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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是含有 67 味好藥的非遺神酒,還是“來自天堂的毒藥”?

打假辦是愛范兒的常駐欄目, 目的只有一個, 那就是揭露產品黑幕、針砭時弊, 讓大家不交智商稅。

昨晚, 一篇《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的文章(注:原文將“鴻茅藥酒”寫作了“鴻毛藥酒”)讓一位廣州醫生突然變成階下囚的事, 開始在網路上不脛而走。

(圖片來自:紅星新聞)

這位名叫譚秦東的醫生, 面臨著“損害商品聲譽罪”的指控。 原告方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譚秦東在文章中所撰寫的“毒酒”內容存在惡意抹黑, 大肆散播不實言論, 誤導了廣大讀者和患者, 致使多家經銷商退貨退款, 造成公司銷量急劇下滑, 嚴重損害了公司的商業信譽。

根據刑法第 221 條規定, 一旦罪行得到認證, 他將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篇文章的威力真的那麼大嗎?

有趣的是, 在數量這麼多、影響力這麼大的“負面討論”之中, 並沒有人因為“惡意抹黑”鴻茅藥酒而怎麼樣;相反, 那位醫生只是寫了一篇有理有據的科普文便被員警帶走, 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根據最早爆出這件事的微信公眾號“紅星新聞”, 譚秦東的那篇文章主要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科普中老年人心血管系統的變化, 第二部分講述鴻茅藥酒存在誇大療效的事實, 最後以一句“中國神酒, 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禮物”作結。

鑒於原帖現在已經被刪除, 我們也只能從紅星新聞所提供的這張截圖中來窺知一二。 看上去, 除了標題、開頭的描述, 文內的主要部分都以科學論述為主, “相似內容可以在權威醫學雜誌、網站上查詢。 ”

正文的其他部分則多轉載來自其他權威媒體、網站和國家行政機關的公開報導與處罰公告截圖, 基本上也都有案可查。

而譚秦東也在審訊中表示, 自己是出於醫生的職業道德, 才會發表這麼一篇文章。

使用“毒藥”等詞彙, 只是為了博取讀者眼球。 律師認為:

文章的問題, 無非是科普的內容引用多了一些, 論證的邏輯少了一些。 ……雖用詞不妥但情有可原, 不應該以刑事犯罪的手段去對付。

至於原告方所認定的“因該文章而造成的公司銷量下滑及市場經濟損失”的結論, 似乎也有待商榷。

根據警方的筆錄, 受文章影響, 在深圳、杭州、長春三地, 共有兩家醫藥公司、7 名市民要求退貨, 涉及貨款超過 380 萬元。

但在警方的《起訴意見書》中, 經依法偵查查明, 這篇文章在原發表管道美篇中的網站點擊量為 2075 次, app 訪問量 3 次, 譚秦東在微信群中轉發 10 次, 獲得微信群 849 次訪問, 微信好友 250 次訪問, 朋友圈 720 次訪問, 另有其他訪問 253 次、被分享 120 次。

可以看出,相比之前網路上曾出現的其他鴻茅藥酒的文章,這篇文章的影響力實在是有限。如果要把退貨的經濟損失和這篇文章直接聯繫在一起,似乎還需要提供更多的證據。

鴻茅藥酒的成分和療效確實存疑

如果說譚醫生的遭遇令人唏噓的話,他所揭發的鴻茅藥酒也絕對不是一朵白蓮花。

當我們在網上搜索“鴻茅藥酒”條目時,有一個現象很值得玩味:一邊是鴻茅藥酒鋪天蓋地的宣傳廣告,明星們在廣告中抱著藥酒說“每天兩口,把病喝走”;而在另一邊,則是層出不窮的鴻茅藥酒因涉嫌虛假廣告宣傳而被處罰的新聞,好像這款藥酒並不靠譜。

所以,到底誰說的才對?

