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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冒名頂替行為既要嚴懲更要嚴防

1998年, 三原縣女子荊高峰參加中專師範考試, 卻沒成績, 學校稱學籍檔案也不慎丟失。 讓她沒想到的是, 與她同年級的李敏卻頂著“荊高峰”這一名字上了中專, 並最終入職三原縣教育局。 15日, 記者聯繫三原縣教育局, 冒名者已主動辭職, 三原縣監察委已介入調查。 (4月16日, 中國網)

看到這則新聞, 筆者不禁感歎, 這不又是一出現實版的狸貓換太子嗎?儘管故事還沒有完整地披露出來,但仿佛帶來的是極其震驚卻見怪不怪的複雜感受。 20年前, 一紙中專錄取通知書, 把兩個原本毫不相干的人, 牽扯到了一起, 一個人成了教育工作者,

受人尊敬, 一個人成了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婦, 而改寫這兩個人人生的竟是一次冒名頂替事件, 而且這起事件的水落石出更是在被冒用身份20年後。

其實, 近年來, 冒名頂替上學事件屢有曝光。 2016年, 沸沸揚揚的河南“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 一名叫王娜娜的女孩被冒名頂替讀大學, 直到她申請大額信用卡受阻, 真相才開始浮出水面。 還有曾經轟動一時的“羅彩霞被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 羅彩霞因為辦理銀行業務時發現身份證被盜用, 才知道自己的身份的被同學盜用多年。 筆者疑惑, 這些冒名頂替者為何能如此神通廣大, 通過層層審核, 一路暢通無阻?難道這過程中就不會有人發現這完全是兩個不同的人、兩張不一樣的面龐?假的戶口、檔案等資訊又是從何而來?

毋庸置疑, 冒名頂替的行為絕不可能由一人完成, 從錄取到資格審查, 再到複審、入學, 以及後面的找工作等等, 打通作假的所有環節是冒名入學成功的前提, 而這一前提涉及的有錄取學校、當地教委、派出所等多個機構, 如果擺不平其中一個部門, 恐怕這些冒名頂替者不會那麼輕易成功。 又或者, 相關部門都能嚴格監督把關, 嚴厲資格審查, 恐怕冒名頂替之事早已被發現, 而不是等到幾十年後無可奈何的討個說法。

儘管, 該事情曝光後, 三原縣教育局第一時間發文, 表明立場, 警方也一再表示涉案人都將被追責。 但對當事人而言, 無疑是人生的悲劇, 因為已經被偷竊的時光,

被偷走的人生, 再也回不來了。 無法想像, 如果荊高峰當初沒有被頂替, 而是順利進入中專, 她會否像李敏一樣一帆風順?如果李敏當初沒有心存僥倖盜用荊高峰的資訊, 而是一切靠自己, 她又是否能達到今天的成就, 還是成為了一名家庭主婦?

這些答案我們不得而知。 但就這一事件而言, 我們更應該思索的是, 如何讓造假者無路可行、無假可造, 如何督促相關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嚴以用權、秉公辦事。 恐怕, 既要嚴懲參與其中的每一個罔顧法律、以權謀私者, 讓他們不敢以身試法、以身試紀, 更要紮緊制度之籬, 強化權力監督和資訊公開, 比如及時公佈招生進展和錄取詳情, 讓每個考生及時獲取資訊,

才能讓錄取工作更加透明、合法。

總之, 只有把權力關緊制度的籠子, 既嚴懲更嚴防, 才能對潛在的造假者形成足夠大的威懾力, 才能讓弄虛作假者無處藏身、無所遁形。

作者:蘇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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