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連續有幾個員工反應自己的工作環境惡劣, 但是當他們身體出現不適時, 發現原來的機器都撤了, 環境監測根本沒法做……”這是近幾周本報信訪室回饋的情況。 原本以為, 隨著現代管理制度的發展和觀念進步, 即使是勞動密集型企業, 犧牲員工健康來維持企業運轉的情形至少不該有“市場”, 似乎並沒有想得那麼美好。
根據以往的經驗以及員工的描述, 當他們發現自己罹患疾病要認定職業病時, 很多企業都會以工作環境不至於直接導致勞動者的健康受損, 抑或是短時間的影響不足為懼等理由為自己開脫。
類似情形一再發生, 還是緣於企業的僥倖心理。 他們並沒有意識到, 守護員工的健康也是企業的責任之一。 就企業內部責任而言, 不僅要花時間對員工進行管理培訓, 讓他們樹立安全生產意識, 還要支付他們應得的勞動報酬, 關心他們的勞動安全和身體健康。 如果每個企業都有這樣由內而外的自覺意識, 勞動者就不必苦苦收集證據來爭取權益了。
進入新時代, 全民健康的重要內涵亦包括了“員工健康”。 在全面協調發展的社會, 人的生命健康無疑是最珍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