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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違法停車?有人被判刑10年

高速公路上車多速度快, 隨意停車極其危險, 我國交通法規也明確禁止這一行為。 但一直有人枉顧法律規定, 枉顧自身和公共安全, 結果導致事故。 來看案例。

在高速上違法停車, 除了易導致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外, 還可能給自己帶來“10年有期徒刑”——一輛貨車被追尾後, 司機將車停在行車道上離開現場, 既未打開雙閃, 又未設置警告標誌, 結果又遭一輛越野車追尾, 致2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 最終, 貨車司機被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 判處有期徒刑10年。 但是, 慘痛的後果依然不能讓一部分人吸取教訓。 4月5日, 在諸永高速上又發生一起因違法停車導致的三車連環追尾事故, 現場一片狼藉。

交警調取監控資料發現了導致事故的原因:一輛白色本田轎車行駛中突然在快速車道上停了下來, 導致後方一輛白色雪佛蘭轎車和一輛灰色寶駿轎車避讓不及, 相繼追尾。 事故發生後, 部分司乘人員從車內逃出, 另有部分受傷人員被困車內。 疑似受傷被困車內。 浙江台州高速交警四大隊民警趕到現場後, 對傷患進行初步救治後送往醫院。

我們來看事故發生全過程。 經交警調查, 本田車核載5人實載6人, 駕駛人吳某對自己在高速上違法停車的行為, 始終無法說出原因。 最終, 因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兩項違法行為, 交警對吳某作出罰款400元、記12分的處罰。 因駕駛證記滿12分, 已被交警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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