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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6個開發區納入“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行政審批將大幅減少

為進一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等突出問題, 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省政府發佈《關於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 從2018年4月4日起至12月21日, 將6個昆明開發區在內的全省18個國家級開發區納入“證照分離” 改革試點。

昆明的6個開發區

滇中新區

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

嵩明楊林經濟技術開發區

昆明綜合保稅區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

《國務院關於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批復》和《國務院關於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規定的行政審批等事項的決定》已批復上海市改革試點的116項行政許可等事項(國務院或部門已取消的事項除外), 在18個開發區內適用。

“證照分離”是指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審批改革。 “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主要是推進“照後減證”, 大幅減少行政許可審批, 優化許可辦理流程, 破解企業“辦照容易辦證難”“准入不准營”等問題。

《意見》提出

清理規範各類許可, 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 能分離的許可類的“證”都分離出去, 根據實際分別採用“直接取消審批、由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強化准入監管”等適當管理方式。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建立綜合監管體系, 提升監管效能,

推進事中事後監管由“嚴進寬管”向“寬進嚴管”轉變。

加快推進政務資訊共用, 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資訊共用。

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

“證照分離”改革重點

直接取消審批

對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

行政相對人能夠自主決定, 行業組織或仲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 取消行政審批, 實行行業自律管理, 允許企業直接開展有關經營活動。

由審批改為備案

政府為及時、準確地獲得有關資訊, 更好地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產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 對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備案管理。 根據規定的備案條件, 企業將有關材料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後, 即可開展有關經營活動;發現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 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予以糾正或處罰。 政府部門不對備案材料進行核准或許可。

實行告知承諾制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 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行政許可事項, 實行告知承諾制。

提高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式,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實現辦理過程公開透明、辦理結果有明確預期。

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動的市場准入管理

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風險控制,依法規範審批,強化市場准入管理。

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做到放開准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確保無縫銜接、不留死角。推進跨部門聯合檢查,完善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回應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現監管全覆蓋。採取抽查、指導行業協會自查、信用評級等事中事後監管方式,督促指導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嚴格執行行業規範。充分運用大資料、物聯網等現代資訊技術,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風險的能力。

加快推進政務資訊共用

針對行政審批中申報材料重複提交、重複審查、重複證明等問題,加快推進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資訊共用。完善“信用雲南”、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雲南)等統一資料共用交換平臺,讓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各試點開發區要儘快完成接入國家資料共用交換平臺工作,儘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資訊共用。

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按照“能整合的儘量整合、能簡化的儘量簡化、該減掉的堅決減掉”的原則,全面梳理、分類處理各類涉企證照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依法依規可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的,要堅決落實。屬於資訊採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要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以及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

昆明發佈整理編輯

實行告知承諾制。

提高審批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式,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實現辦理過程公開透明、辦理結果有明確預期。

加強對涉及公共安全等特定活動的市場准入管理

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國際通行規則,加強風險控制,依法規範審批,強化市場准入管理。

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做到放開准入和嚴格監管相結合,確保無縫銜接、不留死角。推進跨部門聯合檢查,完善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回應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現監管全覆蓋。採取抽查、指導行業協會自查、信用評級等事中事後監管方式,督促指導市場主體及有關人員嚴格執行行業規範。充分運用大資料、物聯網等現代資訊技術,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風險的能力。

加快推進政務資訊共用

針對行政審批中申報材料重複提交、重複審查、重複證明等問題,加快推進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基本資訊共用。完善“信用雲南”、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雲南)等統一資料共用交換平臺,讓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各試點開發區要儘快完成接入國家資料共用交換平臺工作,儘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資訊共用。

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

按照“能整合的儘量整合、能簡化的儘量簡化、該減掉的堅決減掉”的原則,全面梳理、分類處理各類涉企證照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依法依規可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的,要堅決落實。屬於資訊採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要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企業能夠自主管理的事項以及通過事中事後監管可達到原設定涉企證照事項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為備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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