經過查詢,由內蒙古鴻茅藥業生產的這款鴻茅藥酒,的確獲得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批准,屬於甲類非處方藥品、酒劑類中藥,批准文號為國藥准字 Z15020795。看起來是正規產品沒毛病。

但是且慢,廣告裡你可沒說你是藥啊。“一瓶鴻茅酒,天下兒女情”,我還以為你跟勁酒一樣,是人人都想貪杯的送禮佳品呢;最少,也得是一款沒什麼副作用的保健品吧。現在你告訴我你是藥,我還怎麼好隨便送人啊。

不過如今收禮的中老年人也的確看重療效。按照鴻茅藥酒的說法:取 67 味中藥,經古法炮製,可以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主治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婦女氣虛血虧。再加上“每天兩口,健康長壽”的宣傳,仿佛喝了就能包治百病、延年益壽。

在官網上,鴻茅藥酒還聲稱自己的藥酒配製工藝已有 279 年的歷史,曾被禦封為宮廷貢酒,現在作為“中華老字型大小”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還在 2017、2018 年兩次入選“CCTV·國家品牌計畫”。

一邊有國藥准字,一邊又有各種獎項背書,看上去確實很可信啊。

但是仔細推敲一下,好像又有哪裡不太對。

在鴻茅藥酒的配方中,共有多達 67 種中藥材,猛地一看,人參、地黃、當歸、川穹……似乎都是些常規的藥材。但經專家提示,這裡面竟然還有何首烏、附子、檳榔、半夏、苦杏仁這樣的毒性藥材,服用之後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更不要提,這個配方裡同時存在的半夏和附子,還應了中藥理論裡的“十八反”。

不要只把它當做一門玄學。根據《半夏配伍的現代研究概論》,大多數關於半夏的研究結果均支持,半夏與附子同方毒性會增加,可能導致口周麻木、上腹部不適、噁心嘔吐、全身乏力等不良反應,因此應謹慎將這兩者同方使用。

當然,有人可能會搬出那句“離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但“是藥三分毒”,鴻茅藥酒並沒有在產品說明中標注出這些風險因素,反而曾經在廣告宣傳中使用了“每天服用”、“長期服用”這樣的字眼。

作為一款以 38 度基酒為主要成分的產品,哪怕其中添加了再多的藥物成分,應該也不適合給中老年人每天服用吧,更不要提那些有心腦血管疾病的、應該遠離酒精的高危人群了。怕是病沒治好,先被“藥”害了。

除此之外,在這款銷量很高的藥酒中,還含有豹骨、麝香這樣的珍貴成分。

根據國家食藥監局的規定,從 2006 年 1 月 1 日開始,我國已全面禁止從野外獵捕豹類和收購豹骨;現存的豹骨雖然確實可以入藥,但明確限制了其使用範圍,且只能把現有庫存使用完畢。不知道年年高產的鴻茅藥酒,是如何合法得到這麼多豹骨原料的。

(圖片來自:春雨醫生)

同時,國家林業局也規定,如果在內服類中成藥中使用了豹骨,需要以特定的規範明確標識出。這一點,鴻茅藥酒似乎也並沒能按規定做到。

(圖片來自:春雨醫生)

如果真的要以獵殺瀕危動物為代價,來成全這款能夠代表中國傳統醫學技藝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那還真的是有些得不償失了。

最關鍵的是,作為一款通過審批、在市場上流通的非處方藥品,鴻茅藥酒的實際療效似乎並沒有太多臨床資料支撐。根據春雨醫生的調查,在已公開的資訊資料中,查詢不到鴻茅藥酒的臨床試驗記錄。

而另一家醫療類公眾號歐茜醫生也在國家食藥監局官網上進行了查詢,同樣的,鴻茅藥酒的臨床試驗結果顯示為零。

這可能又會引發另外一個討論:中藥到底是否有必要像西藥那樣進行臨床試驗。

2017 年 10 月的時候,國家食藥監局曾公佈了一份名為《中藥經典名方複方製劑簡化註冊審批管理規定》的徵求意見稿,提出了“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在申請批准文號時,無需提供臨床試驗資料。

一時間,中西醫界都對這項新舉措議論紛紛。有人認為這是中藥大發展的絕佳機會,但也有人認為“豁免政策”將更加難保中藥的安全性,不利於科學發展。

不過業內多位專家表示,放寬對中藥審批的限制,並不意味著今後所有的中藥都免除了臨床試驗,“豁免”的只是那些無論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都有充分保證的經典名方,它們“數量極少、門檻極高”。而那些包含大毒藥材、十八反、十九畏的配方,都不在此列。(手動劃重點)

這樣一來,既有大量毒性藥材、又犯了十八反的鴻茅藥酒,是不是應該響應一下號召公佈自己的臨床試驗資料,好讓使用者安心呢?

