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印象裡,
我對親爸的記憶很模糊。
只記得那年5歲,
爸爸和媽媽吵得很凶,
然後爸爸就離開了這個家再也沒有回來。
在外婆的口中,
爸爸重男輕女才離開媽媽的,
當時的計生政策,
不允許再生育。
媽媽帶著我回到了外婆家居住, 7歲那年, 媽媽帶我到了一個陌生的男人家中, 媽媽讓我叫這個男人為李叔叔。 懵懵懂懂中, 我知道他就是我的繼父。 自從媽媽來到李叔叔家中, 媽媽臉上有了笑容, 我也覺得自己很有安全感。
小學離家很遠, 李叔叔和媽媽建議為了給我更好的教育, 他說在城裡先租房子上學。 李叔叔選擇了一所重點小學, 學區房的租金特別貴, 媽媽捨不得, 但李叔叔堅持讓媽媽付了, 他說他會努力賺錢讓我們母女過上好日子。 就這樣, 我在城裡上完了小學和初中, 順利的考上了縣裡的重點高中。
高中我住校, 母親和李叔叔回了老家做事, 每週我回去的時候, 李叔叔總是提前準備好可口和飯菜, 返校時又把零食和牛奶備好, 生怕我在學校挨餓。
上大學時, 他隔三差五打電話問我生活費夠不夠, 讓我不要節省苦壞了身體, 每次寄生活費時總是多打幾百元。 大學裡我談戀愛了, 李叔叔一再叮囑我不要花男孩的錢,
畢業第二年我們準備結婚, 結婚那天, 沒想到我親爸也過來了, 他當著眾人的面給我一輛豪車, 說是給我的嫁妝。 李叔叔看著我親爸得意炫耀的神情, 他悄悄退到後面。 這時司儀讓雙方父母上臺致辭,
在我心中, 李叔叔雖然是繼父, 但他比我親爸還親, 沒有李叔叔就沒有現在的我。 親爸雖生了我, 卻未盡到父親的責任。 即使親爸再送我大禮, 也比不了繼父對我的養育之恩。 你們說婚禮上我讓繼父致辭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