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是我通過一次偶然的機會認識的, 一次下雨天, 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摔倒, 地太滑當時就骨折了, 路過了好幾個人都沒人敢扶我,
後來出院後我主動請他吃飯, 其實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他, 他成熟穩重, 又帥氣, 自己開了一家公司, 加上在我最困難的出現, 我很難不喜歡他, 儘管我知道他已經結婚有孩子了, 但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 李明也沒有拒絕我, 我們就在一起了, 他說他不可能離婚, 除了名分, 其他的他都可以給我, 就這樣我做了整整一年見不得人的小三。
後來還是被她老婆找上門來了, 他老婆很冷靜, 不吵不鬧, 而是拿錢來打發我, 我不同意。 最後李明說他主動提出了離婚,
儘管他一無所有了, 我卻很開心, 因為我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 我開始開心的籌備婚禮, 期待著做一個幸福的新娘, 但是李明卻總是悶悶不樂, 我有些不開心, 難道他和我結婚不高興嗎?結果李明說他是因為捨不得自己的兒子,
後來有一天半夜我想喝水, 卻發現李明不在床上, 我有些納悶兒, 路過廁所的時候居然聽見他在打電話, 說:老婆, 我們是肯定不能再重婚的, 我費盡心思和你離婚, 把房子車子存款都分給你是為了你和兒子好, 公司出現了財務危機就要破產了, 還要負債累累, 我不想你和兒子和我一起苦日子……
我當時就傻眼了, 原來他還是愛著他的前妻, 離婚不是因為愛我, 而是為了他前妻和兒子, 現在他已經是負債累累了, 他不想他前妻過苦日子, 那我呢?我就要和他一起還一輩子的債嗎?我絕對不同意。
第二天我就悄悄的離開了。 直到一年後我在街上看見了李明一家三口, 我有些莫名其妙, 難道他們重婚了嗎?我一下沒忍住過去叫住了李明, 李明讓他老婆和兒子先離開了, 告訴我他們確實重婚了, 當初他是故意這麼做的, 想測試一下我是不是真的愛他,
留下我在原地不知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