廣告堆出來的神藥

多數神藥的誕生,都離不開洗腦的廣告。

在不停歇的保健品廣告中尋找插播的電視劇,早已成為了很多地方電視臺的特色。誇張又洗腦的宣傳文案,輔以“專家”的背書、“治癒患者”的現身說法,如果再請一位看上去很有說服力的明星來代言,那簡直是太有吸引力了。尤其是對那些退休後賦閑在家、身體狀況不太好的老年人來說,簡單吃幾服藥就能治病,真是直擊痛點。

有很多消費者反映,自己就是在看了電視上播放的廣告之後,才會去買這些所謂的“神藥”的。

雖然出身比很多電視上的三無保健品要正規得多,但鴻茅藥酒的宣傳走得也是這麼個套路。最出名的當屬演員陳寶國為其拍攝的代言廣告了。在廣告裡,陳寶國拿著一瓶藥酒說:

一藥治多病,一藥貫通三焦,多病同治,慢病快治。藥酒治病,選鴻茅。

患者的現身說法同樣不能少,按照他們的宣傳,每天喝上兩次,可以治癒五大類共數十種疑難雜症。

電視、報紙、網路……只要能打的廣告,都給我上。這麼好的藥得讓更多人知道,畢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緊跟時尚玩起了電視劇植入,圖片截自:《我的!體育老師》)

如果說“天天都能看到它的廣告”還只是個主觀感受的話,那麼資料就來得更加直觀。愛范兒(微信號:ifanr)在查詢了國家食藥監局官網上公佈的資訊之後,有關鴻茅藥酒的藥品廣告批號記錄多達 1192 條,位居第一,比第二名的阿膠要多出近一倍。

而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媒介智訊(CTR MI)的資料,2016 年,鴻茅品牌(包括酒精飲品、活動、商業及服務性行業等)在電視廣告中的投放額為 150 億元,同樣位居榜首,同比激增 96.4%。

這,可能比當年廣告費占總營收比例超過 30% 的莎普愛思還要厲害。也難怪大家在哪哪都能看到鴻茅藥酒的身影了。

但就像前面所提到的那樣,一方面,鴻茅藥酒在使盡渾身解數地打廣告推產品,另一邊,他們又曾多次被監管部門通報違法,被暫停銷售。

根據《健康時報》的報導,據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的廣告曾經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 25 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次數多達 2630 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商務部官網上公示的相關違法處理資訊)

春雨醫生後來還對這一資料進行了核實,從具體記錄來看,《健康時報》所言非虛。

更有意思的是,就在多地監管部門對鴻茅藥酒進行違法行為的處理時,它的主要監管部門和廣告批文核准部門——內蒙古食藥監局,卻屢次為其“辯護”。就在今年 3 月 8 日,內蒙古食藥監局還發文稱:

近期,國內部分媒體、自媒體(微信公眾號)登載或轉載鴻茅藥酒廣告違規發佈內容的言論,自治區居高度重視,組織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會議結論為:鴻茅藥酒廣告符合《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的有關規定。

為此,愛范兒(微信號:ifanr)專門去查閱了新《廣告法》,發現第十六條明確規定:

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2.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3.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4.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怎麼說呢,可能大家看的不是同一部《廣告法》吧。

寫在最後

從醫學的角度來看,鴻茅藥酒到底怎麼樣,非科班出身的我們確實無法做出準確的解答。你看,就連文章開頭所提到的譚秦東——一位畢業于中南大學的醫學碩士,都還沒辦法為自己的看法完全負責,更何況是普通人?

不過治病吃藥這件事,總還是得相信科學不是?

果殼網植物學專家劉夙曾提供了一個有趣的數字:2017 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一共批准了 46 種新藥(新分子實體),是 1996 年以來獲批數量最多的一年。

這其中,絕大多數小分子類藥的分子機構是純人工合成,沒有一種是近年來新發現的天然產物或其衍生物;只有一種新藥的機制不明,其他都有明確的藥理;沒有一種新藥來自中國公司。

是啊,治病得吃藥,但病也會從口入啊。

轉載自愛范兒,原文地址:http://www.sohu.com/a/228285715_413981

可以看出,相比之前網路上曾出現的其他鴻茅藥酒的文章,這篇文章的影響力實在是有限。如果要把退貨的經濟損失和這篇文章直接聯繫在一起,似乎還需要提供更多的證據。

鴻茅藥酒的成分和療效確實存疑

如果說譚醫生的遭遇令人唏噓的話,他所揭發的鴻茅藥酒也絕對不是一朵白蓮花。

當我們在網上搜索“鴻茅藥酒”條目時,有一個現象很值得玩味:一邊是鴻茅藥酒鋪天蓋地的宣傳廣告,明星們在廣告中抱著藥酒說“每天兩口,把病喝走”;而在另一邊,則是層出不窮的鴻茅藥酒因涉嫌虛假廣告宣傳而被處罰的新聞,好像這款藥酒並不靠譜。

所以,到底誰說的才對?

