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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銀霞夫婦及女兒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千萬被移送起訴

原標題:蘇銀霞夫婦及女兒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千萬元, 已被移送起訴

4月12日, 山東聊城冠縣吳學占等15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 在聊城東昌府區法院開庭審理。

於歡案中的暴力討債背後, 是這個涉黑團夥的猖獗。 起訴書顯示, 該涉黑團夥共被指控9個罪名, 其中3個罪名與蘇銀霞、於歡母子有關, 分別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

於歡被改判5年有期徒刑之後, 吳學占等人涉黑案已庭審結束, 等待判決, 蘇銀霞夫婦及其女兒也面臨可能被刑事追責的後果。

4月13日, 澎湃新聞從相關律師處獲悉, 2016年12月蘇銀霞及其女兒于家樂因涉嫌經濟犯罪先後被刑拘, 2017年6月, 于歡父親于西明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刑拘。 目前, 該三人案件經檢察機關審查後已移送起訴至法院, 正等待開庭審理, “涉案金額兩千萬元”。

澎湃新聞多方調查和梳理相關文書發現, 于歡案發前, 蘇銀霞家庭及企業因資金鏈問題正陷入困獸般的窘境。

高利貸

2017年5月26日, 山東聊城市公安局在其官網公佈, 聊城市公安機關已打掉吳學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團夥。 涉案的18名成員除杜志浩死亡外, 其餘17人全部落網。

聊城警方在通報吳學占涉黑案的當天, 也在其官網通報了蘇銀霞、于家樂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相關情況。

通報稱, 根據群眾舉報, 公安機關成功破獲蘇銀霞、于家樂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經查, 該案涉案金額高達2000余萬元, 涉及投資群眾50餘人。

工商資料顯示, 位於山東冠縣經濟開發區內的公司源大工貿成立於2009年, 最初註冊資金5000萬元, 2014年增資至一億元, 為蘇銀霞一人獨資所有並任法人代表。 蘇銀霞生於1970年, 公司對外宣稱, 其有職工200人, 其中高級技術人員16名, 自主設計研發人員10名。 經營範圍包括刹車片、汽車配件、軸承鍛件、鋼材、板材等。

該公司安全生產副組長劉付昌稱:“源大工貿做多種貿易, 鋼材近幾年下滑得厲害, 都賠進去了。 企業都需要銀行支撐才能幹起來, 銀行缺資金,

沒錢了, (貸款到期)只好借高利貸的錢還銀行。 ”

蘇銀霞曾寫“情況反映”稱, 2014年7月, 受市場影響公司經營狀況低迷, 恰逢此時, 公司在銀行的貸款到期, 借高利貸乃按時還清銀行貸款的無奈之舉。

據吳學占等人涉黑案起訴書, 2014年7月28日, 蘇銀霞夫婦向被告人吳學占、趙榮榮借款100萬元, 雙方口頭約定月息10%。 至2015年10月20日, 蘇銀霞共計還款154萬元。 2015年11月1日, 蘇銀霞夫婦再次向被告人吳學占、趙榮榮借款35萬元。 其中10萬元, 雙方口頭約定月息10%;另外25萬元, 通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用於西明名下的一套住房作為抵押, 雙方約定如逾期未還款, 將該住房過戶給趙榮榮。 2015年11月2日至2016年1月6日, 蘇銀霞共計向趙榮榮還款29.8萬元。

一個年盈利可達500萬的企業, 為何會還不清一百來萬的借款?

澎湃新聞查閱的多份裁判文書顯示, 2015年蘇銀霞及其源大公司陷入多起合同違約訴訟, 在向吳學占借款前後, 她因資金問題, 官司不斷。

據河北唐山路北區法院的判決, 2015年3月2日, 唐山市民王華君借給源大工貿、蘇銀霞100萬元, 借款期限至2015年4月1日, 利息為月息3%, 事後源大工貿及蘇銀霞沒有歸還。 王華君起訴至法院後, 蘇銀霞辯稱, 曾經找案外人王國棟借過錢, 但後來沒借成, 所以借款不成立。

法院審理查明, 蘇銀霞借了王國棟200萬, 王國棟急需用錢, 蘇銀霞同意王國棟“找誰有錢, 向其借錢用於償還拖欠王國棟的借款”, 後王國棟找到王華君, 源大工貿還向王華君出具借款100萬用於歸還王國棟欠款的協定。 法院遂判決蘇銀霞敗訴並履約。

