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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都是抗癌藥,為什麼印度的賣1000,歐美的賣23500?

一般意義上來說, 假藥可以分成兩種, 一種是治療層面的假藥;一種則是法律層面的假藥。

第一種假藥可能會讓病人雪上加霜, 第二種“假藥”卻可以救窮人于水火, 印度的仿製藥就是第二種。

排隊買印度“假藥”

中國慢粒白血病患者近10萬人, 每年新增患者約為1.3萬人, 胃腸間質瘤患者缺乏資料統計, 但年發病率約為1/10萬-2/10萬人, 或者更高。

這些昔日被判為絕症的病人, 因為瑞士諾華研製成功的藥物格列衛, 看到了生命得以延續的希望。

格列衛是一種分子靶向治療藥物, 能直接針對致病基因從分子水準治療, 在這種藥物研發出來之後, 慢粒白血病患者的10年生存率從不到50%提高到了90%, 已經取代骨髓移植成為首選治療方案。

格列衛對胃腸道間質腫瘤的有效率也高達67%。

為降低病情復發, 慢粒白血病和胃腸間質瘤患者須終身服藥。

但是從2001年引入中國至今,

諾華格列衛的價格一直是23500元一盒(一盒為一個月的服用劑量)。

即便在2006年推出了買三贈九的優惠活動, 一年72000元的費用還是掏空了很多老百姓的家底。

並且將格列衛納入醫保報銷目錄的省份屈指可數, 絕大多數患者享受不到任何幫助。

好消息是, 印度仿製的“格列衛”, 藥效相同但是一個月的費用只有不到1000元, 成為了很多患者心中的神藥。

可惜的是, 因為不符合《藥品管理法》的規定, 這種藥品被官方判定為“假藥”, 在藥店裡買不到, 醫生也不會給你推薦。

很多想去印度買藥的患者也被複雜的英文表格、支付單據繞的暈頭轉向, 所以在網路上會看到不少網友一次又一次焦急的詢問, 怎麼樣才能買到印度藥, 或者誰能施捨轉讓一些藥物。

即便冒著會買到真正假藥的風險, 還是有很多人在不斷的嘗試。

在發達國家更是如此, 有統計表明在美國的處方藥市場中, 仿製藥占比八成, 有絕對優勢。

美國10個處方藥中有8個是仿製藥

不僅對個體來說意義非凡, 對於國際人道組織而言, 仿製藥也無可替代。

諸如無國界醫生、全球基金、國際藥品採購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組織, 都需要依賴價格低廉的印度仿製藥來完成自身的運作。

2012年9月16日,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紐約聯合國總部的彙報中也以相當長的篇幅推介仿製藥的重要意義。

他認為仿製藥產業的發展, 是第三世界國家提高衛生水準、改善民眾健康狀態的重要保證, 並對印度等國加強生產低成本仿製藥的努力給予讚賞和肯定。

什麼是仿製藥

要說清這個概念, 首先我們先來說說什麼是原研藥, 原研藥其實很好理解, 就是品牌藥, 是指世界上第一個研製出某一藥物的公司品牌。

原研藥上市前, 一般需要經過嚴格的動物實驗、人體臨床一、二、三期實驗, 然後經四期臨床放大實驗證明療效準確、安全可靠後才能向市場推廣。

而仿製藥起源於美國, 1984年美國約有150種常用藥專利到期(一般為20年), 大藥商認為無利可圖, 不願意繼續開發, 為此美國出臺了The Waxman-Hatch法案, 規定新廠家只需向FDA(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證明自己的產品與原藥品生物活性相當即可仿製。

仿製藥概念由此出現,然後被更多的國家採用。

簡單地說,仿製藥就是藥品生產廠家在一些大的製藥公司產品專利期過去之後,對藥品進行的複製和銷售。

和原研藥相比,仿製藥在劑量、安全性、效力、作用、品質以及適應症上完全相同,但均價只有專利藥的20%~40%,個別品種甚至相差10倍以上。

比如印度NATCO公司出產的易瑞沙,仿製的就是英國製藥公司阿斯利康的專利產品,成分、劑量和生產工藝都完全相同,但是售價僅為英版的八分之一。

這樣價格低廉的“假藥”,對於不幸罹患癌症又掏不出大筆金錢看病的人來說,無異於救命稻草。

印度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

通過大量的仿製藥生產,印度本身也收穫不菲,用印度人的話說就是,印度製藥業正在以實惠的價格成為“世界藥房”。

通過美國FDA認可的印度藥廠生產成本,比美國低65%、比歐洲低50%。

正是憑藉超低的生產成本和超高的技術含量,印度製藥廠商總是能夠獲得大量外包生產合約。

目前印度境內擁有FDA認證的藥廠共有119家,可向美國出口約900種獲得FDA批准的藥物和製藥原料,擁有英國藥品管理局認證的藥廠也有80多家。

過去3年印度製藥業平均增長速度在14%左右,印度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並使製藥業成為印度的經濟支柱之一。

