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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培訓班就能漲智商 機構涉嫌誇大宣傳被“立即停業”

■昨日市教育局突擊檢查校外培訓機構,教育局相關領導親臨現場發現問題,給出指導意見。 新快報記者 郗慧晶/攝

廣州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打響第一槍,檢查91家,停業31家,今後開培訓班需經教育部門審批

廣州出重拳治理校外培訓機構!昨日,廣州市區教育部門聯動執法,突擊檢查越秀、天河、海珠、荔灣等多個區的課外教輔機構,對發現問題現場下達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將面臨停業或禁止辦學處罰,有問題機構被當場要求“立即停業”。 同日,廣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聯合印發了《廣州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規定,未來想要開設新的校外培訓機構,首先需要通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許可。

■新快報記者 黃婷 通訊員 穗教宣

涉嫌誇大宣傳 培訓機構被責令“立即停業”

昨日,廣州市教育局和11個區相關部門統一行動,採取不打招呼、現場突擊檢查的方式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打響了廣州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活動的第一槍,重點對無照無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社會反映強烈的、違法舉辦校外教育培訓業務的機構及其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當天,各區共出動執法人員256名,對91間機構採取了執法行動。 其中,限期整改51家,責令停業整改31家,對責令停業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求其做好後續工作,包括向家長發出停業告知書,做好退款等工作,並且指導他們重新找合適的地方辦學。

昨日的突擊檢查中,針對發現的問題,執法人員均現場給出整改意見。 在越秀區檢查點,一家名叫“非凡腦力兒童潛能開發中心”機構的宣傳內容赫然寫著:“我們不培養天才,但確實讓孩子聰明過人,課程將顯著提高孩子智商值,讓學員平均智商由101增長到120.8!” 對此,廣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林洽生表示,機構招生內容涉嫌誇大宣傳,責令“立即停業”,並做好善後整改工作。

在白雲區突擊檢查中,一家名叫“升大教育”的培訓機構,經調查核實屬於“無牌無證”培訓機構,白雲工商局現場向其出示“責令停止經營書”。

在荔灣突擊檢查中,雖然未發現證照不齊情況,但針對個別機構監控故障、消防逃生通道提示不明顯、教師展示欄未展示教師資訊等情況,執法人員均督促其儘快整改。

“三步走”整治校外機構

將建立大資料進行日常監督

記者從廣州市教育局獲悉,此次為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的相關檔精神,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的專項治理工作。

根據《方案》,將分三個階段對全市課外教輔機構進行整治:即日起至5月中旬為第一階段,以街道(鎮)為單位對全市機構進行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建立 “一家一冊”台賬。

第二階段為集中整改,至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各區將安排“規範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原則,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實行分類分步治理。 對存在問題但能整改的,立即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1-3個月內完成整改,對不按期完成整改的,責令其停業整改或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至今年12月底前,將開展第三階段專項督促和檢查,通過建立大資料系統,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日常監督。

機構營業要掛牌亮證

專項治理“黑名單”將對社會公佈

根據《方案》,校外培訓機構營業時要“掛牌亮證”,專項治理小組要公佈治理清單,建立黑名單,列明校外培訓機構整改落實情況,並接受群眾監督,廣州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辦公室統一監督投訴電話:020-22083842;郵箱:gzxwpxjd@126.com。

一方面整治,另一方面則引導。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未來將從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健全各部門聯合的監管機制、建立信用資訊公開機制等多個方面出發,推進廣州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對於新設立的校外培訓機構,將實行先由教育行政部門前置審批措施,並規範中小學校招生行為和老師的教學行為,使學校教學更能滿足學生的全面發展、個性發展需求。

未來對於機構的年度檢查,也將採取“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同時建立統一的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資訊系統和統一的資訊發佈機制。

校外機構治理看點

1 證照不齊

措施:責令整改, 整改不到位關停

證照不齊機構,包括“無照無證”和“有照無證”,對此《方案》提出不同的整改意見。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且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立即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在停止辦學期間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證照齊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在1-3個月內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2 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範

措施:虛假宣傳、擾亂市場

負責人將被追責

《方案》指出,要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招生虛假宣傳、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並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同時,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物件、上課時間、師資情況等,在培訓期間全程要向社會公佈並保留資料備查,校外培訓機構要保存培訓過程材料(如教案、教學計畫、課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門不定期進行檢查。

此外,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掛鉤(包含培訓機構單獨或者聯合測試遴選學生、向學校輸送學生測試成績或生源個人資訊)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3 不規範辦學行為

措施:學校“超綱教學”

教師校長或被處罰

對於公辦、民辦中小學辦學行為,《方案》也給出了明確指引——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此外,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暗中協助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比賽、配合校外培訓機構出超常、超綱的題目行為,教研機構如指引學校參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活動等行為亦將嚴查。

未來對於機構的年度檢查,也將採取“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同時建立統一的校外培訓機構信用資訊系統和統一的資訊發佈機制。

校外機構治理看點

1 證照不齊

措施:責令整改, 整改不到位關停

證照不齊機構,包括“無照無證”和“有照無證”,對此《方案》提出不同的整改意見。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且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立即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在停止辦學期間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證照齊全後方可重新辦學。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在1-3個月內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2 招生和培訓內容不規範

措施:虛假宣傳、擾亂市場

負責人將被追責

《方案》指出,要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招生虛假宣傳、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並依法追究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同時,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物件、上課時間、師資情況等,在培訓期間全程要向社會公佈並保留資料備查,校外培訓機構要保存培訓過程材料(如教案、教學計畫、課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門不定期進行檢查。

此外,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掛鉤(包含培訓機構單獨或者聯合測試遴選學生、向學校輸送學生測試成績或生源個人資訊)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3 不規範辦學行為

措施:學校“超綱教學”

教師校長或被處罰

對於公辦、民辦中小學辦學行為,《方案》也給出了明確指引——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畫、“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此外,堅決查處教研機構個別工作人員暗中協助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比賽、配合校外培訓機構出超常、超綱的題目行為,教研機構如指引學校參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活動等行為亦將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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