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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醫生吐槽鴻茅藥酒被跨省抓捕 這酒能耐這麼大?

【綜合訊】近日, 一起今年年初的案件, 連日來引發了網上的強烈關注, 曾經紅極一時的鴻茅藥酒, 更是因為該事件從回輿論漩渦, 被眾線民和媒體聲討。

鴻茅藥酒廣告宣傳圖

事情原委是, 去年12月, 擁有麻醉醫學碩士學位的廣東醫生譚秦東, 發了個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的網帖, 從心肌變化、血管老化、動脈粥樣硬化等方面, 想說明鴻茅藥酒對老年人會造成傷害。 可讓他始料未及的是, 在涉事企業以他惡意抹黑造成自身140萬元經濟損失為由報警後, 今年1月, 內蒙古涼城警方以“損害商品聲譽罪”將他抓捕。

據北京《北京青年報》的報導, 譚秦東在網上發佈的帖子標題為《中國神酒“鴻毛藥酒”, 來自天堂的毒藥》(注:原文將“鴻茅”寫作了“鴻毛”)。 原帖截圖顯示, 截至目前, 這篇網帖的閱讀量顯示僅為2117次。

其妻子劉璿告訴北青報記者, 丈夫是1月10日晚上6點多,

在自家社區樓下被便衣民警帶走。 1月25日, 家屬收到一份“逮捕通知書”, 上面寫到, 譚秦東因“涉嫌損害商品聲譽罪”被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局逮捕, 現羈押在涼城縣看守所。 這時, 劉璿才知道, 導致丈夫被跨省抓捕的竟是那篇“科普文章”。

原帖中, 譚秦東援引多地食藥監部門的通報和此前的媒體公開報導, 指出在老年人群體中熱銷的鴻茅藥酒, 存在誇大宣傳、曾被責令停售的問題。

帖中稱, 鴻茅藥酒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上的批准文號, 顯示它屬於“酒劑類中藥”, 鴻茅藥酒的配方成分中顯示其有67種中藥材, 但“不乏何首烏、附子、烏藥、半夏之類的常見的毒性中藥材”。

帖文最後, 譚秦東對鴻茅藥酒在“適應症”一項中標注的,

自稱其對動脈硬化、冠心病、心肌梗塞、腦血栓、前列腺增生、脫髮白髮等症狀適應的細節, 提出自己的疑問:能夠“治療”這些“疾病”的結論是如何得來的?

隨著事件的曝光, 便不斷引發眾多線民的關注。 包括譚秦東的家人在內, 不少人提出疑問:警方此次跨省抓人的根據和理由是什麼?到底是動了誰的乳酪?

針對鴻茅藥酒的評論截圖

隨著輿論的不斷發酵, 4月15日, 涼城警方發佈通報稱, 對譚秦東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系因其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並表示“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但是該聲明並沒有對跨省追捕進行相關, 反而是引發了進一步的輿論風波。

北京《新京報》就發表評論稱:看過這份通報的人, 並不能因此打消心中的疑慮。 且不論具體的案情, 僅就程式來說, 案件尚未起訴到法院, 公安機關就直接向社會公開宣稱譚某“犯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 明顯超越了角色分際。 須知, 中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此外, 公安機關的這份通報反復提到檢察機關, 似乎在拉檢察機關為自己背書。 比如, 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等。 但是, 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公安、檢察、法院有其各自的職能分工, 應當各負其責,後一個環節並不必然能為前一個環節的合法性背書。如今案件已經偵查終結,檢察機關成了接盤俠,身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院會如何處理,將重新吸引人民的目光。

光明網則表示,在這起事件中,譚秦東醫生究竟哪裡“捏造並散佈了虛偽事實”?怎麼證明該帖跟企業方訴稱的因退貨造成的80萬元經濟損失有關?這些都需要當地警方給出確切解釋。就目前看,專業人士更傾向于認定,此事連普通名譽侵權都未必成立,只能算是“普通名譽侵權糾紛”。

另外隨著該事件引起的輿論不斷持續,更是引發了媒體和公眾對鴻茅藥酒“大扒皮”。

據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曾被江蘇、遼寧、浙江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自2011年起,鴻茅藥酒已於近7年間取得1167個“蒙”字開頭的藥品廣告批准文號。鴻茅藥酒廣告被詬病最多的,就是它明明是OTC藥(非處方藥)卻偏扮成“保健品”的樣子。“是藥三分毒”,它卻能突破《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等法規,避而不談“藥性”而大談其保健功效。

應當各負其責,後一個環節並不必然能為前一個環節的合法性背書。如今案件已經偵查終結,檢察機關成了接盤俠,身為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院會如何處理,將重新吸引人民的目光。

光明網則表示,在這起事件中,譚秦東醫生究竟哪裡“捏造並散佈了虛偽事實”?怎麼證明該帖跟企業方訴稱的因退貨造成的80萬元經濟損失有關?這些都需要當地警方給出確切解釋。就目前看,專業人士更傾向于認定,此事連普通名譽侵權都未必成立,只能算是“普通名譽侵權糾紛”。

另外隨著該事件引起的輿論不斷持續,更是引發了媒體和公眾對鴻茅藥酒“大扒皮”。

據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曾被江蘇、遼寧、浙江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自2011年起,鴻茅藥酒已於近7年間取得1167個“蒙”字開頭的藥品廣告批准文號。鴻茅藥酒廣告被詬病最多的,就是它明明是OTC藥(非處方藥)卻偏扮成“保健品”的樣子。“是藥三分毒”,它卻能突破《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等法規,避而不談“藥性”而大談其保健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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