濟南中院的( 2015)市商初字第1585號判決書, 亦是同樣的融資租賃合同違約, 法院也於2015年12月判決蘇銀霞返還機器設備、支付違約金。

互保

高利貸之外, 擁有企業的蘇銀霞並非沒有走其他融資途徑。

聊城中院的一份判決書顯示, 2016年1月, 源大工貿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聊城分行借款788萬餘元, 借款期限到2016年7月22日。 冠縣柳林軸承公司及蘇銀霞夫婦為該筆債務作最高額保證。

這筆貸款借于吳學占團夥催債期間, 蘇銀霞沒有用該筆貸款償還剩餘的高利貸, 借款3個月後的2016年4月於歡案案發。 澎湃新聞無法核實該筆款項的去向。

包括上述文書在內的多份公開裁判文書顯示, 蘇銀霞的企業與冠縣的多家企業之間, 存在一種特別的關聯——互相擔保債務,以獲得資金。

蘇銀霞的女兒于家樂,任兩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是山東宏天國際貿易有限,一是山東正典投資有限公司。前者成立于2014年,蘇銀霞任監事,後者成立於2012年,于歡姑姑于秀榮亦是股東,二者註冊資本皆為1000萬元。

于西明的辯護律師王章波、于家樂的辯護律師趙鵬告訴澎湃新聞,正典公司實際上是一家在社會上介紹投資人,向賽雅公司等公司進行投資的仲介機構。

多份裁判文書顯示,于家樂的正典公司為母親蘇銀霞的源大工貿做債務擔保,母女倆的3家公司又一起或者分別,與冠縣經濟開發區的其他公司互相擔保,獲得借款。

三份來自濟南中院的裁判文書顯示,冠縣新宇制鋼有限公司向濟南市民劉堯、王喜鳳、王敏借款,正典公司、源大工貿承擔了連帶擔保責任。

十餘份濟南市、曆城區兩級法院的裁判文書顯示,14名濟南市民通過正典公司,借款給賽雅服飾公司,正典投資公司、源大工貿公司自願為賽雅服飾公司的債務提供連帶擔保責任。

澎湃新聞據裁判文書網上公佈的文書統計,14名市民借出款項達1000萬元,這些借款多為幾個月的短期借款,借款年利率為18%,利息支付時間為每月25日。借款的時間從2014年開始持續到2016年6月。這個時間基本貫穿2014年7月,蘇銀霞向吳學占借高利貸,以及後來吳學占等人來逼債,釀發於歡案的全過程。

律師王章波、趙鵬及蘇銀霞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均向澎湃新聞證實,賽雅服飾在收到“投資人”的錢後,又把錢“出借”給了蘇銀霞的源大工貿。正典公司、源大工貿與賽雅服飾、新宇制鋼兩家企業,實際互保借到的金額不止1000萬,而是2000萬。

新宇制鋼董事長蔚文國曾接受媒體採訪說:“是源大(工貿)公司當時資金緊張,蘇銀霞的女兒在濟南成立一個公司,在那兒融資,我們是以受託支付的形式把這個錢轉過來,就形成目前這個局面了。”

官司

根據濟南市、曆城區兩級法院的多份判例,包括王喜鳳、王敏、李健等在內的十餘名出借人,自2016年5月後,陸續向曆城區法院提起訴訟稱,其通過正典公司存入賽雅公司帳戶上的錢,到期沒有得到清償,依據合同等證據,要求法院判決賽雅服飾歸還其本息,正典公司和源大工貿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請求。

但是,賽雅服飾提起了上訴,稱其公司與原告不存在借貸關係,原告出具的借款合同上面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為偽造;原告匯入的款項,該公司根據另一被告正典公司的要求全部轉入其指定帳戶,該款項與賽雅公司無關。

法院文書顯示,2016年12月9日,正典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家樂被山東省冠縣公安局以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立案偵查,2017年1月13日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批准逮捕。2017年1月13日,蘇銀霞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批准逮捕。

二審法院審理上述訴訟認為,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查機關,所以二審法院撤回原判決,駁回被上訴人起訴。

