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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父和親爸都來參加女兒婚禮, 親爸送豪車, 女兒卻讓繼父上臺致辭

在我印象裡, 我對親爸的記憶很模糊。 只記得那年5歲, 爸爸和媽媽吵得很凶, 然後爸爸就離開了這個家再也沒有回來。 在外婆的口中, 爸爸重男輕女才離開媽媽的, 當時的計生政策, 不允許再生育。

媽媽帶著我回到了外婆家居住, 7歲那年, 媽媽帶我到了一個陌生的男人家中, 媽媽讓我叫這個男人為李叔叔。 懵懵懂懂中, 我知道他就是我的繼父。 自從媽媽來到李叔叔家中, 媽媽臉上有了笑容, 我也覺得自己很有安全感。

小學離家很遠, 李叔叔和媽媽建議為了給我更好的教育, 他說在城裡先租房子上學。 李叔叔選擇了一所重點小學, 學區房的租金特別貴, 媽媽捨不得, 但李叔叔堅持讓媽媽付了, 他說他會努力賺錢讓我們母女過上好日子。 就這樣, 我在城裡上完了小學和初中, 順利的考上了縣裡的重點高中。

高中我住校, 母親和李叔叔回了老家做事, 每週我回去的時候, 李叔叔總是提前準備好可口和飯菜, 返校時又把零食和牛奶備好, 生怕我在學校挨餓。

上大學時, 他隔三差五打電話問我生活費夠不夠, 讓我不要節省苦壞了身體, 每次寄生活費時總是多打幾百元。 大學裡我談戀愛了, 李叔叔一再叮囑我不要花男孩的錢,

不要讓男孩看不起, 沒錢就告訴他, 他打錢過來。

畢業第二年我們準備結婚, 結婚那天, 沒想到我親爸也過來了, 他當著眾人的面給我一輛豪車, 說是給我的嫁妝。 李叔叔看著我親爸得意炫耀的神情, 他悄悄退到後面。 這時司儀讓雙方父母上臺致辭,

我親爸正躍躍欲試上臺說話, 我挽著楊叔叔的胳膊, 讓他上臺講話, 親爸頓時面紅耳赤。

在我心中, 李叔叔雖然是繼父, 但他比我親爸還親, 沒有李叔叔就沒有現在的我。 親爸雖生了我, 卻未盡到父親的責任。 即使親爸再送我大禮, 也比不了繼父對我的養育之恩。 你們說婚禮上我讓繼父致辭做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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