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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屬於行為犯, 即以法定犯罪行為的完成作為既遂標誌的犯罪。 微信朋友圈是個相對封閉的空間, 發在朋友圈的資訊, 好友均可看到。 因此, 根據前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 只要行為人在200人以上的朋友圈發出宣揚邪教的資訊, 就標誌該犯罪已為既遂狀態。

此外, 根據中國的法律, 不僅是散佈傳播邪教資訊有可能觸犯刑律, 利用互聯網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以及散佈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等, 也都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截至2017年9月底, 微信和WeChat合併月活躍帳戶數已達9.8億。 微信朋友圈已成為大眾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 人們在享受網路科技帶來的便利時, 也要時刻警惕別有用心的人也在利用微信搭便車。

線民們需要擦亮眼睛, 自覺抵制有害資訊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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