條 政府相關部門要保證將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全面、準確、及時錄入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與信用資訊共用平臺資訊共用。

第九條 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歸集、整合各相關部門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形成《企業信用資訊報告》,共用至投資線上監管審批平臺,為企業投資專案監管提供資訊查詢服務。

第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信用山西”網站查詢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

第四章 信用資訊應用

第十一條 政府相關部門應完善信用監管制度,將企業信用資訊和信用報告查詢應用納入到企業投資專案監管過程中,作為企業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及竣工驗收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政府相關部門在企業投資項目准入、監管和服務過程中,完善信用評價標準,制定企業異常名錄、重點關注名單及“紅黑名單”等,對企業實行分類監管。

(一)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信用優良企業,探索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中優化檢查頻次等。

(二)准入前,對有一般失信行為的企業應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專案;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應限制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准,從嚴控制施工許可證發放等。

(三)項目投資建設期間,存在不良信用記錄或者不履行信用承諾的企業,應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監督抽查、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或者叫停整改;對整改後仍未達到建設要求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不予項目驗收,列入行業“黑名單”,及時公開披露相關資訊,便於市場識別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第十三條 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協力廠商信用服務機構參與企業投資專案信用建設和管理,按照省地方信用標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指南》,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為相關部門提供信用服務。

第五章 信用聯合獎懲

第十四條 政府相關部門和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通過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實現資訊共用,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聯合獎懲。

第十五條 對列入“紅名單”的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和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採取下列聯合激勵措施:

(一)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

(二)在實施財政性資金專案安排、招商引資配套優惠政策等各類政府優惠政策中,優先考慮誠信企業,加大扶持力度;

(三)在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依法依約對誠信企業採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四)引導金融機構、商業銷售機構等市場服務機構在經營服務活動中,對誠信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優惠或者便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激勵扶持措施。

第十六條 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和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依法依規採取下列聯合懲戒措施:

(一)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專案;

(二)嚴格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專案,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三)限制股票發行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限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

(四)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五)對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註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

(六)及時撤銷較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股東等人員的榮譽稱號,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懲戒措施。

第六章 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

第十七條 發展改革部門、相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公開、共用、查詢企業信用資訊,不得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資訊。

第十八條 企業認為通過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共用、公開的資訊與事實不符,或者侵犯其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可以向信用資訊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異議,信用資訊工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並作出處理。

第十九條 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在規定期限內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按照一定條件和程式實施信用修復,重塑企業信用。

附件10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一費制”清單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一費制”清單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專案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實行“一費制”清單管理,清單之外無收費。

第三條 “一費制”清單包括1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2項政府性基金(詳見附表)。

第四條 “一費制”清單要在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政務服務網站公開發佈。

第五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和政府性基金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制度,各鄉(鎮)和政府各部門無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許可權。

第六條 嚴格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收費基金專案,一律不得自行減免、緩徵、停征或取消。

第七條 “一費制”清單之外的收費基金專案一律視同亂收費,企業有權拒絕繳納。

第八條 發改局、財政局要公佈舉報電話,接受企業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並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核查處理和向舉報人回饋。

第九條 財政局要與涉及企業投資專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執收單位協調做好相關授權工作,並在政務大廳財政局視窗,憑各執收單位的繳費通知單,對企業實行一次性收費。

第十條 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票據電子化管理,建立以票控費、以票管費”的票據、非收入管理機制。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案,必須向繳納人開具省級財政部門統監(印)制的財政票據。否則,付款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

第十一條 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一費制”清單表實行動態調整。

附表: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一費制”清單

附表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一費制”清單

序號

專案名稱

單位

計費標準

政策依據

1

土地複墾費

國土局

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土地複墾條例》(國務院令第592號)

2

土地閒置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

008]3號)

3

不動產登記費

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

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每件550元

證書工本費標準,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

不動產登記費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9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

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4

耕地開墾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

令第256號)

5

汙水處理費

縣級以上價格、財政和域鎮排水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政策

規定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城鎮排水和汙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號)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稅2014)151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制

定和調整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5)119號)

6

城市道路佔用、挖掘修復費

住建局

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8號)