經過查詢,由內蒙古鴻茅藥業生產的這款鴻茅藥酒,的確獲得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批准,屬於甲類非處方藥品、酒劑類中藥,批准文號為國藥准字 Z15020795。看起來是正規產品沒毛病。

但是且慢,廣告裡你可沒說你是藥啊。“一瓶鴻茅酒,天下兒女情”,我還以為你跟勁酒一樣,是人人都想貪杯的送禮佳品呢;最少,也得是一款沒什麼副作用的保健品吧。現在你告訴我你是藥,我還怎麼好隨便送人啊。

不過如今收禮的中老年人也的確看重療效。按照鴻茅藥酒的說法:取 67 味中藥,經古法炮製,可以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主治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婦女氣虛血虧。再加上“每天兩口,健康長壽”的宣傳,仿佛喝了就能包治百病、延年益壽。

在官網上,鴻茅藥酒還聲稱自己的藥酒配製工藝已有 279 年的歷史,曾被禦封為宮廷貢酒,現在作為“中華老字型大小”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還在 2017、2018 年兩次入選“CCTV·國家品牌計畫”。

一邊有國藥准字,一邊又有各種獎項背書,看上去確實很可信啊。

但是仔細推敲一下,好像又有哪裡不太對。

在鴻茅藥酒的配方中,共有多達 67 種中藥材,猛地一看,人參、地黃、當歸、川穹……似乎都是些常規的藥材。但經專家提示,這裡面竟然還有何首烏、附子、檳榔、半夏、苦杏仁這樣的毒性藥材,服用之後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更不要提,這個配方裡同時存在的半夏和附子,還應了中藥理論裡的“十八反”。

不要只把它當做一門玄學。根據《半夏配伍的現代研究概論》,大多數關於半夏的研究結果均支持,半夏與附子同方毒性會增加,可能導致口周麻木、上腹部不適、噁心嘔吐、全身乏力等不良反應,因此應謹慎將這兩者同方使用。

當然,有人可能會搬出那句“離開劑量談毒性都是耍流氓”,但“是藥三分毒”,鴻茅藥酒並沒有在產品說明中標注出這些風險因素,反而曾經在廣告宣傳中使用了“每天服用”、“長期服用”這樣的字眼。

作為一款以 38 度基酒為主要成分的產品,哪怕其中添加了再多的藥物成分,應該也不適合給中老年人每天服用吧,更不要提那些有心腦血管疾病的、應該遠離酒精的高危人群了。怕是病沒治好,先被“藥”害了。

除此之外,在這款銷量很高的藥酒中,還含有豹骨、麝香這樣的珍貴成分。

根據國家食藥監局的規定,從 2006 年 1 月 1 日開始,我國已全面禁止從野外獵捕豹類和收購豹骨;現存的豹骨雖然確實可以入藥,但明確限制了其使用範圍,且只能把現有庫存使用完畢。不知道年年高產的鴻茅藥酒,是如何合法得到這麼多豹骨原料的。

(圖片來自:春雨醫生)

同時,國家林業局也規定,如果在內服類中成藥中使用了豹骨,需要以特定的規範明確標識出。這一點,鴻茅藥酒似乎也並沒能按規定做到。

(圖片來自:春雨醫生)

如果真的要以獵殺瀕危動物為代價,來成全這款能夠代表中國傳統醫學技藝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那還真的是有些得不償失了。

最關鍵的是,作為一款通過審批、在市場上流通的非處方藥品,鴻茅藥酒的實際療效似乎並沒有太多臨床資料支撐。根據春雨醫生的調查,在已公開的資訊資料中,查詢不到鴻茅藥酒的臨床試驗記錄。

而另一家醫療類公眾號歐茜醫生也在國家食藥監局官網上進行了查詢,同樣的,鴻茅藥酒的臨床試驗結果顯示為零。

這可能又會引發另外一個討論:中藥到底是否有必要像西藥那樣進行臨床試驗。

2017 年 10 月的時候,國家食藥監局曾公佈了一份名為《中藥經典名方複方製劑簡化註冊審批管理規定》的徵求意見稿,提出了“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藥複方製劑”在申請批准文號時,無需提供臨床試驗資料。

一時間,中西醫界都對這項新舉措議論紛紛。有人認為這是中藥大發展的絕佳機會,但也有人認為“豁免政策”將更加難保中藥的安全性,不利於科學發展。

不過業內多位專家表示,放寬對中藥審批的限制,並不意味著今後所有的中藥都免除了臨床試驗,“豁免”的只是那些無論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都有充分保證的經典名方,它們“數量極少、門檻極高”。而那些包含大毒藥材、十八反、十九畏的配方,都不在此列。(手動劃重點)

這樣一來,既有大量毒性藥材、又犯了十八反的鴻茅藥酒,是不是應該響應一下號召公佈自己的臨床試驗資料,好讓使用者安心呢?