目前,印度藥品出口到200多個國家,疫苗和生物製藥產品出口到150個國家。

僅2016年一年,印度就提交了近800個仿製申請

2020年前後,許多專利藥將陸續到期,不少專業機構早在幾年前就預測,這將會大大刺激印度仿製藥的生產。

屆時印度仿製藥預計在全球仿製藥市場的份額會從目前的20%增至25%,印度製藥業的營業額將會從現在的約258億美元增長到500億美元。

不過,印度藥並不是一直都這麼便宜的。

獨立之初,印度的醫藥市場被跨國公司藥廠控制了80%以上,99%的專利藥掌握在這些公司手中。

在上世紀60年代,印度市場上的藥價之高也曾聞名於世。

為了讓印度人能享受到平價藥,政府採取了很多措施,但真正讓印度製藥企業受益的,還是1970年在總理英迪拉·甘地主導下對《專利法》的修訂。

修訂後的《專利法》規定,對食品、藥品只授予工藝專利,不授予產品專利。

這意味著印度放棄了對藥品化合物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上的寬鬆使得本國企業能夠獲得大量仿製藥生產許可,從而為印度仿製藥提供了快速擴張的空間。

即便在2009年之後新的專利法生效,但是按照規定,經美國FDA批准上市的藥品,在印度上市時無需再做臨床實驗。

只要印度製藥廠能做出和在美國上市的藥品同樣的產品,經印度藥物管理局測試認定兩種產品成分一致後,藥品就能在印度合法上市。

研發上的實力和政策上的寬鬆使印度藥廠的仿製速度很快,一種新仿製藥在美國上市9個月後,印度的同類仿製藥就可以生產並進入印度市場。

這麼便宜的藥動了誰的乳酪

低廉的仿製藥產業確實給歐美大製藥廠帶來了強烈的衝擊。

以製藥巨頭輝瑞為例,輝瑞用於降低膽固醇的奇效藥物立普妥,2010年的銷售額達到107億美元,2011年9月立普妥的專利權到期。

專利權到期後的頭6個月,華生和蘭伯西兩家製藥公司的立普妥仿製藥便被許可上市銷售。

在仿製藥衝擊市場的頭兩個星期,品牌藥物立普妥的銷售額就被削去了一半。

2010年,IMS醫療資訊研究所說,在品牌藥物失去專利權之後,其仿製藥在6個月之內就會佔領品牌藥物80%的市場。

2011年,仿製藥也佔據了所有處方藥物銷售額的80%。

這樣猛烈的市場衝擊,也讓歐美製藥巨頭越來越在意印度的仿製藥。

比如前文提到的格列衛,就曾經遭到過原研藥廠家瑞士諾華的起訴。

不過在2013年4月1日,印度最高法院駁回了瑞士製藥巨頭諾華公司對改進後的抗癌新藥格列衛專利保護的要求,認定印度仿製的特效藥可以繼續出售。

這場訴訟持續了7年多,是印度在WTO相關智慧財產權協議過渡期滿後遭遇的第一起藥品專利訴訟,涉及WTO專利保護條款如何落實等重大事項,也關係著發展中國家能否繼續獲得價格較低的藥物,而印度最高法院的最終判決為本國仿製藥產業提供了保護傘。