《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關於印發城市道路

佔用挖掘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重新發佈中央管理的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通知》

(財稅[2015]68號)

7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基金)

綜合開發外:

Ⅰ級 70元/㎡

Ⅱ級 50元/㎡

Ⅲ級 20元/㎡

《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城市

基礎設施配套費轉為政府性基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

知》(晉財綜〔2014〕59號)

8

水土保持補償費

水利局

1.對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按照征佔用土地面積一次性計

征,0.4元/m2(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對水利水電

工程建設專案,水庫淹沒區不在水土保持補償費計征範圍之

開採礦產資源的,建設期間,按照征佔用土地面積一次

性計征,0.4元/m(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開採礦

產資源的,開採期間,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按照

開採量(採掘、采剝總量)計征,每噸0.2元。石油、天然氣

根據油、氣生產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積按年征

收,每年0.4元/m2。每口油、氣生產井占地面積超過2000平

方米的按照2000平方米計算;對叢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

計征面積超過400平方米的按照400平方米計算

3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採石以及燒制磚、瓦、

(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兩種

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複計征。

4排放廢棄土、石、渣的,根據土、石、渣量,按照0.5

元/m3計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對繳納義務人已

按前三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複計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

關於印發的通

知》(財綜〔2014〕8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關於水土保持補

償費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886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

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

價格〔20171186號)

9

城鎮垃圾處理費

住建局

設區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部門制定

《山西省物價局、財政廳、建設廳、環保局轉發國

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環保總局

四、主要任務

(一)實施“五統一”事項辦理

1.統一清單告知。政府有關部門將企業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的條件、標準和許可權,以清單形式在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政務服務網站公開發佈,體現政府靠前服務,實現清單之外無審批。對政府統一服務事項,明確政府服務的內容和範圍。對企業信用承諾事項,明確事項准入條件和標準、監管及驗收的要求和依據。對簡化合併事項和保留審批事項,制定辦事指南,明確前置要件、辦理流程、審批時限。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要在政務大廳設立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服務綜合視窗,負責組織政府有關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研究確定需辦理的報建審批事項,加蓋公章,以清單形式正式告知企業。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統一平臺辦理。統一使用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網上申報、平臺賦碼、並聯審批、限時辦結、資訊共用、協同監管。企業經平臺獲取代碼,根據清單提交所需的申報材料。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受理申請,限時並聯辦結,並通過平臺及時交換審批事項的收件、受理、辦理、辦結等資訊。政府有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需委託仲介服務的,辦理過程要納入線上平臺,接受監督。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各關部門

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統一流程再造。對報建審批事項進行分類和流程再造,按照政府統一服務、企業承諾的方式對部分報建審批事項流程予以優化,以供地、開工、竣工驗收為節點進行流程再造。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4.統一多圖聯審。建設多圖聯審數字平臺,整合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部門的圖審環節。平臺建成前,在政務大廳設立多圖聯審統一受理視窗,有關部門根據職能同步聯合審查,審查意見在規定時限內由綜合視窗統一回復。

牽頭單位: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縣公安消防支隊、縣氣象局等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5.統一收費管理。清理、規範涉及企業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變多頭多次繳費為統一收費事項、統一收費標準,實行“一費制”清單管理,實現清單之外無收費。企業可一次性繳納,也可按照規定的節點分次繳納。政府統一服務涉及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二)建立改革試點配套制度

1.建立事項容缺處置制度。對建設專案報建審批事項實行容缺管理。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部分非主要申請材料暫不能提供的情況,允許企業在規定期限內補交,綜合視窗可先予以受理,審批部門同步開展審查。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2.建立規範的仲介服務管理制度。放開仲介服務市場,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管理。對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相關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的,應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對企業委託仲介服務的,由企業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自主選擇仲介機構,政府有關部門不得干預。仲介服務機構要規範收費標準、服務流程、辦結時限等,促進仲介市場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縣審改辦、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建立部門協同監管制度。健全“互聯網十監管”模式,充分運用企業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資訊共用,建立透明、規範、高效的投資專案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全過程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並糾正違法違規行為。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