澎湃新聞檢索裁判文書發現,在擔保賽雅服飾、新宇制鋼的債務時,源大工貿自身早已債台高壘,不堪重負。

2016年8月17日,因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聊城分行借款,法院裁定凍結冠縣柳林軸承有限公司、山東冠鵬金屬薄板有限公司、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聊城市三兄弟紡織有限公司、穆慶玉、崔秀蘭的銀行存款510萬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2016年10月28日,因欠山東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法院裁定凍結山東源大工貿、山東潤和紡織有限公司、山東賽雅服飾有限公司及以上企業負責人蘇銀霞、盧徽、趙鳳格,及於西明、張振永、趙鳳忠在金融機構的存款570萬元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財產。

2016年11月23日,因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聊城分行借款,法院裁定源大工貿、蘇銀霞夫婦及保證人冠縣柳林軸承公司償還808萬餘元借款本息及後續利息。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蘇銀霞4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最後一次是2017年5月26日,因為拒不履行支付原告借款本息808萬餘元。

現狀

2016年4月14日, 在於歡案發後,源大工貿公司仍然在生產營業,直至蘇銀霞被警方帶走。

于歡姑姑于秀榮曾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說,蘇銀霞是2016年12月15日於歡案開庭當日,被警方帶走的,2017年1月14日,家屬收到冠縣公安局送來的逮捕通知書,稱蘇銀霞及于家樂母女均“涉嫌集資詐騙”被羈押於聊城市看守所。

律師趙鵬介紹,賽雅服飾張振永於2017年5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採取監視居住措施。于家樂被捕後,經與辦案機關溝通,于家樂罪名由集資詐騙更改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律師王章波介紹,2017年6月6日,公安機關認為於西明是正典公司實際控制人,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于西明刑拘,關押在聊城市看守所期間。2017年11月,於西明突發腦溢血,經搶救之後,被送進聊城醫療監管中心接受治療。經過五、六個月治療和恢復,現在還是一條腿和一個胳膊不能恢復正常。王章波三次申請取保候審,未被批准。

“目前,蘇銀霞、于家樂、於西明、山東賽雅公司、張振永、以及賽雅和正典公司兩名相關人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已移交至高唐縣檢察院公訴,高唐縣法院審理。前幾日,高唐縣法院又將審限延長三個月。”趙鵬說。

4月12日,吳學占團夥涉黑案開庭,于秀榮上午開完庭,又急忙趕回源大工貿廠區。工廠停產、停業、停水,辦公樓院子打掃得很乾淨。

律師趙鵬介紹,于家樂在看守所內擔心姑姑經濟緊張,還托他帶話出來,想將源大廠子出租。

存在一種特別的關聯——互相擔保債務,以獲得資金。

蘇銀霞的女兒于家樂,任兩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一是山東宏天國際貿易有限,一是山東正典投資有限公司。前者成立于2014年,蘇銀霞任監事,後者成立於2012年,于歡姑姑于秀榮亦是股東,二者註冊資本皆為1000萬元。

于西明的辯護律師王章波、于家樂的辯護律師趙鵬告訴澎湃新聞,正典公司實際上是一家在社會上介紹投資人,向賽雅公司等公司進行投資的仲介機構。

多份裁判文書顯示,于家樂的正典公司為母親蘇銀霞的源大工貿做債務擔保,母女倆的3家公司又一起或者分別,與冠縣經濟開發區的其他公司互相擔保,獲得借款。

三份來自濟南中院的裁判文書顯示,冠縣新宇制鋼有限公司向濟南市民劉堯、王喜鳳、王敏借款,正典公司、源大工貿承擔了連帶擔保責任。

十餘份濟南市、曆城區兩級法院的裁判文書顯示,14名濟南市民通過正典公司,借款給賽雅服飾公司,正典投資公司、源大工貿公司自願為賽雅服飾公司的債務提供連帶擔保責任。

澎湃新聞據裁判文書網上公佈的文書統計,14名市民借出款項達1000萬元,這些借款多為幾個月的短期借款,借款年利率為18%,利息支付時間為每月25日。借款的時間從2014年開始持續到2016年6月。這個時間基本貫穿2014年7月,蘇銀霞向吳學占借高利貸,以及後來吳學占等人來逼債,釀發於歡案的全過程。