這場訴訟也被譽為“人權和智慧財產權”的博弈。

其實為了捍衛本國的仿製藥產業,印度一直用法律的形式和西方的製藥巨頭抗衡。

2012年3月印度發佈了首例對於專利藥物的“強制許可證書”,允許本土製藥公司Natco公司生產Bayer公司的一種抗肝癌和腎臟癌藥物多吉美的仿製藥。

印度專利局管理者認定這種藥物沒有為印度患者提供合理的銷售價格。

雖然有些人認為過多的仿製藥產品會損害原研藥廠商的利益,導致藥廠不會再積極開發新藥,反過來受害的還是患者。

但其實在長達20年的專利保護期內,相信任何藥品都已經收回了研發成本和運營成本,甚至盈利頗豐。

如果一味強調創新藥的專利,勢必會間接造成“殺死窮人”的局面。

本文來源海外眼,更多海外資訊請及時關注海外眼。

仿製藥概念由此出現,然後被更多的國家採用。

簡單地說,仿製藥就是藥品生產廠家在一些大的製藥公司產品專利期過去之後,對藥品進行的複製和銷售。

和原研藥相比,仿製藥在劑量、安全性、效力、作用、品質以及適應症上完全相同,但均價只有專利藥的20%~40%,個別品種甚至相差10倍以上。

比如印度NATCO公司出產的易瑞沙,仿製的就是英國製藥公司阿斯利康的專利產品,成分、劑量和生產工藝都完全相同,但是售價僅為英版的八分之一。

這樣價格低廉的“假藥”,對於不幸罹患癌症又掏不出大筆金錢看病的人來說,無異於救命稻草。

印度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

通過大量的仿製藥生產,印度本身也收穫不菲,用印度人的話說就是,印度製藥業正在以實惠的價格成為“世界藥房”。

通過美國FDA認可的印度藥廠生產成本,比美國低65%、比歐洲低50%。

正是憑藉超低的生產成本和超高的技術含量,印度製藥廠商總是能夠獲得大量外包生產合約。

目前印度境內擁有FDA認證的藥廠共有119家,可向美國出口約900種獲得FDA批准的藥物和製藥原料,擁有英國藥品管理局認證的藥廠也有80多家。

過去3年印度製藥業平均增長速度在14%左右,印度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並使製藥業成為印度的經濟支柱之一。

目前,印度藥品出口到200多個國家,疫苗和生物製藥產品出口到150個國家。

僅2016年一年,印度就提交了近800個仿製申請

2020年前後,許多專利藥將陸續到期,不少專業機構早在幾年前就預測,這將會大大刺激印度仿製藥的生產。

屆時印度仿製藥預計在全球仿製藥市場的份額會從目前的20%增至25%,印度製藥業的營業額將會從現在的約258億美元增長到500億美元。

不過,印度藥並不是一直都這麼便宜的。

獨立之初,印度的醫藥市場被跨國公司藥廠控制了80%以上,99%的專利藥掌握在這些公司手中。

在上世紀60年代,印度市場上的藥價之高也曾聞名於世。

為了讓印度人能享受到平價藥,政府採取了很多措施,但真正讓印度製藥企業受益的,還是1970年在總理英迪拉·甘地主導下對《專利法》的修訂。

修訂後的《專利法》規定,對食品、藥品只授予工藝專利,不授予產品專利。

這意味著印度放棄了對藥品化合物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上的寬鬆使得本國企業能夠獲得大量仿製藥生產許可,從而為印度仿製藥提供了快速擴張的空間。

即便在2009年之後新的專利法生效,但是按照規定,經美國FDA批准上市的藥品,在印度上市時無需再做臨床實驗。

只要印度製藥廠能做出和在美國上市的藥品同樣的產品,經印度藥物管理局測試認定兩種產品成分一致後,藥品就能在印度合法上市。

研發上的實力和政策上的寬鬆使印度藥廠的仿製速度很快,一種新仿製藥在美國上市9個月後,印度的同類仿製藥就可以生產並進入印度市場。

這麼便宜的藥動了誰的乳酪

低廉的仿製藥產業確實給歐美大製藥廠帶來了強烈的衝擊。

以製藥巨頭輝瑞為例,輝瑞用於降低膽固醇的奇效藥物立普妥,2010年的銷售額達到107億美元,2011年9月立普妥的專利權到期。

專利權到期後的頭6個月,華生和蘭伯西兩家製藥公司的立普妥仿製藥便被許可上市銷售。

在仿製藥衝擊市場的頭兩個星期,品牌藥物立普妥的銷售額就被削去了一半。

2010年,IMS醫療資訊研究所說,在品牌藥物失去專利權之後,其仿製藥在6個月之內就會佔領品牌藥物80%的市場。

2011年,仿製藥也佔據了所有處方藥物銷售額的80%。

這樣猛烈的市場衝擊,也讓歐美製藥巨頭越來越在意印度的仿製藥。

比如前文提到的格列衛,就曾經遭到過原研藥廠家瑞士諾華的起訴。

不過在2013年4月1日,印度最高法院駁回了瑞士製藥巨頭諾華公司對改進後的抗癌新藥格列衛專利保護的要求,認定印度仿製的特效藥可以繼續出售。

這場訴訟持續了7年多,是印度在WTO相關智慧財產權協議過渡期滿後遭遇的第一起藥品專利訴訟,涉及WTO專利保護條款如何落實等重大事項,也關係著發展中國家能否繼續獲得價格較低的藥物,而印度最高法院的最終判決為本國仿製藥產業提供了保護傘。

這場訴訟也被譽為“人權和智慧財產權”的博弈。

其實為了捍衛本國的仿製藥產業,印度一直用法律的形式和西方的製藥巨頭抗衡。

2012年3月印度發佈了首例對於專利藥物的“強制許可證書”,允許本土製藥公司Natco公司生產Bayer公司的一種抗肝癌和腎臟癌藥物多吉美的仿製藥。

印度專利局管理者認定這種藥物沒有為印度患者提供合理的銷售價格。

雖然有些人認為過多的仿製藥產品會損害原研藥廠商的利益,導致藥廠不會再積極開發新藥,反過來受害的還是患者。

但其實在長達20年的專利保護期內,相信任何藥品都已經收回了研發成本和運營成本,甚至盈利頗豐。

如果一味強調創新藥的專利,勢必會間接造成“殺死窮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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