責任部門: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4.建立部門聯合懲戒制度。充分運用省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加強監管資訊錄入工作,建立健全各類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價機制和“紅黑名單”制度,實現部門間信用資訊互聯共用,對守信者開通優先辦理等“綠色通道”,對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強化企業作為投資主體守信踐諾的約束作用。

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工商局、人行定襄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充分發揮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的統籌、組織、協調作用,扎實推進改革試點各項任務和措施的落實。領導小組綜合協調、政務服務部門集中受理、縣級相關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好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各項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

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對照職責分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完善制度設計,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同時繼續深化改革,結合試點實踐動態提出調整建議。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要認真貫徹落實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召開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動員會,解讀工作方案、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全面部署。要強化專案台賬管理,每月18日前將試點進展及專案資訊報送至縣發改局辦公室(聯繫電話:6022308;電子郵箱:dxfgj@sina.com),各部門要圍繞企業需求,定期梳理工作建議,總結創新做法,對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發現,即時解決。

(三)強化督查調研

縣政府辦公室對各部門承諾制改革工作開展情況組織專項督查,嚴肅問責不落實的人和事,對未按照承諾制流程實施的專案,納入“13710”督辦平臺,進行跟蹤督辦。同時,不定期組織開展專項調研,聽取意見、挖掘典型、發現問題、及時總結。

(四)加強獎懲考核

將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情況和成效列入縣直有關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任務中,進行專項考核,切實增強抓承諾制改革試點的責任感和主動性。

(五)加強試點評估

適時引入協力廠商評估機構,對承諾制改革試點進展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和跟蹤分析,總結創新性經驗做法,發現和解決問題,不斷調整優化改革舉措,降低改革風險,最大程度釋放改革紅利。

(六)強化宣傳培訓

各鄉(鎮)、各部門要多管道、多方式大力宣傳推介我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的創新做法,做好政策解讀,回應企業關切,努力營造優化“六最”營商環境的良好氛圍,吸引更多的客商來定襄投資。同時,要大力開展新一輪的政策和業務培訓,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強化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準,真正使每一名工作人員吃准吃透、熟練掌握承諾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各項流程、要求和做法,避免出現因工作人員不熟悉流程造成企業準備手續多次跑腿的現象,為試點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員保障。

附件:

1.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改革試點政府統一服務實施細則(試行)

2.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企業承諾事項實施細則(試行)

3.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清單式告知管理辦法(試行)

4.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仲介服務管理辦法(試行)

5.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辦法(試行)

6.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事項容缺處置管理辦法(試行)

7.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監管服務辦法(試行)

8.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

9.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信用資訊管理辦法(試行)

10.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一費制”清單管理辦法(試行)

11.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審批流程圖

附件1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政府統一服務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政府統一服務,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政府統一服務即對原來由企業辦理的事項,調整為政府提供統一服務,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在供地前並聯完成。

第三條 政府統一服務涉及事項包括:

(一)工程建設涉及綠地、樹木審批(包括涉及臨時佔用城市綠地、涉及砍伐城市樹木、移植古樹名木);

(二)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三)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排水與污水設施審核;

(四)農業灌排影響意見書審批;

(五)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六)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

(七)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

第四條 政府統一服務管理流程:

土地來源為收儲土地的,國土局負責核驗土地權屬資料後,通知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由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辦理政府統一服務。土地來源為新增建設用地的,國土局在收到省人民政府批准檔後,負責核驗土地批准檔及資料並通知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由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啟動辦理政府統一服務

第八條 農業灌排影響意見書審批。整體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後,對佔用國有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供地前由水利局負責組織興建與被佔用的農業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設施效益相當的替代工程,辦理行政許可。

第九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在氣象網站探測範圍內的地塊,供地前由氣象局會同住建局,在住建局出具規劃設計條件時,綜合考慮氣象網站分佈。

