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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女飛魚”奧運游泳三連冠,卻因偷拿會旗被禁賽十年

道恩·弗雷澤被稱為澳大利亞“女飛魚”, 因為她曾在1956年墨爾本、1960年羅馬和1964年東京奧運會連續奪得女子100米自由泳比賽的金牌, 是首位在奧運會游泳比賽中實現三連冠的女選手。

弗雷澤在澳大利亞十分受歡迎, 不僅僅是因為她游泳方面十分出色, 他追求自由, 不受約束的個人也被人們所欣賞。

弗雷澤練習游泳, 是因為小時候患有哮喘, 醫生建議她通過游泳來改善呼吸系統的功能,

於是她6歲就開始在河裡游泳, 她是小夥伴裡游得最快的。 14歲是就擊敗了當時很有名氣的澳大利亞希望之星洛·克拉普, 獲得地區冠軍, 從而一舉成名。

之後為國參賽, 不斷刷新100米自由泳的記錄, 三次蟬聯奧運會100米自由泳冠軍。 其中最艱難的是1964年的東京奧運會,

在距離奧運會只有5個月的時候, 她出了車禍, 頸部受傷上了六個星期的石膏。 當人們都認為她無法參賽時, 她不僅戰勝了傷痛, 還參賽奪得了冠軍, 實在是了不得。

奧運會結束後, 她和隊友去慶功, 在隊友的慫恿下(可能自己也喝多了,

她特別喜歡喝啤酒), 她去飯店的花園準備摘下一面奧運會的五環旗留作紀念, 恰好被員警發現, 弗雷澤拔腿就跑, “女飛魚”在路上肯定跑不過員警, 她被捕了。 員警發現她是奧運冠軍就放了她, 但澳大利亞游泳協會則卻給了嚴厲的處罰, 禁賽10年。

1999年6月在國際體育記者協會成立75周年紀念活動中, 被評為“本世紀25名最佳運動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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