律師王章波、趙鵬及蘇銀霞的代理律師王文廣,均向澎湃新聞證實,賽雅服飾在收到“投資人”的錢後,又把錢“出借”給了蘇銀霞的源大工貿。正典公司、源大工貿與賽雅服飾、新宇制鋼兩家企業,實際互保借到的金額不止1000萬,而是2000萬。

新宇制鋼董事長蔚文國曾接受媒體採訪說:“是源大(工貿)公司當時資金緊張,蘇銀霞的女兒在濟南成立一個公司,在那兒融資,我們是以受託支付的形式把這個錢轉過來,就形成目前這個局面了。”

官司

根據濟南市、曆城區兩級法院的多份判例,包括王喜鳳、王敏、李健等在內的十餘名出借人,自2016年5月後,陸續向曆城區法院提起訴訟稱,其通過正典公司存入賽雅公司帳戶上的錢,到期沒有得到清償,依據合同等證據,要求法院判決賽雅服飾歸還其本息,正典公司和源大工貿承擔連帶責任。一審法院基本支持了原告的請求。

但是,賽雅服飾提起了上訴,稱其公司與原告不存在借貸關係,原告出具的借款合同上面的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為偽造;原告匯入的款項,該公司根據另一被告正典公司的要求全部轉入其指定帳戶,該款項與賽雅公司無關。

法院文書顯示,2016年12月9日,正典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家樂被山東省冠縣公安局以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立案偵查,2017年1月13日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批准逮捕。2017年1月13日,蘇銀霞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批准逮捕。

二審法院審理上述訴訟認為,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查機關,所以二審法院撤回原判決,駁回被上訴人起訴。

澎湃新聞檢索裁判文書發現,在擔保賽雅服飾、新宇制鋼的債務時,源大工貿自身早已債台高壘,不堪重負。

2016年8月17日,因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聊城分行借款,法院裁定凍結冠縣柳林軸承有限公司、山東冠鵬金屬薄板有限公司、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聊城市三兄弟紡織有限公司、穆慶玉、崔秀蘭的銀行存款510萬元或查封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2016年10月28日,因欠山東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法院裁定凍結山東源大工貿、山東潤和紡織有限公司、山東賽雅服飾有限公司及以上企業負責人蘇銀霞、盧徽、趙鳳格,及於西明、張振永、趙鳳忠在金融機構的存款570萬元或查封其同等價值的財產。

2016年11月23日,因欠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聊城分行借款,法院裁定源大工貿、蘇銀霞夫婦及保證人冠縣柳林軸承公司償還808萬餘元借款本息及後續利息。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蘇銀霞4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最後一次是2017年5月26日,因為拒不履行支付原告借款本息808萬餘元。

現狀

2016年4月14日, 在於歡案發後,源大工貿公司仍然在生產營業,直至蘇銀霞被警方帶走。

于歡姑姑于秀榮曾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說,蘇銀霞是2016年12月15日於歡案開庭當日,被警方帶走的,2017年1月14日,家屬收到冠縣公安局送來的逮捕通知書,稱蘇銀霞及于家樂母女均“涉嫌集資詐騙”被羈押於聊城市看守所。

律師趙鵬介紹,賽雅服飾張振永於2017年5月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採取監視居住措施。于家樂被捕後,經與辦案機關溝通,于家樂罪名由集資詐騙更改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律師王章波介紹,2017年6月6日,公安機關認為於西明是正典公司實際控制人,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將于西明刑拘,關押在聊城市看守所期間。2017年11月,於西明突發腦溢血,經搶救之後,被送進聊城醫療監管中心接受治療。經過五、六個月治療和恢復,現在還是一條腿和一個胳膊不能恢復正常。王章波三次申請取保候審,未被批准。

“目前,蘇銀霞、于家樂、於西明、山東賽雅公司、張振永、以及賽雅和正典公司兩名相關人員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已移交至高唐縣檢察院公訴,高唐縣法院審理。前幾日,高唐縣法院又將審限延長三個月。”趙鵬說。

4月12日,吳學占團夥涉黑案開庭,于秀榮上午開完庭,又急忙趕回源大工貿廠區。工廠停產、停業、停水,辦公樓院子打掃得很乾淨。

律師趙鵬介紹,于家樂在看守所內擔心姑姑經濟緊張,還托他帶話出來,想將源大廠子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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