第十條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在《忻州市文物古跡保護規劃(2016—2030)》劃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地塊,供地前由文管所會同住建局,在住建局出具規劃設計條件時,綜合考慮文物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同時,由文管所組織開展專案占地範圍內的文物調查、勘探工作,形成文物調查勘探報告。如專案占地範圍內涉及不可移動文物,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關許可事宜。如文物勘探未發現地下文物埋藏且不涉及不可移動文物,由文管所出具行政許可;發現地下文物埋藏,文管所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開展考古發掘,根據發掘情況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由國土局對土地提前統一開展調查,形成壓覆礦床評估報告,如無礦床,企業辦理行政許可;如涉及礦床,由國土局、鄉(鎮)人民政府協調企業與礦業權主體達成補償協議,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二條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供地前由水利局組織編制區域總體水土保持方案,供地後由企業根據事項相關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組織編制專案水土保持方案,結合專案具體情況承諾並報送水利局,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三條 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審批。供地前由水利局組織開展區域總體規劃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編制,供地後由企業根據事項相關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編制專案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結合專案具體情況承諾並報送水利局,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四條 取水許可審批。供地前由水利局根據區域水資源規劃,組織開展區域總體規劃,組織開展區域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的編制。供地後由企業根據事項相關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組織編制專案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結合專案具體情況承諾並報送水利局,辦理行政許可。

第十五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嚴格按照政府統一服務事項、管理流程、實施內容做好統一服務。縣政府對各部門政府統一服務進行評價考核,將部門嚴重失信資訊推送至省信用資訊共用平臺,記入政府失信記錄。

第十六條 辦理政府統一服務事項所需費用(包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取水許可3項供地前政府統一服務事項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統一支付。

附件2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企業信用承諾事項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企業信用承諾事項,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縣直有關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規範明確承諾事項的准入條件和標準,企業依照准入條件和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書,政府有關部門簡化審查環節和內容,並辦理行政許可。

第三條 企業承諾事項包括生產建設專案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審批、取水許可審批、施工許可證核發的部分前置條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築專案報建等。

第四條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取水許可審批等事項,在政府有關部門完成統一服務的基礎上,企業作出書面承諾,政府有關部門完成行政許可。

第五條 施工許可證核發的部分前置條件、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設計審核、應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築項目報建等事項,企業作出書面承諾,政府有關部門完成行政許可。

第六條 承諾書應明確守信義務和失信責任,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第七條 承諾書需經政府有關部門預審,預審期最長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

第八條 預審通過後,政府有關部門辦理行政許可。預審未通過的,政府有關部門及時告知企業調整完善承諾內容。

第九條 承諾書內容及樣本由縣直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政府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發現企業未履行承諾的,責令整改,對嚴重失信行為,納入省信用資訊平臺“黑名單”,實行聯合懲戒。

附件3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清單式告知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清單式告知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企業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實行清單事前告知制度。

第三條 清單包括兩類:第一類清單列明企業投資專案報建審批事項的條件、標準和許可權;第二類清單列明具體專案需辦理的報建審批事項。

第四條 第一類清單由縣直有關部門制定。對政府統一服務事項,需明確政府服務的內容和範圍;對企業承諾事項,需明確事項准入條件和標準、監管及驗收的要求和依據;對保留審批事項,制定辦事指南,明確前置要件、辦理流程、審批時限等。清單在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各級政務服務網站公開發佈。

第五條 第二類清單由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研究確定。縣政務大廳設立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綜合服務視窗(簡稱綜合視窗),負責組織政府有關部門根據企業提供的相關資料,研究確定該專案需辦理的報建審批事項,加蓋公章,在3個工作日內正式告知企業。

附件4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仲介服務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是指政府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時,委託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及企業委託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開展的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有償服務,包括各類技術審查、論證、評估、評價、檢驗、諮詢等。

第三條 對政府有關部門在履行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相關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的,應採取競爭性方式選擇,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並納入部門預算。

第四條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企業應當委託仲介服務的,由其自主選擇仲介機構,未明確規定的,由企業自主決定是否選擇仲介機構,政府有關部門不得干預。

第五條 放開仲介服務市場。對國家已明確取消仲介機構資格資質認定的,政府有關部門不得以資格資質作為企業選擇仲介機構的條件。

打破區域壟斷,對保留資格資質認定管理的,認定部門不得通過限額管理控制仲介服務機構數量。

第六條 切斷仲介服務利益關聯。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作為本部門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仲介服務。

