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2017級高一新生學業水準合格考4月18日起報名

我省作為第二批高考改革試點省份, 從2017年秋季學期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實施, 到2020年將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新機制。

改革後, 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將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兩種。

6月23日-30日, 我省2018年夏季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將進行。 4月18日-4月27日, 是考生進行網上報名與繳費的時間。

此次高中學考, 2017級普通高中學業水準合格考試開考5個科目, 分別為地理、歷史、物理、生物和化學。

據瞭解, 2017級高一學生, 要參加14個科目的高中學業水準合格考試。 學業水準合格考, 如有一科不合格, 也不能參加高考錄取。

2017級新生14個科目均須參加合格考

按規定, 合格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 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個科目。

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2次, 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 每個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

2017級學生, 最早在高一下學期末開始參加學業水準合格考試, 可從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5個學科中自主選擇科目參加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等4個學科, 學業水準合格考試時間不得早于高二上學期。

而技術類科目學業水準合格考試時間不得早于高二下學期;藝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時間為高三上學期末和下學期的4月份。

考生必須將所有學業水準合格考試科目達到合格後, 才能參加高考錄取。 在校期間如有未達到合格要求的合格考試科目, 允許其在離校兩年內繼續參加合格考試。

通用技術科目合格考試

分為兩部分

資訊技術科目, 學業水準合格考試與現行學業水準考試基本相同。

通用技術科目, 學業水準合格考試分基礎知識測試和技術實踐能力評定兩部分。 其中, 基礎知識測試部分考試由全省統一命題, 學生首次基礎知識測試安排在普通高中二年級下學期。

技術實踐能力評定部分, 一般結合學分認定, 採取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方式。 主要考核學生上課出勤、團隊合作、技術實踐方案制定、圖樣表達、模型(實物)製作、技術試驗、產品評價等方面情況,

每個學生修習完必修模組應上交1件技術作品, 相關材料及作品作為技術實踐能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基礎知識測試和技術實踐能力評定兩項都合格, 通用技術學科成績方為合格。

體育與健康科目合格考試

自主選擇一項運動技能進行測試

高中體育與健康科目學業水準考試, 採用“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運動參與和體質健康測試為過程性評價, 時間為高一、高二學年和高三上學期。 運動技能測試, 在高三上學期末完成。

運動參與, 在每學期末對學生體育與健康課程出勤率、體育與健康課程學習成績、課間體育活動參與情況等進行評定或考核打分。

體質健康測試, 在每學年上學期, 採用統一的測試設備、統一的測試軟體, 通過集中測試、集中體檢或體質達標運動會等方式, 由學校或協力廠商對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進行測試。

運動技能測試, 由學校對學生在田徑、游泳、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健美操、武術等項目中自主選擇一項運動技能進行測試。

運動參與、體質健康測試、運動技能測試全部合格, 體育與健康科目方為合格。 體質健康測試和運動技能測試成績不合格者, 可參加補考。 其中, 體質健康測試補考應在本學年內完成。

在高中階段, 參加縣級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 獲得個人、團體專案前六名的學生;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體育部門和全國中學生體育協會、山東省學生體育協會舉辦的運動會和單項比賽的學生;獲得三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證書的學生,

均可給予免測專項運動技能。

藝術科目採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方式進行

藝術科目合格考試採用“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的方式進行。 過程性評價時間為高一、高二學年和高三上學期, 專項測試在高三上學期末完成。

過程性評價。 學校在每學期末以藝術素質測評的方式, 對學生的音樂、美術課程學習成績、學習態度、課堂表現及參與美育實踐活動的經歷等予以評定。 過程性評價成績為各學期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平均值。

專項測試形式應當多樣化。 學生在課程學習結束後,分別在音樂、美術課程修習的模組中自主選擇1個模組進行測試。

音樂科目包括音樂鑒賞、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六個模組;美術科目包括美術鑒賞、繪畫·雕塑、設計·工藝、書法·篆刻、現代媒體藝術五個系列。

測試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尤其是在藝術鑒賞和藝術表現(表演)方面的能力和特長。

音樂、美術科目的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皆為合格,音樂、美術科目方為合格。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記者 劉敏

學生在課程學習結束後,分別在音樂、美術課程修習的模組中自主選擇1個模組進行測試。

音樂科目包括音樂鑒賞、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六個模組;美術科目包括美術鑒賞、繪畫·雕塑、設計·工藝、書法·篆刻、現代媒體藝術五個系列。

測試內容,注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情況,尤其是在藝術鑒賞和藝術表現(表演)方面的能力和特長。

音樂、美術科目的過程性評價、專項測試皆為合格,音樂、美術科目方為合格。過程性評價和專項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可參加補考。

記者 劉敏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