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 給廣大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 而對於新增人口來說, 將無地可種, 同時將得不到這幾項福利!
承包地的分配主要是在98年二次承包的時候, 三十年不變。 是按戶承包的, 所以增人不增地, 減人不減地。 新生人口沒有, 除非村內有機動地, 但是非常少, 基本不可能, 只能在家庭內部中來調減了。
現在新政策, 繼續延包三十年, 但也不會重新分地, 還是按照上次的, 小範圍內調整。
宅基地, 也是按戶申請的, 新生人口在長大結婚分戶後, 可以申請宅基地。 必要條件是分戶, 各地分戶的標準也不一樣。
農村集體資產, 以前這部分經常被忽視, 但是現在提出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給每一個村民後, 也被重視起來。
近期山東出臺政策:山東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改革, 股權管理提倡靜態管理,
新增人口也不會分得新的股權, 而是分享家庭內已擁有的集體資產權益來獲得集體資產份額。
最近各省市都陸續出臺村集體資產改革的指導意見了, 農民朋友可以關注一下, 但是具體實施的還是根據各個村集體的情況, 自己來定的。
除此之外, 農村集體資產改革在穩步進行, 目前部分地區還在進行集體資產核查, 然後確認集體成員身份、最後才是折股量化。
新增人口可通過這幾種方式獲得土地:
1.土地流轉
近年來, 很多農民進城務工, 家裡的地就荒廢了。 根據現行的農村土地流轉政策, 人們可以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流轉來獲得土地的使用權。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 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 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 即保留承包權, 轉讓使用權。 用通俗易懂的話來說, 就是把荒廢的地給想種地的人種, 雙方簽訂合同。 不過, 地還是你的。 具體方式:
(1)轉包
轉包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
(2)出租
土地出租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 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 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 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
簡單點說就是你把土地租給別人, 他按月或者年付給你租金。
(3)入股
入股是農戶在自願聯合的基礎上, 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入股的形式組織在一起, 從事農業生產, 收益按股份紅, 是一種具有合作性質的流轉形式, 而不是入股組成公司從事經營。
(4)互換
互換土地, 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 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 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
(5)轉讓
轉讓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其擁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經營權, 經發包方許可後, 以一定的方式和條件轉移給他人的一種行為, 並與發包方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2.農村預留的土地
這就是我們常常提到公家的土地, 每個村裡都有, 這些土地往往會劃分出來公標, 意思就是價高者得, 按現在市場的價格進行拍賣, 所以無地的農民, 要想回農村發展的話, 就要知道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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