廣告堆出來的神藥

多數神藥的誕生,都離不開洗腦的廣告。

在不停歇的保健品廣告中尋找插播的電視劇,早已成為了很多地方電視臺的特色。誇張又洗腦的宣傳文案,輔以“專家”的背書、“治癒患者”的現身說法,如果再請一位看上去很有說服力的明星來代言,那簡直是太有吸引力了。尤其是對那些退休後賦閑在家、身體狀況不太好的老年人來說,簡單吃幾服藥就能治病,真是直擊痛點。

有很多消費者反映,自己就是在看了電視上播放的廣告之後,才會去買這些所謂的“神藥”的。

雖然出身比很多電視上的三無保健品要正規得多,但鴻茅藥酒的宣傳走得也是這麼個套路。最出名的當屬演員陳寶國為其拍攝的代言廣告了。在廣告裡,陳寶國拿著一瓶藥酒說:

一藥治多病,一藥貫通三焦,多病同治,慢病快治。藥酒治病,選鴻茅。

患者的現身說法同樣不能少,按照他們的宣傳,每天喝上兩次,可以治癒五大類共數十種疑難雜症。

電視、報紙、網路……只要能打的廣告,都給我上。這麼好的藥得讓更多人知道,畢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緊跟時尚玩起了電視劇植入,圖片截自:《我的!體育老師》)

如果說“天天都能看到它的廣告”還只是個主觀感受的話,那麼資料就來得更加直觀。愛范兒(微信號:ifanr)在查詢了國家食藥監局官網上公佈的資訊之後,有關鴻茅藥酒的藥品廣告批號記錄多達 1192 條,位居第一,比第二名的阿膠要多出近一倍。

而根據央視市場研究媒介智訊(CTR MI)的資料,2016 年,鴻茅品牌(包括酒精飲品、活動、商業及服務性行業等)在電視廣告中的投放額為 150 億元,同樣位居榜首,同比激增 96.4%。

這,可能比當年廣告費占總營收比例超過 30% 的莎普愛思還要厲害。也難怪大家在哪哪都能看到鴻茅藥酒的身影了。

但就像前面所提到的那樣,一方面,鴻茅藥酒在使盡渾身解數地打廣告推產品,另一邊,他們又曾多次被監管部門通報違法,被暫停銷售。

根據《健康時報》的報導,據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的廣告曾經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 25 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次數多達 2630 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商務部官網上公示的相關違法處理資訊)

春雨醫生後來還對這一資料進行了核實,從具體記錄來看,《健康時報》所言非虛。

更有意思的是,就在多地監管部門對鴻茅藥酒進行違法行為的處理時,它的主要監管部門和廣告批文核准部門——內蒙古食藥監局,卻屢次為其“辯護”。就在今年 3 月 8 日,內蒙古食藥監局還發文稱:

近期,國內部分媒體、自媒體(微信公眾號)登載或轉載鴻茅藥酒廣告違規發佈內容的言論,自治區居高度重視,組織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調查核實。……會議結論為:鴻茅藥酒廣告符合《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的有關規定。

為此,愛范兒(微信號:ifanr)專門去查閱了新《廣告法》,發現第十六條明確規定:

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2.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3.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4.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怎麼說呢,可能大家看的不是同一部《廣告法》吧。

寫在最後

從醫學的角度來看,鴻茅藥酒到底怎麼樣,非科班出身的我們確實無法做出準確的解答。你看,就連文章開頭所提到的譚秦東——一位畢業于中南大學的醫學碩士,都還沒辦法為自己的看法完全負責,更何況是普通人?

不過治病吃藥這件事,總還是得相信科學不是?

果殼網植物學專家劉夙曾提供了一個有趣的數字:2017 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一共批准了 46 種新藥(新分子實體),是 1996 年以來獲批數量最多的一年。

這其中,絕大多數小分子類藥的分子機構是純人工合成,沒有一種是近年來新發現的天然產物或其衍生物;只有一種新藥的機制不明,其他都有明確的藥理;沒有一種新藥來自中國公司。

是啊,治病得吃藥,但病也會從口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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