第七條 規範仲介服務機構執業行為。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仲介服務的規範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仲介服務機構建立服務承諾、限時辦結、執業公示、一次性告知、執業記錄等制度,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品質。

第八條 加強仲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管。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嚴格查處違規收費、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牟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完善仲介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和考核評價機制,相關信用狀況和考核情況定期向社會公示。

附件5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是指施工圖設計檔審查機構(以下簡稱審查機構)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施工圖設計檔的審查以及國家安全部門對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專案施工圖設計的審查、消防主管部門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審核。

第三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包括: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檔審查、審核和備案服務管理。

第四條 對應當進行施工圖設計檔審查的專案範圍及辦理許可權,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主管部門以清單形式在政務大廳及門戶網站公開發佈。

第五條 縣政務大廳管理中心負責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及備案的受理、督辦、送達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氣象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別負責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備案屬告知性備案,不得變相審批或附加任何條件。項目類別如涉及到國家安全事項,由安全部門根據職責範圍內進行審查。

第六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要求:

(一)統一受理。企業將施工圖審查合同、建設工程涉及消防設計審核的規定申請材料,提交綜合視窗統一受理。

(二)同步審查。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氣象等部門認定的審查機構以及消防部門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檔同步進行審查(審核)。

(三)一次告知。審查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書面告知企業。

(四)限時辦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督促審查機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查、複審工作。消防部門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五)自主選擇。企業自主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七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基本流程:

(一)企業將施工圖審查合同、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的申請材料以及審查單位收到施工圖設計檔的回執報送綜合視窗。視窗向審查機構和消防部門告知限時辦結要求。

(二)審查機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施工圖設 計檔審查,並一次性告知企業施工圖設計檔中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強制性條文規定內容,同時將告知情況報綜合視窗。

消防部門在規定時限完成消防設計檔審核工作,出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並送達企業,同時送綜合視窗。

(三)施工圖設計檔修改完成後,企業向綜合視窗提交複審申請,綜合視窗告知施工圖審查機構複審限時辦結要求。施工圖審查機構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複審。

(四)審查合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審查合格書後,將審查合格書報送綜合視窗,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八條 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時限要求: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

1.審查時限:大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為15個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裝置為10個工作日。工程勘察檔,甲級專案為7個工作日,乙級及以下項目為5個工作日。以上時限不包括施工圖修改時間和審查機構的複審時間。

2.複審時限:5個工作日。

3.出具審查合格書、加蓋審查專用章時間計入初審或複審時限。審查和複審之間的設計檔修改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限內。

(二)消防設計審核時限為15個工作日,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間內。

第九條 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建設多圖聯審數字平臺,整合住房城鄉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部門的圖審環節。平臺建成後,施工圖設計檔聯合審查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附件6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事項容缺處置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事項容缺處置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容缺處置是對主要申報材料(主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副件)有欠缺的審批事項,綜合視窗可先予受理,並轉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審查。

第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對審批事項所需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梳理,相關法律法規明確需企業提供的申報材料按主件、副件進行分類,形成的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容缺處置目錄,作為容缺處置管理的依據。

第四條 受理審批事項時,工作人員需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的申報材料,企業申報材料主件齊全,僅缺副件材料的,視窗先予受理,並出具《容缺處置通知單》(一式3份,1份交申請人,2份存檔備查)。

第五條 企業補充副件的時限最長不超過該事項對外公佈的辦結時限。

第六條 政府有關部門受理容缺事項後,要在規定時限內進行實質性審查。

第七條 企業在辦結時限內補齊容缺材料,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辦結髮證;在辦理時限內未能補齊容缺材料的,不予辦結髮證。

附件7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監管服務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監管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投資專案監管服務應當堅持依法合規、服務優先、減少流程、提高效能的原則。

第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企業投資專案報建階段,提供全過程技術指導及諮詢服務。

第四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託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加強專案建設全過程動態監督。

第五條 政府有關部門間要即時交換共用監管資訊,實現協同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監督留痕、責任可究。

第六條 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建立抽查和定期檢查制度。如發現有違法、違規、失信行為,政府有關部門應向企業下發整改通知書,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接到整改通知書後,應按照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 政府有關部門依託“信用山西”網路平臺,完善信用資訊徵集、存儲、共用與應用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資訊檔案和交換共用機制,對守信主體予以支持和激勵,對失信主體在市場准入、經營、工程招投標、政府釆購、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予以聯合懲戒。

