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清一男子沒有駕照還敢開車上路,
並且套用其他車輛號牌。
4月16日,
因這兩項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他被交警合併處以3000元罰款。
當天16時左右, 臨清大橋交警執法檢查站的執勤民警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一輛號牌為魯A33XXX的轎車由東向西駛來, 執勤民警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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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車證時,駕駛人言語含糊, 神情緊張, 稱駕駛證、行車證忘家裡了。 民警敏感地覺察到其中一定有貓膩, 立即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 發現駕駛人提供的駕駛證號無資訊, 查詢其駕駛的機動車資訊, 發現該車此時懸掛的號牌是套用報廢車輛號牌。
原來, 魯A33XXX號牌是該男子從汽修廠挪用的報廢車號牌, 使用套牌是為了逃避電子抓拍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 民警對違法駕駛員給予罰款3000元的處罰。
記者 張目倫 通訊員 劉坤 司麗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