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發佈用戶端消息 記者從商務部官網獲悉, 商務部擬於2018年4-5月對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和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進行綜合評價。 根據通知, 評價電子商務示範基地以獨立專業型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為評估物件;評價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主要是評估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在2017年度的創新發展及示範作用發揮情況。 具體如下: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和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為加強對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和電子商務示範企業(以下簡稱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的分類指導和動態管理, 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模式, 進一步提升電子商務示範工作成效, 根據《商務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商電發〔2017〕26號)和《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創建規範》, 擬於2018年4-5月對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和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進行綜合評價。
一、評價電子商務示範基地
(一)評價內容及方法。
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綜合評價主要是對照檢查《商務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商電發〔2017〕26號)的落實情況及取得的成效。 評價指標和方法詳見《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附件1)及《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綜合評價辦法》(附件2)。
(二)有關情況說明。
1. 以獨立專業型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為評估物件。 獨立專業型電子商務示範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1)基地邊界清晰, 電子商務企業相對集聚;(2)有專門經營管理機構;(3)專注發展電子商務。
2. 評價指標資料包告期為2017年, 基期為2016年。 各示範基地按照《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相關要求和說明, 準確填報《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經營服務情況表》(附件3), 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按《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自評報告編制說明》(附件4), 如實編制自評報告。 自評報告應圍繞基地自身建設, 重點突出提升承載、服務、保障、示範引領等能力的具體做法和成效。
3. 其他優秀電子商務基地自願參加本次評價。 為深入瞭解各地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發展情況, 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自願推薦2-3個本地其他優秀電子商務園區參加評價。
二、評價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
(一)評價內容及方法。
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綜合評價主要是評估2017-2018年度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在2017年度的創新發展及示範作用發揮情況。 評價具體內容和方法按照《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創建規範》規定的申報條件、要求及考核評估程式進行。
(二)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綜合評價指標資料包告期為2017年,
2.發生合併、分立的電子商務示範企業按新企業主體報送相關資料和資料。 合併企業均為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的, 按合併後的企業主體報送, 相關資料和情況合併累加;合併企業不全為示範企業的, 既報送原示範企業經營服務範圍內的相關資料和情況, 也報送合併後的相關資料和情況;發生分立的示範企業, 新企業主體分別填報相關資料和情況。
三、進度安排
(一)報送相關材料。
2018年4月,各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總結相關情況,經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於4月30日前通過電子商務資訊管理分析系統(http://dzsw.mofcom.gov.cn/login)報商務部;並提供紙質材料1份,交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統一郵遞至商務部。(郵寄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電子商務司,郵編:100731,建議使用EMS)。
(二)專家評估。
2018年5月,商務部組織專家按照有關標準對參評基地和企業進行評價,並按成績分別排序。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審核把關。
開展綜合評價工作是提升電子商務示範工作成效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地要認真組織,嚴格審核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報送的資料和相關材料,確保資料真實、材料完整,並督促按規定時限報送。對資料不實、材料不完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的,將在評價中予以扣分,情況嚴重的取消參評資格。
(二)加強指導督促。
各地要加強對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的跟蹤、研究、服務,積極説明解決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指導和督促示範基地、示範企業緊密結合國家戰略創新發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和義務,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嚴格管理,對評價中提出的問題要對號入座,督促逐一改進;對示範引領作用差、整改無效的基地或企業,取消示範資格。
(三)總結宣傳經驗。
注意發現和總結示範基地及示範企業創新發展的先進經驗,尤其是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基層黨建、脫貧攻堅,促進鄉村振興、消費升級、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以及積極參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點工作任務、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和義務的典型事例。商務部將編寫案例集,重點宣傳推廣先進經驗。
同時,各地注意收集各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對綜合評價工作的意見建議,以便進一步調整優化評價相關指標和方法。
連絡人:電子商務中心 郭衛華(示範基地)
電 話:010-67800061
連絡人:熊夏慕 (示範企業)
電 話:010-88825657-1010
連絡人:電子商務司 李 燕
電 話:010-65197848
傳 真:010-65197440
郵 箱:liyan2010@mofcom.gov.cn
四川發佈用戶端記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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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送相關材料。
2018年4月,各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總結相關情況,經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於4月30日前通過電子商務資訊管理分析系統(http://dzsw.mofcom.gov.cn/login)報商務部;並提供紙質材料1份,交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統一郵遞至商務部。(郵寄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電子商務司,郵編:100731,建議使用EMS)。
(二)專家評估。
2018年5月,商務部組織專家按照有關標準對參評基地和企業進行評價,並按成績分別排序。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審核把關。
開展綜合評價工作是提升電子商務示範工作成效的一項重要措施,各地要認真組織,嚴格審核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報送的資料和相關材料,確保資料真實、材料完整,並督促按規定時限報送。對資料不實、材料不完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的,將在評價中予以扣分,情況嚴重的取消參評資格。
(二)加強指導督促。
各地要加強對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的跟蹤、研究、服務,積極説明解決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指導和督促示範基地、示範企業緊密結合國家戰略創新發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和義務,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嚴格管理,對評價中提出的問題要對號入座,督促逐一改進;對示範引領作用差、整改無效的基地或企業,取消示範資格。
(三)總結宣傳經驗。
注意發現和總結示範基地及示範企業創新發展的先進經驗,尤其是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基層黨建、脫貧攻堅,促進鄉村振興、消費升級、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以及積極參與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點工作任務、自覺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和義務的典型事例。商務部將編寫案例集,重點宣傳推廣先進經驗。
同時,各地注意收集各示範基地和示範企業對綜合評價工作的意見建議,以便進一步調整優化評價相關指標和方法。
連絡人:電子商務中心 郭衛華(示範基地)
電 話:010-67800061
連絡人:熊夏慕 (示範企業)
電 話:010-88825657-1010
連絡人:電子商務司 李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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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10-6519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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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發佈用戶端記者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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