第八條 政府有關部門要通過設立舉報信箱,公開舉報電話等方式受理企業反映行政審批有關問題。完善投訴受理和督辦機制,及時回復並公佈處理結果。

附件8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竣工驗收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按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竣工驗收事項包括企業自主驗收事項和政府有關部門驗收事項兩類,事項驗收合格後,驗收組織者應出具竣工驗收報告。

第三條 企業自主驗收事項,由企業組織完成並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備。包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驗收、易燃易爆等特定場所防雷工程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 政府有關部門驗收事項包括文物保護工程驗收、開發建設專案防洪設施驗收、取水工程驗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節能驗收、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專案驗收。

第五條 政府有關部門驗收事項,企業向綜合視窗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政務大廳管理中心組織協調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分別或聯合完成現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驗收合格後即可投入運行。

附件9

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

信用資訊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推動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實施,規範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信用資訊徵集、披露和使用行為,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體制,進一步營造良好信用市場環境,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山西省企業投資專案試行承諾制實行無審批管理的決定》和《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等檔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信用資訊管理,是指以促進企業守信踐諾、推進專案建設有效開展為目的,記錄、歸集、共用和應用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活動。

第二條 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信用資訊管理應當遵循合法、客觀、公開、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 縣發改局負責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全過程信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監督管理。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信用資訊記錄建設及共用工作,做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日常信用監督管理。

第四條 試行投資專案承諾制的企業要建立內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強自律,依法誠信經營。

第二章 信用承諾

第五條 政府相關部門制定企業投資專案承諾事項清單,明確承諾事項內容、准入條件和標準,指導企業做好信用承諾工作。

第六條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後,應依據承諾事項清單向相關部門報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承諾書,相關部門對承諾書預審並公示。

第三章 信用資訊歸集及共用

第七條 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試行承諾制的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記錄建設,包括企業信用承諾資訊、專案監管資訊、“紅黑名單”資訊等有關信用資訊。

第八條 政府相關部門要保證將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全面、準確、及時錄入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現與信用資訊共用平臺資訊共用。

第九條 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歸集、整合各相關部門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形成《企業信用資訊報告》,共用至投資線上監管審批平臺,為企業投資專案監管提供資訊查詢服務。

第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信用山西”網站查詢企業投資專案信用資訊。

第四章 信用資訊應用

第十一條 政府相關部門應完善信用監管制度,將企業信用資訊和信用報告查詢應用納入到企業投資專案監管過程中,作為企業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及竣工驗收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政府相關部門在企業投資項目准入、監管和服務過程中,完善信用評價標準,制定企業異常名錄、重點關注名單及“紅黑名單”等,對企業實行分類監管。

(一)對符合一定條件的信用優良企業,探索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優先提供公共服務便利,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中優化檢查頻次等。

(二)准入前,對有一般失信行為的企業應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專案;對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應限制試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准,從嚴控制施工許可證發放等。

(三)項目投資建設期間,存在不良信用記錄或者不履行信用承諾的企業,應當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監督抽查、執法檢查和日常巡查,或者叫停整改;對整改後仍未達到建設要求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不予項目驗收,列入行業“黑名單”,及時公開披露相關資訊,便於市場識別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第十三條 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協力廠商信用服務機構參與企業投資專案信用建設和管理,按照省地方信用標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指南》,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為相關部門提供信用服務。

第五章 信用聯合獎懲

第十四條 政府相關部門和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通過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實現資訊共用,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聯合獎懲。

第十五條 對列入“紅名單”的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和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採取下列聯合激勵措施:

(一)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

(二)在實施財政性資金專案安排、招商引資配套優惠政策等各類政府優惠政策中,優先考慮誠信企業,加大扶持力度;

(三)在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依法依約對誠信企業採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四)引導金融機構、商業銷售機構等市場服務機構在經營服務活動中,對誠信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優惠或者便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激勵扶持措施。

第十六條 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政府相關部門和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依法依規採取下列聯合懲戒措施:

