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提出:為全體市民免費參投政府救助責任保險。
渭南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被保險人為市行政區域內戶籍人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 或暫住人口在渭南市行政區域內。 以上兩類市民發生下列事故後, 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承擔事故保險責任賠償:自然災害救助、見義勇為救助、火災爆炸救助、擁擠踩踏救助、傳染病救助、恐怖活動救助、精神病人傷人救助、重大惡性案件救助、高空墜物傷人救助、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交通事故救助、安置費用救助等事故損失。
保險賠付分死亡賠償、醫療賠償、傷殘賠償、安置費用賠償等四種。
保險期間內, 醫療賠償標準如下: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市民, 因上述事故致傷住院治療的, 經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農合”報銷後, 未報銷部分的90%, 若超出4000元按最高4000元賠償, 若未超4000元, 全額報銷。 對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自負部分申報理賠的, 需提供加蓋醫療報銷機構公章的票據影本。
未參加基本醫療的市民, 因上述保險事故致傷產生的醫療費用, 所花費用的70%若超出4000元, 按最高4000元賠償, 若未超4000元實報實銷。 所有市民每人一年中若多次進行事故索賠, 累計索賠額度為4000元。
保險期間內,
同時, 因自然災害死亡的, 需由氣象等部門出具災害證明;因見義勇為或其他政府救助類責任等導致死亡的, 需由縣級及縣級以上綜治辦出具認定證明、事故證明才能索賠, 同時, 死者親屬還需出具書面申請、死亡證明等材料。
發生上述事故後, 市民可撥打24小時報案電話“95518”, 或就近向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機搆報案, 在戶籍所在地或暫住證辦理地辦理索賠事宜。
華商報記者 唐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