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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駕不悔改 短短半年“二進宮”

新民晚報訊 安徽籍男子鮑某在短短半年時間裡, 兩次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 日前, 寶山區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 對其提起公訴。

4月1日下午3點多, 有群眾舉報稱, 一輛灰色東風雪鐵龍轎車停在寶山區水產路、梅林路路口, 一男子在車內昏睡。 寶山公安分局警員立即來到現場處置。 但該男子拒不下車, 並突然發動汽車逃竄。 當其駕車行至楊桃路185弄內後, 被警方抓獲。 隨後, 警方對其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測試, 結果顯示為109毫克/100毫升, 送檢血液中檢出的乙醇成分為1.15毫克/毫升, 屬醉酒駕駛。

據調查, 該男子姓鮑, 當天中午與朋友聚餐喝酒後, 自行駕車回家。 車行至路口等綠燈時, 他不勝酒力, 昏睡過去。 而在2017年10月16日, 鮑某就因為醉酒駕駛, 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後被判處拘役一個月, 緩刑一個月, 處罰金5000元。 這次, 鮑某自知醉酒駕駛, 見到員警後為逃避處罰, 他便伺機駕車逃離。

檢察官說法

所謂醉酒駕駛, 指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可處拘役, 並處罰金。 鮑某曾因醉酒駕駛受過刑事處罰, 但他不思悔改、心存僥倖, 不到半年時間內, 在駕照被吊銷的情況下, 再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 醉酒駕駛。 這次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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