(一)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專案;

(二)嚴格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專案,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三)限制股票發行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限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融資;

(四)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五)對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註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

(六)及時撤銷較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董事、股東等人員的榮譽稱號,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懲戒措施。

第六章 異議處理和信用修復

第十七條 發展改革部門、相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公開、共用、查詢企業信用資訊,不得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資訊。

第十八條 企業認為通過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共用、公開的資訊與事實不符,或者侵犯其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可以向信用資訊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異議,信用資訊工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並作出處理。

第十九條 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企業,在規定期限內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按照一定條件和程式實施信用修復,重塑企業信用。

附件10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

“一費制”清單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根據《定襄縣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方案》,為切實做好“一費制”清單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改革試點專案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實行“一費制”清單管理,清單之外無收費。

第三條 “一費制”清單包括1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2項政府性基金(詳見附表)。

第四條 “一費制”清單要在投資專案線上審批監管平臺、政務服務網站公開發佈。

第五條 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和政府性基金實行中央和省兩級審批制度,各鄉(鎮)和政府各部門無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許可權。

第六條 嚴格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或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收費基金專案,一律不得自行減免、緩徵、停征或取消。

第七條 “一費制”清單之外的收費基金專案一律視同亂收費,企業有權拒絕繳納。

第八條 發改局、財政局要公佈舉報電話,接受企業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投訴,並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核查處理和向舉報人回饋。

第九條 財政局要與涉及企業投資專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執收單位協調做好相關授權工作,並在政務大廳財政局視窗,憑各執收單位的繳費通知單,對企業實行一次性收費。

第十條 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票據電子化管理,建立以票控費、以票管費”的票據、非收入管理機制。徵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專案,必須向繳納人開具省級財政部門統監(印)制的財政票據。否則,付款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

第十一條 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一費制”清單表實行動態調整。

附表: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一費制”清單

附表

定襄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試點“一費制”清單

序號

專案名稱

單位

計費標準

政策依據

1

土地複墾費

國土局

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土地複墾條例》(國務院令第592號)

2

土地閒置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國務院關於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

008]3號)

3

不動產登記費

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

非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每件550元

證書工本費標準,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有關

不動產登記費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9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

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

4

耕地開墾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

令第256號)

5

汙水處理費

縣級以上價格、財政和域鎮排水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政策

規定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城鎮排水和汙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號)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的通知》(財稅2014)151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制

定和調整汙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5)119號)

6

城市道路佔用、挖掘修復費

住建局

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8號)

《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物價局關於印發城市道路

佔用挖掘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重新發佈中央管理的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通知》

(財稅[2015]68號)

7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基金)

綜合開發外:

Ⅰ級 70元/㎡

Ⅱ級 50元/㎡

Ⅲ級 20元/㎡

《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城市

基礎設施配套費轉為政府性基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

知》(晉財綜〔2014〕59號)

8

水土保持補償費

水利局

1.對一般性生產建設項目,按照征佔用土地面積一次性計

征,0.4元/m2(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對水利水電

工程建設專案,水庫淹沒區不在水土保持補償費計征範圍之

開採礦產資源的,建設期間,按照征佔用土地面積一次

性計征,0.4元/m(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計)。開採礦

產資源的,開採期間,石油、天然氣以外的礦產資源,按照

開採量(採掘、采剝總量)計征,每噸0.2元。石油、天然氣

根據油、氣生產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積按年征

收,每年0.4元/m2。每口油、氣生產井占地面積超過2000平

方米的按照2000平方米計算;對叢式井每增加一口井,增加

計征面積超過400平方米的按照400平方米計算

3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採石以及燒制磚、瓦、

(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對繳納義務人已按前兩種

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複計征。

4排放廢棄土、石、渣的,根據土、石、渣量,按照0.5

元/m3計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對繳納義務人已

按前三種方式計征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不再重複計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人民銀行

關於印發的通

知》(財綜〔2014〕8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關於水土保持補

償費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4]886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

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

價格〔20171186號)

9

城鎮垃圾處理費

住建局

設區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建設部門制定

《山西省物價局、財政廳、建設廳、環保局轉發國

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環保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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