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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品牌的東西就沒有假?【普法微小說第618期】

"都是這麼多年的朋友了, 你說她這麼坑我合適嗎?還老同學呢!有這樣的老同學嘛!"和多年的好姐妹聚餐的時候, 趙玉秀再也按耐不住,

將自己一肚子的苦水都倒了出來。

"結婚花錢我肯定是知道的啊, 我也不在乎那些錢, 但是, 我錢花到位了, 這東西總也要到位吧?"挑了幾根肉絲放到嘴裡, 胖胖的趙玉秀臉上滿滿都是不滿。

"我當時看的時候沒發現什麼, 但是在打開櫃體好好檢查了一下之後就發現了問題, 我發現櫃體中有櫃板不是詩尼曼產品。 "趙玉秀的臉色十分嚴肅, 似乎在回憶當初的場景。

孫瑜理了一下自己的頭髮, 似乎有點不理解:"這是啥意思?你當時咋發現的?"

"我家裡用的就是這個品牌, 我在買之前也特意研究過這個品牌的幾個系列。 "為了讓兒子有最好的體驗, 趙玉秀對各種細節都特別上心, 更別說對這套價值不菲的衣櫃了!

趙玉秀繼續說著:"而且我也不是誹謗她,

我當時心裡擔心之後就特意向詩尼曼公司郵寄了櫃板。 之後,詩尼曼公司也回復了我們,確認郵寄的板材不是詩尼曼產品。 所以, 現在我已經很肯定了:呂玲就是坑了我!"

被自己的高中同學坑當然很不舒服了, 難怪趙玉秀這麼糾結了。 孫瑜有些理解:"那呂玲確實太過分了, 怎麼說也是同學一場啊!當然, 就算不是同學, 她這麼辦事兒也挺沒良心的, 大家花錢不都是為了消費嗎?既然花了這麼多錢, 當然是要買到相對應的東西了, 她這麼做確實不好。 "

"就是說啊!平時看著挺聰明的一個人, 怎麼把這點小聰明都用到自己人身上了啊!也不知道她是真聰明還是假聰明!"

孫瑜笑笑, 喝了口冬瓜湯:"那現在已經這樣了,

你有什麼想法?"

"不瞞你說, 昨天我和呂玲說過這個事情了, 本來覺得吃虧就吃虧了, 但是我還是咽不下這口氣。 "

"那她是怎麼說的?"

"她說我家的衣櫃是定制的, 不是成品, 可能會存在一點小瑕疵, 這是廠家出的問題, 和他們沒啥關係!還說了, 說如果我們接受這套衣櫃的話, 她可以再贈送我們一套五百塊的電腦桌!你說我能不氣不?我為一套衣櫃花幾萬塊我看得見她那幾百塊的破電腦桌嗎?"

孫瑜噗嗤一聲樂了:"那她確實是太開玩笑了!看樣子, 你似乎是知道該怎麼辦了啊!"

"嗯, 我想過了, 也和我老公商量過, 決定上訴了。 "

"上訴?"

"嗯, 我決定上訴, 索要賠償。 "

孫瑜沉默了一下:"這樣也好, 至少, 你們討回公道了, 呂玲也能學會什麼叫誠信買賣了。

"

一頓飯吃飯, 趙玉秀和孫瑜分開了, 她沒有直接回家, 按照自己之前的計畫來到了律所, 希望找一位優秀的律師幫自己代理這個事情。 幾分鐘後, 她已經坐在了張朝軍的對面。

已經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後果, 張朝軍乾脆直接說起了自己的看法:"您這個案子很簡單,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

"本案中,根據您提供的證據,可以確認您向商家累計支付了38864元貨款,現您主張退還貨款有事實及法律依據,商家應當退還全額貨款。

根據法律規定,您主張退款,對於商家已向您交付的櫃體,您應當予以退還。 "

"退還當然沒問題啦!這樣的東西留著也沒用啊, 看見了還堵得慌呢!"趙玉秀說話很直接, "張律師, 那你說我要求三倍賠償的話行不行?我聽說這個好像可以的。 "

趙玉秀厚實的手掌興奮地拍打了一下:"行!這樣一來也算是彌補我們浪費這麼長時間的損失了!張律師, 那我這個案子就交給你了, 等到時候辦完了, 請你在我兒子結婚那天去喝喜酒啊!"

"沒問題!"張朝軍哈哈笑了, 爽朗地答應了下來。

=======慧問提示=======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本案中, 根據趙玉秀與商家簽訂的合同,商家向顧客提供的產品整體都應當是詩尼曼品牌的產品,但商家提供給顧客的櫃體中有其他櫃板,說明商家存在欺詐行為。 據此,商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據此,商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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