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省委、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 立足省情社情民情實際, 針對當前四川最突出、最需要解決的三方面問題, 明確了十三項重點任務。
在健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上, 著力抓好加強社區黨建、突出政治引領, 堅持政府主導、厘清權責邊界, 優化社區佈局、深化居民自治, 培育多元主體、增強社會協同等四個方面的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原則上城市按2000至4000戶、城鎮按700至2000戶、農村按300至1500戶常住居民的規模設置1個社區。
在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準上, 著力抓好豐富活動載體、增強參與能力, 加強設施建設、提高供給能力, 強化文化引領、提高文明程度, 推進依法治理、建設法治社區, 提升化解能力、建設平安社區, 強化科技支撐、增強治理能力等六方面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按照每百戶居民30平方米的標準, 配套建設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到2020年, 實現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 中心城區在15分鐘基本公共服務圈建設多功能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50%。 完善新建社區公建配套社區服務設施移交制度,
在補齊城鄉社區治理短板上, 著力抓好優化資源配置、改善人居環境, 推進社區減負、增強為民實效, 改進物業管理、保護合法權益等三方面工作。 《實施意見》明確全面清理要求社區出具的各類證明,建立社區工作事項准入制度,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無物業管理的老舊院落、無責任單位的社區、“幸福美麗新村”, 普遍實行院落(社區)自治, 自主選擇自管、託管、共管等物業管理服務方式;探索建立農民集中居住區維修資金繳存機制。
《實施意見》強調要從健全領導機制、加大投入、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落實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