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民政一類低保邊緣物件患病住院 年最高救助金額可達14萬元
4月18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近日, 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關於建立健全民政低保邊緣困難群眾救助機制的通知》, 對民政低保邊緣認定標準、認定程式、救助範圍等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和規範。
據悉, 為解決只圍繞低保物件實施救助可能產生的救助政策“懸崖效應”, 我市進一步健全低保邊緣救助制度, 細化救助分類, 擴大救助範圍, 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50%以內的對象確定為民政一類低保邊緣,
同時, 民政一類低保邊緣物件患病住院, 可申請與低保物件救助方式、救助標準一樣的一般住院救助、大病住院救助、補充醫療救助, 年最高救助金額可達14萬元。 一類低保邊緣學生, 還可申請陽光助學救助。 民政二類低保邊緣物件可按照一類低保邊緣物件救助標準的70%享受民政一般住院救助、大病住院救助和補充醫療救助,
此外記者還瞭解到, 我市實施的低保邊緣困難群眾救助, 將城鄉低保邊緣困難群眾納入教育、醫療等專項救助範圍, 讓這些收入雖高於低保標準但生活仍困難的群眾能夠申請獲得相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